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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涉黑案:19女被告人被控组织、协助组织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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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后无恙 发表于 2010-1-13 15: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地检方诉称,自1998年以来,岳宁先后纠集张勇、李亚玲等人,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岳宁所承包的娱乐场所为依托,通过组织卖淫、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本案31名被告人中,共有19名女性,她们被检方指控在岳宁的娱乐场所中组织卖淫或协助组织卖淫。检方指控,2001年至2009年间,岳宁以其承包的重庆渝中区万豪酒店内的白宫夜总会、大世界酒店内的白金台会所为依托,大肆组织卖淫。2001年1月至2009年6月间,多名本案被告人在白宫夜总会中任部门主管、推广部经理等职,从事组织、协助组织卖淫的犯罪,上述时间内共组织了200多名卖淫女在白宫夜总会卖淫。
据指控,仅2008年12月,2009年1月、5月和6月,白宫夜总会就组织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2000余次,涉及金额200余万元,岳还安排“包房公主”向VIP客户卖淫。岳宁还被控对卖淫女及其家人采取暴力殴打、语言威胁,从而控制卖淫女。在检方指控的一起犯罪中,白宫夜总会卖淫女陈某因在春节期间没按要求“上班”被罚款,于是准备离开夜总会。当陈某的丈夫前来夜总会接陈某时,岳宁带领多人对陈某的丈夫拳打脚踢,并对其进行威胁。
检方还指控,为使旗下娱乐场所违法犯罪活动不被查处,岳宁还曾向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原副局长彭长健、治安总队原副队长陈涛行贿。据指控,岳宁曾4次送给文强现金人民币2万元、5000美元、18万港币;岳还6次送给彭长健现金人民币9万余元、5000美元、10万港币;岳还12次给陈涛行贿现金人民币10万余元、2000美元。
截止记者发稿时,该案仍在进行法庭调查,预计该案庭审将持续6天。 (杜远)
新华网法治频道专题:打黑除恶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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