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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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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08-1-30 01: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类从以水为镜,到使用铜镜和水银镜,走过了漫长的历史。  走进开封府,公堂之上可见高挂的“正大光明”大堂镜,后堂还可见一面衣冠镜。世事变迁,如今的公堂没有了大堂镜,而被庄严的国徽替代,但后堂的整容镜几乎还都存有,诸法院都为法官专门备有整容镜,该镜与开封府的衣冠镜的功能不无二样,只不过镜子折射成像的清晰度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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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e0 m. J2 z- }; r0 ]    古往今来,衣冠镜和整容镜使公堂之上的衙门官和法官容颜清靓,官袍整洁,气度生严,由此立地而增三尺“堂威”。  一个小学生问老师:“我们的眼睛为什么不对着长,使两只眼睛对看,可以马上看到自己的样子,不必担心牙齿上有菠菜屑,也不必担心嘴边有米饭粒?”这是很有趣的问题,所有动物的眼睛都长在两边,可以看的范围很广,但就是看不到自己的模样。  孔子说,“人苦于不自知”。我们的眼睛演化的目的是朝外看,而不是看自己,“明察秋毫不见舆薪”,看得见别人脸上的小雀斑,但看不见自己脸上一青春痘。为此,人类发明了镜子,一来自我欣赏,二来梳装打扮。但其功能早有延伸,故而传有“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的至理名言。这是唐太宗李世民把魏征批评他的一篇奏章写在屏风之上,每天当作“镜子”随时对照,日久由感而发的千古绝句。  当今,手持天平和正义之剑的法官也不例外,同样不能直接看到自己的模样,这包括看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因而,法官也出错、出格,甚至于出事,那就是枉法徇私。  法官是特殊的人,与众不同,那是指法官必须完美,不允许出错、出格。否则,民众不仅要数落法官的人格、品行和修为,而且还将怀疑法律的公信和世道的公正。百姓渴求“包青天”再世,故而有人赠与当今的某位好法官楹联一副:端平一碗水以公正服众,修得一身清以人格流芳。  苏格拉底说,一个没有检视的生命是不值得活的。    时下,发生在法官中的一些怜人忧伤的人和事告诫我们,法官非圣人,也有人性的弱点,当自鉴必内省。法官不仅要有一面整容镜,而且更需要一面自鉴内省的“心镜”。  自鉴内省不仅是了解自己做了什么,最重要的是透过它了解自己真正的意图和潜意识的走向。柏拉图更进一步说,内省是做人的责任,没有内省的人不配做人。人只有透过自鉴内省,才能实现理想与信念、美德与道德。  身处法官之中,常听法官说,如今当法官不如做律师,待遇上的差异太大;法官说起来是个官,实际上不是什么官;法官太清苦,想去休闲娱乐场所潇洒一下都不行;香港、台湾和国外的法官如何……。  古城平遥县衙大堂正门两侧有副楹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县衙正堂就是一面“公正廉明”大堂镜。那是对衙门内的官来说的,但那时没有专职法官,而是由行政官员兼任。因此,自古以来民众对官的要求是一致的。百姓的眼睛就是一面镜子,做官的不洁、不勤、不公,百姓眼里不容。  人不能偏离人生目标,朝三暮四者必不能成事。古人云:“清介廉洁,淤浊扬清,帮可与守节,难以变道”。 法官当清介,否则,只能跨出“五行”,不在“三戒”之中。故而,法官要常照“心镜”:对照一下自己忠于法律的信仰,当初是怎样面对庄严的国徽宣誓;对照一下个人的理想,思量一下步入法官行列追求公平正义的人生目标;对照一下个人修为,即便是一个常人也当立起一清二白做人准则。  随心所欲无以受尊崇,患得患失不该入衙门,心态浮燥不应坐公堂,驱利驸势不配当法官。  “心镜”当立正且亮堂,切不可立起“哈哈镜”,否则,不仅人影走形,而且面貌奇异,甚至面目狰狞。点击一下出格、出事法官的“堕落关键词(句)”可见:一句“给你推荐个好律师”就可能突破了禁区;一声“饭局事成再办”就可能步入陷井;一个“尽力关照”就可能有失公断;一次“下不为例”就可能触犯原则;一回“无人知道”就可能丧失人格;一记“不要白不要”就可能堕入深渊……。  洁净之人、爱美之人喜欢照镜子。法官是百姓心中的圣洁之人,“心镜”不可一日不照,越是资深法官和权高位重的法官,越要时常亮灯拭镜细用镜,而且用的是一面显微镜,能够以小见大,见微知著,防患未然。静心定神找一找对待当事人是不是细心和诚心;想一想举手表决时有没有粗心或违心;查一查使用自由裁量权时有没有私心或偏心;掂一掂举荐用人和使用公款时有没有良心和公心……。当镜发现自己的“不洁”,切不可像猪八戒那样,见到镜中之我形象丑陋,愤而砸碎子,来个破罐子破摔。而当保洁或整容,甚至洗新革面,重塑形象。  整容镜易立,“心镜”难立,容颜可整,修为难成。当今的法官功名已得,最缺的便是自鉴内省的能力和自知的觉悟。“心镜”当自立,但也需人帮立。说的是,给人一面“心镜”不可能为之,但帮人立一面“心镜”完全可以做到。如今的领导给予部属关心的大多是位子、待遇等,而常进诤言的并不多见,即使发现问题,也往往以制止代替处理,用希望代替批评。一旦出了出了大问题后,就感叹用人失察,管教不严。可见,法官这面“心镜”由自己立起,也得有护镜之人,如此这般才能立而不倒,常鉴而不衰。  (作者单位: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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