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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山“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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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叶 发表于 2009-12-9 13: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10月10日,合山煤业公司三矿五井发生瓦斯爆炸,造成9名矿工遇难和9名矿工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49.2万元(本报2008年10月11日3版、2008年10月12日7版曾作报道)。事发后,来宾市和合山市共有14名政府官员被停职检查。
今年9月,矿方的安监站站长、矿井井长等10个相关责任人分别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3年、以及3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在该案中,两名涉案政府官员分别是来宾市安监局矿业管理科原副主任科员吕某和合山市安监局矿山安监股原股长覃某,检察机关依法对他们提起公诉。  
今年11月底,忻城县法院对吕某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吕某玩忽职守罪名成立,但免于刑事处罚,目前该判决已生效。今年9月,覃某被兴宾区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覃不服而上诉。11月19日,来宾市中级法院改判覃某玩忽职守罪名成立,但免于刑事处罚。
来宾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合山煤业公司三矿五井发生爆炸前一共经历了3次验收,验收组由来宾市安监局牵头,成员单位由来宾市经贸委、合山市安监局和经贸局、兴宾区安监局和经贸局组成,并由来宾市安监局聘请专家组参与。
去年8月1日第一次验收时,验收组下井只下到第一条巷道,没有对该矿全部矿井进行检查,检查共发现有5处隐患。当天下午,验收组开了会,专家组得出的意见是要求矿方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去年8月27日,受来宾市安监局的委托,合山市安监局矿山安监股原股长覃某和合煤公司生产部工作人员蒋某等三人,一起到三矿五井对第一次验收检查时存在问题的地点进行复查,但没有再到其他地方进行检查,随后签字说原来查出的问题已整改好。
去年9月1日,来宾市安监局原副局长曾某、来宾市安监局矿业管理科原副主任科员吕某、覃某等5人作为验收组成员,以及来宾市安监局聘请的4名专家组成员,共9人对该矿进行第三次检查验收。一行人下井到泵房看看,没有到第一次检查的那条巷道,因为见巷道在换皮带,巷道较窄,一行人就没有再下去。上井后,就在该矿的调度室开会,专家意见是认为没有下到垱头,探水设备没有办法检查到,不好签字验收通过,会上没有形成最后意见。验收组和专家组成员一起回到合山市区吃饭,吃饭即将结束时,井长李某拿着一叠信封进到包厢,分别递给每个吃饭的人,讲这是“辛苦费”,每个信封内的钱有100元到5000元不等,当时在场的验收组和专家组成员都收了。饭后下楼时,验收组和专家组成员就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同意该矿通过验收。据覃某交代,他收到的信封里面装有300元。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黄必成 余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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