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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原政协副主席崔喜成涉贿被诉 昔日反腐推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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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舞 发表于 2010-1-27 11: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崔喜成,1954年10月7日出生,2001年3月至2003年任驻马店市汝南县县长,2003年6月至2007年2月任汝南县县委书记,2007年3月至2009年5月任驻马店市政协副主席。因涉嫌受贿,于2009年9月3日被焦作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05年1月,时任汝南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的霍桂梅为在干部调整时让其继续留任,先后5次在崔喜成的办公室送给其人民币共计3.4万元,事成后又送给崔喜成2万元。
2001年至2006年春节、中秋节期间,时任汝南县审计局局长、环保局局长的刘路红为得到崔喜成的支持和关照,先后11次在崔喜成的办公室送给其人民币共计2.7万元。
2001年至2003年春节、中秋节期间,时任汝南县三里店乡党委书记的杨世功与时任乡长的詹新耀为得到崔喜成的支持和关照,先后5次单独或共同在崔喜成的办公室送给其人民币1万元;2003年12月份,杨世功为在干部调整时得到崔喜成的关照,在崔喜成的办公室送给其人民币3万元。2004年1月,杨世功被任命为汝南县金铺镇党委书记。
2004年中秋节的一天,时任汝南县王岗镇镇长的赖学争为在干部调整时得到崔喜成的关照,在崔喜成的家中送给其人民币2万元,2005年1月,赖学争被任命为汝南县王岗镇乡党委书记。
2003年9月,时任汝南县三门闸乡乡长的邱志海为在得到崔喜成的关照,在崔喜成家中送给其2万元。2004年1月,邱志海被任命为汝南县和孝镇党委书记。
焦作市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指控崔喜成利用其担任汝南县县长、县委书记、驻马店市政协副主席的职务之便受贿40多起,收取当地干部送钱200余次,收受索取他人人民币10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1.5万元、美元5.54万元。2009年5月31日,被告人崔喜成主动到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投案。
据悉,2007年,汝南采用DV拍摄官员公款吃喝的做法反腐败,一度引起全国关注,崔喜成正是此做法的推行者,时至今日,他却成为了阶下囚。
焦作中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延伸阅读:地方政协官员“落马”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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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人看来,我国地方政协就是一个清谈机构,任职官员又多为接近退休的官员,与书记、省长、市长、县长相比,政协官员拥有的公权力和资源甚微。但是,为何还见那么多政协官员因腐败落马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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