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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培训全国公安监管总队长 要求转变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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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哈邋的樱桃 发表于 2010-3-20 14: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公安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国公安监管总队长培训班于3月12日至16日在京举办。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张新枫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张新枫指出,举办此次培训班是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教育训练工作、提高干部素质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公安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推动公安监管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新发展的需要。他表示,当前,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不断推进,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公安监管工作面临着新要求、新挑战。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公安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做到在应对新情况上有新思路、在解决新问题上有新对策、在攻克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
张新枫强调,进一步提升公安监管工作水平,各级公安监管部门的执法理念要改变,执法规范化要加强,基础建设要达标。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切实提高对公安监管工作的认识,认真解决公安监管部门的警力、保障、待遇等问题,纠正在执法理念上存在的一些偏差,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管理水平,建立起符合公安监管执法规律和特点的科学规范的执法管理机制。要细化每一个执法环节的标准和操作要求,确保公安监管执法过程的每一步都有章可循。同时,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领导干部和民警全员培训,不断增强公安监管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坚持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率使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化应用系统功能,实现公安监管场所管理的现代化,切实提高公安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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