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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孟连县委原书记、普洱市原市长助理等人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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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88888 发表于 2009-6-30 20: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告人胡文彬被带进法庭。资料图
新华网昆明6月30日电(记者李怀岩)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对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委原书记胡文彬受贿案,普洱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助理刀立富受贿案,普洱市财政局原副局长、调研员朱德兴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12年、13年和13年有期徒刑,没收和退缴3人赃款200余万元。

据查,2003年至2008年5月期间,胡文彬利用其担任思茅地区(现普洱市)体育局局长、孟连县委书记等职务之便,非法收受龙某等12人贿送的共计47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

1999年至2008年期间,刀立富先后利用其担任普洱市孟连县长、孟连县委书记、普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及普洱市市长助理等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共计53.6万元。

朱德兴在担任普洱市财政局副局长、调研员期间,指使他人采取虚开发票等方式,先后骗取公款共计25万余元,并将其中的12.85万元占为己有;利用担任普洱市财政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3.1万元;在担任思茅地区(现普洱市)财政局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期间,将思茅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国有资金200万元借给孟连县财政局,用于扶持企业发展,之后朱德兴未经调查核实借款资金流向,也未报经普洱市财政局集体研究,便擅自下文批准豁免了孟连县财政局150万元的借款,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另经法院查明,被告人胡文彬已退缴涉案赃款人民币47万元,被告人刀立富和朱德兴全部退缴了犯罪所得。
·云南:孟连两名原县委书记受贿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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