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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著协与谷歌第二轮会谈在即 数字图书馆成维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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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宝] 发表于 2009-11-18 12: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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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谷歌代表要来中国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进行第二轮正式会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今天(17日)向记者透露了上述消息。此前的11月2日,文著协与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埃瑞克·哈特曼,就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中国权利人作品一事进行了首轮会谈。张洪波同时透露,谷歌的侵权问题解决完之后,文著协的下一个维权目标将是国内的数字图书馆。
  文著协:我的版权我做主
据媒体报道,谷歌全球研发总监丹尼尔近日表示,目前谷歌扫描的中国作家的图书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合作伙伴项目”,即已获得出版社授权的图书;另一个是“图书馆计划”,从这个计划来的书籍,只要是还在版权保护期的,谷歌都仅提供摘要预览,用户只能看到几个片段,即这些图书只能用于搜索,不用于阅读,更不用于免费下载。
此外,他还表示,所有图书的扫描只是用于搜索,并且只显示非常小的一部分。如果有作家不愿意自己的书被扫描,谷歌会非常尊重其个人意愿,将书删除。
针对谷歌的表态,张洪波今天强调,作为使用者,在扫描收录受版权保护的图书时,应该遵循国际版权基本规则,主动联系取得作者的授权,并洽谈、商量如何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然后才能扫描、使用、传播,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数字图书馆在国际上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很多国家都在搞数字图书馆。怎样才能占到市场先机?按照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行不通,财大气粗的谷歌就选择了先斩后奏。”张洪波分析说,谷歌采取目前的做法,会节省很多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尤其是时间成本。这样,就抢占了市场先机。“这是市场经济的不平等竞争。”张洪波说。
“我的版权我做主。”张洪波表示,文著协希望有更多的作者能够站出来积极维权。
              
         
        
      
      
         
         
        
      
      
         
           
            
               
国内数字图书馆纳入维权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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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谷歌数字图书馆涉嫌侵权事件,公众报以极大的关注,但与此同时,国内的数字出版企业却表现得有些沉默。
张洪波告诉记者,国内数字图书馆起步于1999年,但是发展缓慢,而且一些企业侵权官司不断。“很多著名作家都没有从数字图书馆拿到什么可观的收益。”
“在数字图书馆的发展过程中,如果版权授权机制不解决,那么很多数字图书馆的‘上市计划’顶多是一个‘梦’而已,永远都不会实现。”张洪波说。
2009年10月,国家版权局、文化部、教育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图书馆著作权保护意识。图书馆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况,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文化、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所属图书馆开展自查,发现存在未经许可复制传播行为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同时,图书馆要依照著作权法律法规,按照“先授权、后传播”的作品使用原则,建立完善合法使用作品的工作制度和有效机制,清除侵权盗版隐患,杜绝未经许可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
张洪波表示,谷歌的侵权问题解决完之后,文著协的下一个维权目标就是国内的数字图书馆。 (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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