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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查牢头狱霸110名 实施3措施防再次“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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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东来 发表于 2010-3-21 20: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检察院获悉,从即日起,全省检察机关将采取加大对监所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等3项措施,加强监管场所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牢头狱霸”,防止类似“躲猫猫”事件的再次发生。据了解,“躲猫猫”事件发生后,全省看守所对110名牢头狱霸进行了查处。
3名违法民警被立案查处
据了解,“躲猫猫”事件发生后,我省(云南)检察机关及时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促进看守所文明规范执法,坚决打击“牢头狱霸”,对全省看守所2006年以来发生的在押人员死亡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对查出的问题分别提出检察建议。同时我省监所检察部门发现了一批深层次的违法、犯罪线索,有3名民警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同时严厉打击了一批“牢头狱霸”,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了重大越狱事件的发生,协助监狱管理部门和监管场所纠正了一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行为,此项工作跃居全国检察机关第四名。此外,监所检察部门协助看守所对110名“牢头狱霸”进行了查处。
加快网络建设确保动态监督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对监管场所实施的3项措施为:完善对罪犯减刑、假释名单公示程序、公开听证活动的监督机制,推进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按照要求,全省监所检察人员将深入罪犯劳动、生活、学习场所,加强对违反规定使用戒具、超时禁闭、超体力劳动等的检查,采取设立举报箱、实行检察官约见制度等方式,监督监管场所整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牢头狱霸”;严肃查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和监狱、看守所布局调整、新建、改扩建、生活卫生采购、生产经营活动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快监所网络化建设,使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动态监督,按照要求今年6月前全省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实现监管信息系统联网,保障监所检察部门“防错纠偏”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派出派驻监所检察部门和全体检察人员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应对监管场所突发事件能力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监所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云南网-春城晚报 李惠民王翠云 赵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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