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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者将被警方重点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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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pwncn 发表于 2009-6-30 20: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央综治办和公安部6月26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现在开始到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此类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努力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要求,要把开展专项行动纳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评比工作之中,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对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三类犯罪分子,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为首分子和“保护伞”;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娱乐服务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嫖宿幼女的人员。重点治理三类场所,歌舞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发廊、足疗、美容美发、洗浴按摩等服务场所,旅店、饭店、出租房屋等公共复杂场所。(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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