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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副市长不满违规办学仅内部通报 称要公开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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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舞 发表于 2010-3-21 20: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最严重处理就是内部通报,违规办学的校长没有压力。从2010年开始要对事实确凿、顶风作案的中小学校违规办学、任意加重课业负担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让他们上一上报纸,接受社会各界和媒体舆论的公开监督。”在今天(16日)举行的上海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沈晓明副市长强调要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对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监督保障作用。
今天的上海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是一次对近三年来上海开展教育综合督政、督学工作,推动区县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责任,推动基础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的总结会,也是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加快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发展的动员会。
沈晓明副市长在讲话中,要求上海的教育督导工作要“强”、要“硬”,“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队伍要强,就是要政治强、能力强、业务强;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惩戒、处理要硬,就是要决心大、措施实、督导硬”。
记者获悉,2009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部分学校存在的出租出借场地和违规办班办学、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先后对涉及8个区县15所中小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在全市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尽管这些通报在中小学校长中引起了震动,但是在今天的会上,沈晓明副市长明确表示“不满意”,认为处理措施“普遍不够硬”。沈晓明说,虽然教委三令五申,但是违规办学行为还是很普遍。“目前涉及反映课业负担重、违反减负有关规定、违反到校时间规定、出借校舍补课的群众来信几乎没有一封查不实、几乎封封确有其事。”
“从2010年开始要对事实确凿、顶风作案的中小学违规办学、任意加重课业负担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让他们上一上报纸,接受社会各界和媒体舆论的公开监督。”同时,沈晓明进一步“开出罚单”,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商情区县党委、政府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教育、教学规定的中小学,将敦促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追究,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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