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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黄赌毒枪"团伙涉黑案一审:2人死刑2人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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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女x 发表于 2010-3-21 20: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重庆2月4日电(记者朱薇)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4日对备受关注的陈明亮、马当等34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2人死刑2人死缓,该组织三名“黑老大”陈明亮、雷德明、马当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9月,被告人陈明亮、马当、雷德明等人合伙在重庆市渝中区设立重庆大世界酒店有限公司云梦阁俱乐部。此后,陈明亮、马当、雷德明采用拆分云梦阁股份利益拉拢等手段,纠集、网罗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云梦阁和大世界酒店为据点,进行了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陈明亮、马当、雷德明为组织、领导者,周勇(大)、李家斌、王勇、周勇(小)等人为积极参加者,陈晓兵、张永刚、邓洪涛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处于重庆市繁华中心地带的云梦阁为窝点,组织大量妇女卖淫,获取大量非法收入;在澳门从事洗码活动,非法组织境内私营企业主到澳门赌博,获取巨额佣金,以此扩充组织成员的经济实力;为攫取更多的非法收入,庇护组织成员贩卖、运输毒品;通过强索债务和插手纠纷,获取非法利益。
为强威立势,该组织以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凶器进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活动。通过澳门洗码并采取威胁、滋扰手段对国内企业主追收赌债,利用组织的强势地位插手民事等纠纷,对相关人群造成心理强制;以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背景干预竞拍等经济活动,挑战法律和政府的权威。该组织实施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通过发放消费卡、送红包等利诱、贿赂方式,该组织拉拢腐蚀公安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组织寻求庇护。
另查明,“云梦阁”自开业至2008年2月经营期间,长年有三四十名至一百余名妇女在此从事卖淫活动,上交管理费3万元至7万元不等,在7年经营期里,累计获取非法收入2600余万元。

2005年3月、2005年12月、2009年1月,被告人周勇(大)三次积极参与及安排他人贩卖、运输毒品共计16032.8克。
法院认为,以被告人陈明亮、雷德明、马当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据此,法院分别判处该组织三名“黑老大”陈明亮、雷德明、马当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同时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法院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周勇(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家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其余2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庭审期间,被告人袁代林因身患严重疾病,法院依法裁定对其中止审理。
宣判后,陈明亮、雷德明、马当等14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要上诉,周勇(大)、李家斌、左保书等12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其余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均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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