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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力争三五年内使公安机关执法形象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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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彭 发表于 2009-12-11 13: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12月9日至10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江苏省南通市召开。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强调,要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为主线,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完善执法制度为保障,以建立健全执法管理体系为抓手,精心谋划,系统推进,全警参与,上下互动,积小胜为大胜,首先力争在三五年时间内使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提高,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明显提升。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张新枫主持会议。
杨焕宁强调,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以标准化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将执法活动置于统一标准下规范运行,全员实行,激活动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南通市公安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全面、系统、科学,具有方向性和可借鉴性,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推广借鉴。
杨焕宁指出,自去年9月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部署开展“三项建设”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大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通过完善机制、细化制度、运用信息技术等多种途径稳步推进。总的来看,全国公安机关已经行动起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得到普遍认同,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一些工作力度大的地方创造和探索出了许多成功经验与做法。但当前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认识深度、措施力度、总体成效还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与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有差距,执法不公正、不作为、不规范的问题还时有发生。
杨焕宁强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顺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公安机关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的必然要求。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公安基础建设乃至全部工作中具有关键性意义,抓住这个“牛鼻子”,必将带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要进一步统一、深化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使推动者、实践者真心去干、自觉去干、努力去干。
杨焕宁指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正确把握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路和原则。要进一步明确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的,把建设与治理结合起来,提高民警依法履职的能力;要下大力气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对接处警、调查取证、涉案财物管理、自由裁量等领域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要组织发动全警参与、上下互动,多策并举、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把实现执法制度、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管理、执法行为、执法场所设置的规范,作为当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分层次、有步骤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杨焕宁指出,强化执法管理,保证规范的贯彻执行,是当前公安机关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着力点和突破口。要建立完善科学、系统、高效、规范的执法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执法标准、执法流程、岗位技能,严格过程记载、质量监控、考核激励、责任追究,使执法管理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系统、闭合的链条,实现对公安机关各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管理、过程性管理、系统性管理。
杨焕宁强调,要进一步推动执法制度建设,根据基层执法的实际需求,做好相关制度的清理、细化、统一工作;要全面提升执法民警的专业化素质,加强民警养成教育,将法律规定的动作、语言及办案程序固化为民警的自觉行为,建立提高民警执法能力的长效机制;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规范化的层次和水平,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办案;要高度重视执法安全,进一步规范办案场所设置,切实加强执法安全管理。
杨焕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立足本地实际,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加强督导;要加大发现、培养、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力度,树立民警身边看得见、学得会的规范执法的榜样,让每一类地区、每个部门和警种都有执法榜样和标杆;要将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完善考评标准、创新考评方式、落实奖惩措施,对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有理涉警投诉、有责涉法信访案件是否得到公正处理,执法问题较多的执法部门、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管理是否得到规范要进行重点考评;要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法制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的工作抓好,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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