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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最有理想贪官”叶树养受审 骄横跋扈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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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尔本的草 发表于 2010-1-21 18: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日上午8时许,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大的第一审判法庭早早就开了门。河源中院对案件审判采取了全面公开的态度,只要座位允许,旁听申请一般都可以得到满足。因为案件影响巨大,今日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约20家媒体到场,但旁听群众仅数十人,令人颇感意外。
9时整,庭审开始。戴着手铐的叶树养步履蹒跚走进法庭。公诉机关当庭指控称,叶树养的第一次受贿发生在1988年,其时他在新丰县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收受了他人走私进口汽车所给予的贿赂。此后,他一发不可收拾,收受有“粤北首富”之称的全国人大代表、韶关宜达燃料公司董事长朱思宜“捞人费”200余万元,收受某建筑公司老板龙某80万元……到2008年8月,经群众举报,叶树养被广东省纪委“两规”,同年12月被刑事拘留,后被河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案发,他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已达11件之多。
起诉书显示,叶树养的贪腐涉及多个领域:利用职权为黄、赌、毒犯罪和违法活动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在工程建设上为包工头牟取利益;利用职权及职务影响为矿山老板牟取利益;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案件的处理;利用职权安排人事。作为“回报”,每到逢年过节之际,叶树养家门前便是车水马龙,送礼送钱的人络绎不绝,最终积少成多,泥足深陷。起诉书认定,19年间,叶树养单独或与姜海文共同收受他人财物964万元人民币、880万港元,个人实际占有936万元人民币、880万港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公诉机关希望法院依法严惩。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庭审直击
骄横跋扈不再 两手偶尔发抖
法庭上,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叶树养供认不讳。叶树养及其辩护律师表示,希望法庭考虑叶在犯罪后悔罪表现良好等情节,能对其给予从轻处罚。检察院也认定,叶树养及姜海文为主动投案自首。
一直以“良夫慈父”形象示人的叶树养,在变成阶下囚时得到了来自家人们的关爱。今天上午,他的家人几乎悉数到场,包括部分亲友。
站在被告席上的叶树养,面色显得特别苍老,头发也白了很多,但目光犀利,“干练”本色不改。此前担任公安局长时的“作风霸道、骄横跋扈”已然不见,交代罪行时的“放声大哭、悲壮高歌”也成过去,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沉稳和慎重。这次审判对他的意义,他很清楚。庭审中,他的手偶尔还会发抖。(鲁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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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树养出身贫寒 提审时谈童年艰辛大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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