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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两级法院全面启动“圆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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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吻鱼香 发表于 2010-3-20 14: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郑州2月3日电(记者王云河)2月1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孟庙法庭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大家围坐在圆形的桌子前,法官不着法袍、不用法槌,也没有刚性的程序和生硬的庭辩。在平和、理性的气氛下,一起家庭赡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当场表示愿意和解。这是漯河市在市、县(区)两级法院全面启动“圆桌审判”后出现的一幕。
据了解,从今年初起,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设置民事、行政、涉少刑事案件圆桌庭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圆桌审判庭内以圆形台的形式设置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陪审员、辩护人、监督员等席位。同时,审判人员按规定着装,一般不着法袍、不使用法槌。通过对以往审判庭布局形式上的改变,对庭审中审问的语气、重点、态度以及庭审程序的控制和掌握,由过去棱角割据式的“对立”改为和缓相近式的“沟通”,营造出缓和、宽松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庭审气氛。
“圆桌审判”除法官、当事人参与外,还会根据案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心理咨询师、学校辅导员、当事人亲朋好友、学生家长等参与庭审,运用道德、舆论、亲情的力量解决纠纷,借助于群众理解、接受的形式,弱化矛盾、软化纠纷,平心静气地举证、答辩、协商,最终促进双方握手言和。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邱恺介绍,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当前的庭审几乎变成法律技巧的竞技场,客观事实将很难还原,甚至一些本可调和的矛盾,在激烈的庭审对抗中也会进一步激化,造成旷日持久、纠缠不休的涉诉信访。“圆桌审判”从大局出发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改变的只是外在形式,不变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而且更能体现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更能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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