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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五加案”将开审 5受害人索赔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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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 发表于 2009-12-1 18: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人被指控犯销售假药罪
去年9月至10月,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7名患者在使用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该事件导致3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今年5月,在开远市销售刺五加注射液的侯宝山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去年7月1日晚上,昆明下大雨,云珊医药公司仓库进水,被告人张国宏存在仓库的药品部分被淹。7月4日,张国宏又向厂里申请了91套全套药品包材,报告经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王汝平等人审批后,决定提供包材。张国宏在拿到包材后,在云珊公司仓库进行了更换。
去年8月1日,张国宏将更换过包材的3个批次的100毫升刺五加注射液,销售给无任何资质社会闲散人员侯宝山销售。拿到药品后,侯宝山又通过广东省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将5件药品销售给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该医院在同年9月3日,给患者张自清,10月5日给患者李政、张培香、韦仁和、王智辉、普保华、范秀珍使用了该批刺五加注射液。
用药不久,李政、张培香、韦仁和3人死亡,多人受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国宏、王汝平无视国法、销售假药致3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明日,法院将开庭审理张国宏、王汝平。
5名受害人索赔近300万元
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坷律师介绍,他们所接受了5名受害者的委托,代理此案。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除了张国宏等人被列为被告外,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也一起列为被告。该所代理的5名受害人总共提出近300万元的赔偿请求。(新华网云南频道-春城晚报 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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