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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中国律师行业发展论坛”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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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超 发表于 2009-12-7 12: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律师如何更广泛参与国际业务
“国际经济秩序的新变化为国际法律服务的发展带来新契机。”北京市律协监事长赵晓鲁说,在国际金融危机还未完全结束的情况下,当前中国经济相对活跃,将进一步成为世界投资的乐土,因此涉外服务业以及国内服务业具有涉外因素的业务,将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发展。
“然而,现在国家最缺的是真正能够适应中国的公民、中国的企业对外交往需要的法律工作者。”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惠珍告诉记者,以北京为例,现有律师事务所1200多家,真正开展涉外业务的不到30家,其中能够提供高端法律服务的比例更小。
“国际化、全球化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与那些国际知名律所相比,国内的律师人才储备、律所业务拓展等方面还有不小的差距。”赵晓鲁说,国际这一块业务是国内整个法律服务行业一个巨大缺失,需要认真地去研讨如何填补空白,让中国的律师在未来国际经济贸易继续重构过程中发挥更多更重要的作用。
法律人才培养如何适应律师行业发展需求
“1979年,全国的律师不到200人,经过30年的努力,今天职业律师已经达到15万以上,平均每9000人有1名律师,虽然跟原来相比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但与西方发达国家平均每300人1名律师的水平相比还有差距。”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梅向荣说,为社会培养出更多法律人才是当务之急。
“律师人才数量增长的同时,质量更要稳步提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表示,当前许多大学法学院所设立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跟当前律师行业的发展需求有很大的脱节。
王振民说,中国的法学教育和中国的法律职业还没有构成一个法律共同体。放眼国际,有些国家法学院的课程是由律师专业协会来规划的。我国虽然不一定要达到这样的程度,但法律职业界更多参与法学教育,按需求培养人才,这对双方都是非常有益的。
“我们在培养法律人才时一定要找准在法治中国的发展中的定位。”王振民补充说,反映到人才培养上主要有两个基点,一是强调既懂法律又懂其他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强调国际性、外向型人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宋建中表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问题和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和谐社会建设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未来的社会法律服务资源一定要均衡化,律师行业绝不能嫌贫爱富,要积极地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最终实现市场化服务和公益化服务的结合。
“因此,广大律师在未来的从业过程中,必须考虑如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宋建中说。
“不断增强律师与老百姓的血肉联系,我们才找到了律师行业的生命之魂。”宋建中建议,无论从全国还是在北京,半数以上都是从业不太久的年轻律师,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律师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挥专业优势和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调解的功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矛盾的化解;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困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使普通百姓和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通过参与立法,参政议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完善;通过参与各种诉讼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
这个论坛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清华大学法学院和中国律师杂志社共同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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