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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司法解释 24起公安部督办假药大要案均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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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out 发表于 2010-3-21 20: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15日从公安部获悉,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制售假劣药品案件417起,破案380起。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5月23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司法解释,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犯罪工作取得飞跃性进展。2009年6月至12月,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制售假劣药品案件323起,破案320起,办案数量是上一年同期的近3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1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针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态势,2009年年初,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并部署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先后直接指挥协调或挂牌督办了安徽省亳州市王军生等制售假药案、江苏省睢宁县李明等销售假药案、天津市黄瑞庆和马广胜生产销售假药案等24起大要案件。目前,上述督办案件均已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百余名。
“随着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明显加大,制售假药犯罪更加隐蔽,案件侦办难度不断增大。”这位负责人表示,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将加大指导力度,深入研究制售假药犯罪活动规律特点,协调“两高”就司法解释实施问题开展联合调研,与卫生、通信管理、工商、邮政、药监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药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部分部督案件查处情况
安徽省亳州市王军生等制售假药案:公安机关抓获制售假药犯罪嫌疑人13名,捣毁假药生产窝点4个,假药仓库5个,查获各类假广普抗菌消炎药等36种460余箱约17万盒、针剂近2.7万支,以及大量制假原料和设备。
江苏省睢宁县李明等销售假药案:犯罪嫌疑人李明于2007年11月利用假睢宁恒信药店工商营业执照、假睢宁县药监局证明等手续,与睢宁县邮政局速递公司签订长期邮递药品的协议。至案发,李明通过邮局将1300余件(计4万余瓶)假药运送至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仅邮费就高达17万余元。(于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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