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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破获7个电视购物诈骗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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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均少 发表于 2009-11-27 15: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负责人介绍,11月13日上午,房山公安分局窦店派出所社区民警对辖区内一户居民进行入户走访时,屋内人员以种种理由拒绝入内,面对民警的询问也言辞闪烁,并企图跳窗逃走。民警将房门打开后,发现房间内有10部电话、1台无线电发射控制装置,以及大量仿真劳力士手表和手机用户信息等。
经对房间内5名嫌疑人审查,这是一个冒充电视购物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根据嫌疑人提供的线索,警方先后抓获了6个从事类似行为的犯罪团伙,共86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查获电脑33台、无线电发射控制装置3个、座机电话91部、仿冒名牌劣质手表300余块、项链80余条,以及大量客户信息资料、记账本和骗术用语资料等。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选择的诈骗对象多是有过电视购物经历的人员。嫌疑人通过网络以每条信息0.1元至0.3元的价格购买事主的信息,冒充或虚构某电视台购物中心会员部,以会员积分返利、中奖等形式电话联系事主实施诈骗。其中一个团伙利用从网上购买的非法软件在互联网上搜集他人电子邮箱,破译电子邮箱密码后非法侵入,冒用被侵入邮箱主人的名义广泛发布诈骗信息,由“上线”按业绩返利。
警方发言人称,这些骗子有固定的销售语言,若事主不要某种推荐的礼品,他们会立即推荐其他礼品,一旦获得事主信任,便通过邮寄、快递等手段送货收款。嫌疑人寄送的礼品多为低价批发的劣质手表、手机、化妆品、内衣等,批发价格不超过20元,却要收取事主499元至899元不等的费用,包括物品保险保价费、个人所得税、邮寄费、包装费等。从2007年以来,这些团伙在全国20多个省市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北京警方表示,这些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而提供这些信息的人已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下一步警方将重点打击这两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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