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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台州分行原行长蒋达强涉嫌受贿453万元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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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女i 发表于 2009-12-29 09: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年46岁的蒋达强,虽只有中专文凭,但是靠着自己的努力 ,一直较为顺利,26岁就担任临海市团委书记,后来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主任、中山支行行长、台州分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08年间,蒋达强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他人谋利,先后收受四名行贿人钱款共计453万元人民币。
记者注意到,在检方指控蒋达强涉嫌受贿453万元中,除了1998年、1999年两年春节各收受陈某为了感谢他在台州分行营业部装修工程中的帮忙而贿送的一万元红包外,收受其他三人的都是大手笔。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 2007年至2008年间,台州一民营企业家为了感谢蒋达强在贷款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和今后继续给予支持、帮助,在临海东方花园蒋达强的别墅里,送给他52万人民币。
2007年年底,蒋达强的朋友王某获知舟山滨海新城有一块土地要出让给一定资质的单位开发,请蒋达强帮助联系一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公司挂靠竞拍,蒋达强将王某介绍给台放一家知名房地产公司副董事长梁某。之后,王某和梁某就具体事宜商谈并竞拍成功,然后梁某将这块土地转让,获利1500万元。为了感谢蒋达强在贷款等方面对该公司的帮助、支持,以及今后得到更多的支持、帮助,就趁此机会在2008年12月送给蒋达强200万元。
2008年下半年,蒋达强对台州另一家民营企业董事长汪某说,自己准备在杭州购买房子需要200万元,汪某考虑到这些年来蒋行长对自己企业在贷款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并为了得到今后更多的支持、帮助,就以支持他购房的名义送给蒋达强199万元。
为了规避法律,当行长多年的蒋达强与汪某签订了一个假的委托投资理财协议,名义上是帮对方投资证券等金融产品,实则是收受现金用于自己买房。在今天下午的庭审中,蒋达强对检方指控予以否认,认为收受陈某的2万元和一企业主的52万元都是人情往来,自己也曾回赠对方名贵收画等。对于收受梁某的200万,蒋达强辩称是分成。汪某的199万是借款,是委托理财。控辩双方的焦点也主要是为了围绕这最大两笔钱款的定性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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