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朱清时一样,梁慧星果然大名鼎鼎,尤其是在法学界。我再次无立锥之地。但好在找到了一个角落,可以用电,又距离喇叭不远,录音是没有问题了。 0 D) h9 ^- U1 i3 h4 x
就我个人而言,我的确是慕名而来。况且,这个题目也多少有些吸引我,毕竟是法理学课上必讲的内容之一。不过两个多小时下来,多少有些意兴阑珊。
9 f7 X+ h3 U7 m1 Y) T因为有全程录音在,具体内容就不多说了。如果能事后找到演讲的电子文稿,我将再补发与此。 , h/ \- b9 j& r( c( K, h' u0 A
多说一句,梁慧星被聘请为川大法学院的名誉教授和兼职博导,我不知道需要支付多少报酬。但,收益是显而易见的,不是么?
0 u! u) n0 J# a录音的效果大体还可以,用软件作了适当的降噪处理。有缘人拾之。 ) g/ O4 U& W% }3 I! Z/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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