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朱清时一样,梁慧星果然大名鼎鼎,尤其是在法学界。我再次无立锥之地。但好在找到了一个角落,可以用电,又距离喇叭不远,录音是没有问题了。
; m, K0 n: M( H; B就我个人而言,我的确是慕名而来。况且,这个题目也多少有些吸引我,毕竟是法理学课上必讲的内容之一。不过两个多小时下来,多少有些意兴阑珊。 : W* o+ R4 t7 @' Y1 D0 `$ V [
因为有全程录音在,具体内容就不多说了。如果能事后找到演讲的电子文稿,我将再补发与此。 q1 v' w; v% l9 R3 m2 l% q* h
多说一句,梁慧星被聘请为川大法学院的名誉教授和兼职博导,我不知道需要支付多少报酬。但,收益是显而易见的,不是么?
* M" o/ A; L# _1 R. |录音的效果大体还可以,用软件作了适当的降噪处理。有缘人拾之。 8 {+ } H: g7 s6 n) \$ ]3 n0 m# t%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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