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306|回复: 0

我国拟提高工亡待遇标准

[复制链接]
d1570no 发表于 2009-7-24 21: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杜宇、邹伟)国务院法制办24日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提高工亡待遇标









成都醉酒驾车肇事者一审被判死刑

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你的意见

湖南农业厅长被“带走调查”

“流氓犯-粮食局长-贪污犯”变形记




全国招录2.3万余政法干警报考指南准,并设计了两种方案以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表示,为了解决部分地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过低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设计了两种方案。
第一种方案是将《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区、市)月平均工资的,以全省(区、市)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种方案是修改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至8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说,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9年6月,全国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已达1.4亿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包括未参保工伤职工的伤亡待遇难以落实,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基金支出项目、缴费方式、待遇标准等需修改完善等。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1-24 23:43 , Processed in 0.076715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