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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防控甲型流感不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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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pchatb 发表于 2009-6-15 11: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历过非典和汶川大地震考验的英雄的中国人民,一定能取得防控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和抗击全球金融危机的全面胜利
文/《瞭望》新闻周刊评论员  
世界卫生组织6月11日宣布把流感大流行警戒级别升至6级,正式确认甲型H1N1流感疫情已经发展成全球范围的流感大流行。
上一次世卫组织宣布“流感大流行”是在1968年,41年后的这次6级警戒告诉我们:甲型H1N1流感疫情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最新数据显示,位于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已有1000多人被感染,加上此前疫情在北美洲墨西哥、美国等地的流行,世界已有两个不同区域发生了大规模的流感人际传播。这正是世卫组织宣布6级警戒的界定标准。

面对最高级别的疫情警戒,我们需要更加警惕,需要采取更加积极和严密的防疫措施。
要有长期防疫的充分准备。以往大规模流感的一个特点是疫情呈波浪形起伏,如1918年大流感开始较温和,但6个月后出现了严重得多的第二波传播。1968年开始的香港流感疫情甚至到1970年还出现了一次高峰。世卫组织专家认为,这次流感大流行估计将持续一到两年时间。

在香港,鉴于已出现集体感染个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与香港特区政府大流感应变督导委员会举行会议后,作出全港小学、幼儿园及特殊学校停课决定。近邻日本也出现了一所学校因师生集体感染而封校的个案。

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对此,各级政府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流行期内,病毒将不断传播和使人感染,而且病毒的发展充满不确定性,不排除接下来的阶段破坏力加剧的可能性。并且,甲型H1N1流感反季节传播能力超过预期。目前处于秋冬季的南半球出现较为严重的传播,属于流感传播的正常规律。北半球正值夏季,高温季节本不利于流感的传播,但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出现了流感的大面积传播,这就超出了流感的传播规律。专家们忧虑的是,北半球进入秋冬季后,流感的传播会不会出现几何级数的暴发,病毒会不会出现变异,都令人担忧。

要高度重视防控此次流感疫情的特殊意义。作为一个开放的国家,目前我国的输入型甲型H1N1流感确诊患者已经过百例,其中有数例第二代患者。我们要继续做好应对病毒扩散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把全球流感大流行对我国的影响控制在可以掌控的最小范围,把甲型H1N1流感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化解其对我国抗击全球金融危机的干扰,为国庆60周年和上海世博会的举行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为全球抗击流感大流行作出应有的贡献,是负责任的中国政府和人民早已昭告世界的责任。

作为开放程度如此之高,与全球的联系交往如此紧密的中国来说,完全杜绝流感的人际传播是不可能的。以正确的心态,科学的手段,得力的措施依法防控甲型H1N1流感,既是各级政府,同时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有的态度。

面对有可能出现的流感大流行,正确的态度应该是:
科学防控不恐惧。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的。此次新流感疫情虽然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但至今尚未表现出高致死率。有鉴于此,世卫组织提醒人们,不应该对警戒级别升至最高级感到过度恐慌,“流感大流行”主要反映的是病毒本身的传播范围,并不一定意味着病毒的毒性或者疾病的严重程度发生了明显变化。

甲型H1N1流感自4月暴发以来的外部特征印证了世卫组织的判断。目前从疫情的病症看,绝大多数患者病情较轻,甚至可以不用治疗就迅速而且完全地恢复。但世卫组织在其疫情严重性评估报告中指出,随着疫情的发展,死亡人数肯定还会增多。

我国的防控措施是科学有力的。我国在4月30日已成立由3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设综合、口岸、医疗、保障、宣传、对外合作、科技、畜牧兽医等8个工作组以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专家委员会。跨境流动频繁的上海、北京、广东、福建等地也纷纷筑起流感疫情防控网络,有效控制了疫情的蔓延。

依法防控不懈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有可能引起甲型H1N1流感传播的诱因都要依法接受科学的防疫处理。对入境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及其接触者,中国政府一视同仁,依法采取了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这些措施和做法,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评价。但目前,疫情仍在全球传播,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也越来越严峻,全国要上下齐心协力,克服“防范疲劳”,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尽管世卫组织指出目前严重病例或死亡病例突然大幅度增多的情况短期内不会出现,但防控流感疫情不能松懈,国家仍需要采取强有力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向下游传播。公众也应当配合、支持政府的防疫工作,保护自我和家人的健康。

没有过不去的坎。经历过非典和汶川大地震考验的英雄的中国人民,是任何艰难险阻也难不倒的,一定能取得防控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和抗击全球金融危机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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