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组辩论总结
0 `- w5 c, K1 `. E辩题:法律是否应该惩罚婚外恋
( D! J6 E; Z/ p Y( g+ ~正方观点:法律不应该惩罚婚外恋
5 N1 F# v) w0 S- \0 B' s7 e反方观点:法律应该惩罚婚外恋. B) O$ O/ O8 ^8 ^' o2 S! l
本方观点及论据如下:7 R1 j! A! d! a# s
1. 从法律所规范的内容上来讲,法律不该惩罚婚外恋,因为婚姻与恋爱关系是人的情感问题,而法律规范的主要是人们的行为而不是人的思想感情。
- o* l$ x1 i7 s6 k |2. 从保障人权的角度来讲,社会应该以人为本,而若用法律来强制的干涉人的婚姻家庭,势必会导致对人的隐私的严重侵犯,要让司法机关去调查某个人究竟与谁有婚外恋吗?如此又何谈正义与公平?) q4 e, S0 Y. ~0 W! ?0 R
3. 从法律实施的角度来讲,婚外恋是很难来判断的。何种情况才算“恋”?发生了事实婚姻?还是两个人相互说了一句“喜欢”?都是无从判定的。: b1 M: }# \) ~1 {; A
4. 从目前的法律规范来讲,我国已经有了相应的法律来规范比此更加严重的行为,比如说重婚罪,或者是婚姻法上在分财产时违背义务一方的相应的少分,如此这些在人的感情存在严重过错时应经给予了适当的干涉,若是再用法律来强制的惩罚比这轻微的事,是明显不合理得。
7 `# [+ f) c; ^& o, o5. 最后,从社会秩序调整的角度来讲,出了法律还有很多方法可以调整人的行为或是思想,比如说道德,道德在调整社会秩序时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所以在行为还没有触犯法律时,我们完全可以利用道德来规范人的行为。0 \% y9 \' a4 `% _4 q- f0 J$ _, c
反方的理由如下:
8 |6 T1 ^; n: k# I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一夫一妻制”,所以婚外情这种行为实质上就是在践踏我们的法律。现行婚姻法没有把婚外情纳入法律管辖范围,只能说是法律的不完善。9 C7 v) g3 g A0 |9 A# |. h' O2 e5 ]
2.婚外恋会大大的降低家庭的幸福度,而且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所以法律应该惩罚。
6 Q8 S& m% D& G2 D1 n. |" D3.如法律放弃了对淫乱妇女的惩罚,如偷盗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用“道德泛化”反驳对婚外情的惩罚是站不住脚的。: U, K& m& R$ c/ E) w
4. 从“个人自由”的角度也无法反驳对婚外情的惩罚,因为惩罚婚外情固然是对发生婚外情一方自由的限制,但同时也是对受害方不受另一方侵害的自由的维护,对婚外情的惩罚不过是对自由的一次重新分配而已。8 ~$ |3 V8 r/ H. f
在辩论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很多的不足:3 F8 G- h' c8 w# ^ f
1.辩论中应用的法言法语很少,专业知识也不够,作为一名法律人,以后要多加注意。
+ ~0 D- z0 e& _% f9 y, P" n9 t2.辩论的准备仍然不是很完美,以至于在面对班级所有同学的反驳时会觉得力不从心。 f3 e) `" C9 @
3.辩论时要观点集中,不要跑题,主要辩论的观点所在,这样才能辩论到精彩激烈。& H/ M' |' D9 h; n8 E7 j
在总结自己组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借鉴其他组的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以此来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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