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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副县长辞官经商 倒卖土地判4年半罚金1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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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sxfxo 发表于 2009-11-12 19: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有贵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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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为啥会有陪床的“干女儿”?
昨日,南京首起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在下关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该案被告人南京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有贵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600万元。这起案件涉及新型罪名,被告人刘有贵经商前又曾担任江浦县常务副县长、六合区常务副区长等领导职务,其“下海”后通过空手套白狼手法,短短几年,迅速从工薪阶层飙升为身家上亿元的商贾巨富。能够揭开这一新型犯罪的内幕,将其送上审判台,其中得益于网络举报人与纪检机关的密切配合。
  无名氏网络留下“E-mail” 专案组齐心协力破难题
2007年6月,一个平常的日子。南京市纪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轻点鼠标,打开网上举报信箱,一封举报信赫然入目:
“尊敬的市纪委领导:我是一名有着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像所有有正义感的人一样,非常痛恨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也很关注纪委的反腐败工作,报纸上登载的案件报道基本都认真看过。每当看到一个个不可一世的腐败分子在你们努力下被绳之以法的时候,我们都为你们这些战斗在反腐败一线的同志们取得的成绩而由衷地敬佩,你们不愧是党的忠诚卫士!但不知你们工作中是否注意到,也或许你们工作中的体会更深切,这些年腐败分子越来越狡猾,你们查处的那些像曹友楠(南京市规划局城南分局原局长,收受贿赂35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记者注)之类的直接收受巨额钱款的腐败分子虽然仍有,但更多的“曹友楠”们已经吸取了“教训”,他们虽然不直接去拿钱,但却巧妙地“合法”地利用他们的职务影响和他们掌握的政策、信息、人脉等各种资源聚敛钱财,勤劳的人们多少代都无法挣得的财富,在这些人的精心操作下却易如反掌地获取。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人,他几个月前还是一个普通的官员,仅仅过了一个年,仅仅对一块土地操作了一下,他就成了亿万富翁,我先把所知道的这个人简要情况告诉你们,他叫刘有贵,原江浦县分管土地和城建的副县长,大概在2003年春节前后,刘在辞职下海期间,精心策划获取了浦口区汤泉镇的一块土地后,转眼暴富。我之所以先提供这些线索,是想看一看你们的态度,我在这封举报信后面留下E-mail,这是我为举报专设的,恕我不留下真实姓名,但你们可以通过这个E-mail与我保持联系,我会为你们提供所需要的情况”。
很快,这封举报信从市纪委内网呈到领导的办公桌面上。市纪委领导感到,信虽然不长,但反映的问题指向比较明确,有没有这块地,转让过程中有无违规问题,有必要查清楚,给举报人一个明白的答复。当即批示:“尽快与所留E-mail取得联系,获取进一步情况,视情提出核查方案”。市纪委案件检查室接受任务后,当即确定专人与举报人的E-mail信箱进行了联系,对他对反腐败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希望他能提供进一步的情况。举报人在回信中表示,愿意通过网络与办案人员保持联系,但不愿意露面,办案人员对举报人的要求表示尊重。当晚,这位举报人就与办案人员建立了网络热线,举报人源源不断地向办案人员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随后,办案人员通过有关部门了解到2003年确有举报人反映的地块出让情况。与此同时,市国资监管部门在工作中也发现了该土地出让中的异常情况,随即向市委、市政府做了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查明情况,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围绕这块地,办案人员展开了紧张的调查。经过近一个月的工作,一个利用职务影响、通过倒卖土地而获取巨额利益的案件雏形呈现在办案人员面前:刘有贵下海后,为迅速完成“原始积累”,利用其担任过原江浦县主要领导的职务影响,通过浦口区国土局、建设局等部门个别领导和工作人员,精心策划运作,特别是利用自己熟知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的特长,刻意规避法律法规,获得了浦口区汤泉镇江星桥线公路南侧1500余亩土地使用权,随即又将部分土地转卖他人,后又将剩余部分土地采取公司股权转让等貌似合法的形式卖出,从中非法获利高达1.5亿余元。
南京市纪委领导及时听取了初核情况,指出: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将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核查清楚,要吃透法律精神,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决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希望。随即纪检、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展开全面调查。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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