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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法2010级法理学作业之四:关于法律职业的个人思考(截止到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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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2-11-28 21: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业要求:: _- Z) T8 }! h2 |! \  G! t3 d

  H5 l2 @' {( K! H7 e' B7 F1.有感而发,必须从自己说起,且围绕法律职业这一中心话题;$ q+ v! D0 y6 ]* P
2.有理有据,必须落在理性思维的层面;/ ?( V) n9 u/ J
3.最终结论应与自己的职业选择及(或)对法律职业的批评相关;& Q8 ~3 j6 w0 @: J2 P
4.总字数应不少于1千字,限3千字以内;; R" h" }3 M8 ?' t, b
5.本次作业截止日期为12月8日,届时关闭。
" Q" f6 q. E2 h; U, x9 n9 J! u4 M5 u!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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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10王兆华 发表于 2012-12-2 12: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法律职业的看法
1 N- _7 Z5 x. J% n8 p" `5 z, q   谈到我对法律职业的看法,不得不说的就是我为什么会成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换句话说,我为什么会选择法学专业?& p6 r/ V, d  @8 u. @
   小时候我曾经在课堂上回答过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我的理想是什么?我当时的回答是,我想成为一名科学家。说实话,作为一个一年级的小孩当时的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科学家,只知道这类人多次出现在我们的课本中,觉得他们很神圣,很了不起,所以才有这样的想法。高考结束后,在填报志愿的时候,我认真的想过我的未来,我的生活,那时候对法律还不是很了解,但是却很感兴趣,之前就喜欢看一些法制节目。其实我的志愿一直是成为一名军人,但是由于高考成绩的原因,没能如愿。所以就选择了一个同样严肃的方向法学,这也是因为学习法律后的职业方向我也是比较喜欢的。
( ^5 s! m# R) ]4 \- ?   就这样,我成为了法学专业的学生。想到以后的职业规划,我还是想从事本专业的工作,或者与本专业比较贴近的职业。依我看来,中国的法律制度以及法律体系是处于逐渐完善的状态,不断地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我很想用我所学的知识能够为我国的法制建设贡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法律是严谨的也是公正的,在我的眼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但不是遥不可及的。它的至高无上在于它的严肃性、它的公正性、它的公平性。可以说,法律是我的信仰之一,因为在我看来,当今社会虽然存在着一些不正之风,存在着一些法律难以规制的现象,但是这不能说明法律是无用的,而只能证明当今社会法制还不够完善。相信有一天这些问题都会被逐一解决。我们不是学过这样一个哲学观点嘛,那就是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与老师们的沟通过程中,以及在去相关的司法单位实习的过程中也体会到了法律工作者职业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但我仍坚信,一些问题一定会被解决的。
; n  [' s& P6 B! b, E   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律职业,有关材料是这样界定的:法律职业是指受过专门法律教育,拥有法律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所长期从事的法律专门工作。那么,就我所了解,我们法律职业包括以下几大种类: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法律顾问、法学教师等等。要想成为真正的法律工作者也不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它需要我们经过专门法律教育和职业训练,具有一致法律知识背景、模式化思维方式。与此同时,它也要求我们具有学识性、独立性、同质性、组织性、规范性。从这几个特性来看,我们应该具有较为完备的专业知识以及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c" E- P( ]# K+ Z" K, ~' o
   大三了,突然发现大三之后考虑的事情就多了。正如今天看见的一条状态所言:大一的时候,平时是周末,周末还是周末;大二的时候,平时是平时,周末是周末;大三的时候,平时是平时,周末还是平时。确实也是这样啊,总是在思考自己的职业规划,自己以后的生活。我的首选目标是想考公务员(目前计划),其实当初在高考填志愿的同时也想到了这一点,法学专业的学生,考公务员受限的范围会小一点。因为目前的就业形势确实不容乐观。我参加了今年我们学校的招聘会,招法学专业的也就那么三两家,少的可怜。所以直接参加招聘就业想干本专业的确实很难。要是先准备公务员考试,还可以有机会干本专业的工作。不是说非得靠这个途径找一个所谓的铁饭碗的工作,而是想通过这个方法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之前在听学院组织的报告当中,我了解到我们的一位学哥的职业发展方向。先从事司法工作,后来自己做律师。学了两年多的法律,感觉自己对这方面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兴趣,也不想在毕业的时候将它仍的一干二净。
6 f: B6 V9 ^: F3 g. r3 J; F  p) s;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三学生,我感觉,要想以后真的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那么就需要现在认真打好基础。因为法律是严谨的,是不容马虎的,也希望我们能够在以后的生活中,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健全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提高法律职业的准入标准;完善法律职业教育制度, 确立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内在联系;建立法律职业者之间的职业交流制度, 增强法律职业者的相互理解和认同。我想,做到这样,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会越来越完善,我们将来也会有一个良好地法律职业环境。: B  ?, ~1 X; j$ Q6 X, z2 m7 w
                                                                                                                                               法10  王兆华& {. M6 b2 k5 _/ s, F1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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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2-28 09:31
法10张冬雪 发表于 2012-12-2 18: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法律职业的个人思考
1 ~; \- H! f3 a/ C, K% j; z谈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何为“法律职业”所谓“法律职业”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上的法律职业被等同于人们所从事的与法律相关的各种工作;狭义上的法律职业是指以专业法律知识为基础的法律工作。目前中国法律职业的从业人员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了解了这些,我对这些具体职业有一些看法:
0 K8 G: l" r! Z6 V$ F* ^(一)        律师。教科书上说律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法治进程的人,我认为这是比较理想化的,因为“生存”才是我们执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没有这个基础,你将自己想象得再冠冕堂皇别人也不会相信,当然心中永远充满对自身职业的自豪感与敬畏感毕竟不是什么坏事。从职业环境上看我认为这是一个高风险、高收入、高社会地位且竞争环境近乎残酷的又必须坚守职业操守的职业。理由如下: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我最直观的体会就是这个职业门槛高,每年学长们的通过率也寥寥无几,其次律师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淘汰率的行业,即使已入行的也有很多律师熬不过“出道”的前三年,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职业理想,转投其他行业。毕竟我们是为了生存,但能坚持下来的也成就了该行业成功者的高收入;高风险,说白了本人认为律师就是一个游走在法律边缘上的人,一步小心就会从一个用法者,变成一个违法者,特别是刑辩律师,有时连自己的人身自由都要丧失,人身安全无法保障。这个职业也是一个布满荆棘却能充分展示自身才华的职业这是一个布满荆棘却能充分展示自身才华的职业。从一些高收入律师的成长历程不难看出,过硬的专业技术能力、周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清晰的语言表达能力、全面的处世社交能力以及良好的个人形象魅力等一系列的综合素质不是一个律师天生就拥有的,而是一个不断积累、渐进的实践过程,是走不得半点“捷径”的。成功有了这些技能,也就是你个人才华的展现的开始。' Q$ f# \5 B9 u0 x
(二)        法官、检察官。这两个职业从本质上看都是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福利、较高的社会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矛盾纠纷的不断增多,矛盾纠纷已经呈现出多样化、群体化、过激化、复杂化、疑难化的发展趋势以及司法资源的匮乏,检察院、法院处理纠纷类型越来越多,越来越广,检察官、法官法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但本人认为,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这种状况会不断好转的。另外对于想要从事法官和检察官的难度也比其他法律职业难度大,首先要通过司考,这已是很困难的,而之后还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这可谓又一座大山拦在眼前,但我不否认只对我们90后是一个很好的挑战,没有经历过困苦的我们很需要这样的历练来提升自己。
' O* E% Q+ ]: s7 q2 @(三)        其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对于这中法律职业很典型的就是法学教师,这对于一心致力于法学的人是一个很好的职业,首先职业稳定,工资有保证:其次受到普遍的尊重:最后就是自我的满足,喜欢研究法律才会去研究,在这个物欲的社会,能让自己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职业我觉才是最可贵的。
/ S3 A, \6 U$ h对于上述职业得看法,只是本人的浅见,作为一名即将升入大四的大三法学学生,我们也都有自己对今后职业的规划,我想成为一名法学教师,除了上述的观点,首先是因为本人很喜欢对法律现象的研究 ,喜欢校园这个简单的环境,其次是因为这职业稳定,虽然收入不高,但是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职业很不容易,律师、检察官、法官这三种职业虽好,但也有其自身的不利一面,这时职业的选择就要看自己的爱好了;最后一点可能是与我自己的性格有关,我不喜欢复杂的官场,我喜欢简单的生活。所以在从我选择法学专业开始就已经规划好自己的职业,大四时准备考研,考上研究生后尽自己的努力别业后成为一名老师,研究自己喜欢的法律。8 H8 S9 b) W/ \8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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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2-28 09:33
法10包红梅 发表于 2012-12-2 22: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法律职业的看法3 f! O3 f3 F2 `  d! P4 p
        从事法律职业对外人来说应该是一个光鲜又体面的工作吧,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我对法律职业有着一种难以言语的情结,同时对法律职业有着更深层次的了解,因为我以后大有可能靠着法律吃饭。我对法律谈不上喜欢也更谈不上厌恶,既然选择了法律这个专业我就一定会为之付出努力。
/ J" h, B/ H& \  x5 p6 N        首先,在我看来从事关于法律方面的工作对我来说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的,因为法律工作是一个体面亮丽的工作,不用每天去下车间,不用每天去跑业务,而且法律职业的范围比较广泛,在选择职业方面我们的选择方向较多。法律职业会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和认可,社会地位一般较高,有利于实现自身的价值。目前中国法律职业的从业人员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与法律相关的人员。无论是从事关于法律的那类的工作都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运用自己所学为那些法律知识欠缺的人实现正义。如今中国的法制还不是很健全,中国的法制道路还有很多路要走,从事法律职业可以为做祖国的法制化做些贡献,这也正是当初学习法律的目的。法律职业固然条件优越,但不是没个人都能在这片领域中有一席之地,法律职业与其他需要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工作一样,是一种专门的行业,是专门化的工作,从事法律职业首先一定要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需要拥有的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这样才能做好这份工作,才能真正成为一名法律工作人员。法律职业最重要的是一定要遵守道德底线,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如果你是一名律师就要最大化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是一名法官或检察官就要最大化的实现公平正义,如果失去了道德底线,法律职业只会成为人们谋取利益的一种手段,法律也就失去了它本应有的价值。
+ B0 N* D" z; F% J5 T8 i       法律职业是一个很神圣的职业,当你踏入这一行业起你身上就有着一种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但狭隘一点说从事法律职业也是生存的一种必要手段。从事法官,检查官,企事业大内的工作人员都会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丰厚的收入,但现在由于社会的进步一些矛盾的出现,这种职业也会有过激化,复杂化的现象,但总体来说这种职业也是我们运用专业知识的舞台,我们可以通过这中职业环境来锻造自己。从事律师这种工作首先门槛一直很高,而且要有较高的心理素质和丰厚的专业知识,而且这种职业收入不是很稳定。律师是一个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如果把握不好道德底线就会沦为金钱的奴隶。
5 C: n9 C+ d0 W# }3 Q       我现在已经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了,我对自己的未来也有过规划,我想我会从事关于法律方面的工作。在选择未来职业方面我比较倾向于法院,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种工作不仅能运用我所学的专业知识,还能让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无论从事什么样的法律职业我都一定会恪守职业底线,使自己不愧为一名法律职业人。我一直坚信我选择法律专业是没有错的,我会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养,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打好良好的基础,我会在法律的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9 X8 b. [" W% r6 c)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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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09:34
法10王晶 发表于 2012-12-3 18: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职业的个人思考
) Y9 h) H6 ?( @* P* H4 T* l    法律职业有两个基本涵义:第一,法律职业与其他需要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工作一样,是一种专门的行业,是专业化的工作;第二,从事法律职业的人需要拥有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4 t* t4 s; s/ C7 B  A: i, C9 V. B- o$ ~法学毕业生的从业前景基本上就是法院,检察院,以及律师事务所。当然还有一些像老师,公司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法务。其实工作地点还是不少的,但 工作的范围并不宽广。
, r$ S$ e! M7 Z     我认为法院与检察院的工作是很简单但是很细微,很繁琐的。需要一些心思细微的人才,因为,他们的一些言辞决定很可能就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我没有在检察院待过。所以对于检察院的工作我不是很了解。但,我曾经在法院实习过一个月的时间,所以对法院的工作有了一点点的了解。' v* c2 q' J. P, L! g" @: }
     法院的工作时间大概就是每周一到周五的早八点半到晚五点半。但法官的工作时间并不能完全靠法院的时间来固定,所以,法官总是在非工作时间也会出现在法院来整理自己未完成的案子。而且法官的工作很繁琐,每天要归整卷宗,要写出庭通知,要找当事人调解,要写审理报告,要上庭,而且必须认真,这不是我们学生时候,可以出错。老师给你指正就可以了,这时候出现错误,自己是要负责任的。我们慢慢的就知道责任感这东西再也不是嘴上说说的事儿了。法官呢,是要通过司法考试,再考上公务员才可以从事的职业。司法考试是中国第一大考,难度自然不必说,而公务员考试也是一个难缠的活,所以,法官的从业难度系数就直线的上升,但还是有很多的有识之士前赴后继啊,有一些是自己真的喜欢,也有一些主要是因为法院的福利待遇比较好,尤其是女生,一份稳定的工作,是很不错的选择。0 w8 ^. W" k3 |7 w' }+ T7 k( [
     同时法官的职业道德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要依据法律来判案子,自己的言行同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在司法公正方面法官应该遵循的道德原则是1,司法公正原则。2,中立原则。3,避免偏见原则。4,职业廉政原则。4 ?& ^3 R  P9 ^8 H2 }3 S: |
律师事务所呢,我是在大一的时候在那呆过一段时间,在今年又在那实习了两个礼拜的时间。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我也是充满了崇拜之情。首先,律师的工作时间自由支配,工作地点也是较随意,如果赶的时候比较好的话,赚的钱也是很丰厚的。但是,律师职业的缺点也是非常明显的,按理来说,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职员,律师事务所应该给律师缴纳五险一金之类的社会保障。但,由于律师的职业性质,几乎所有的律师律师都要自己缴纳需要的社会保障。还有就是,刚开始做律师是几乎没有案源的,没有案源你就没有官司打,没有官司打你就没有钱赚。这段日子是很苦的,而且持续的时间也是不短的。还有呢,打官司这个事儿,也是要有一定的人际关系的,我们需要调取证据,一般单位并不愿意配合。这时候,人际关系就处于非常优势的地位。最后呢,就是要用一颗宽宏大量的心去做一件斤斤计较的事。现在的司法现状并不是很好,很可能在我们极力的证明这件事应该是A的时候,最后得到的结果却是B。我们没得抱怨,因为,我们无需做一些无用功。但,我们仍然要坚持自己的信仰,不能鱼目混珠,浑水摸鱼的去做事。我们至少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自己的当事人的信任,对得起在学校的这几年。- h+ R+ C- p; p3 r! h! b
同时,律师的言行也是要受到法律的约束的,中国现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就是用来规范律师这个行业的。! V- q( Q" H. G6 l7 |& d6 S) F
  我的职业规划就是先考司法考试,之后的事情,我还没有想好,我只能做个近期规划,对于未来,我希望走一步算一步,我没有具体的规划,因为未来的事大家谁都不能确定,也许今天我想当律师,明天就发生一件事,让我想做法官呢。不管我在未来会做些什么,我都希望自己能够具备一个法律人应该有的素质,我希望自己人生这条道路是越走越明朗的,恪守法律职业人的基本道德素质,不愧于法律两个字。
  v) [8 `- @8 V; b( E- ~                                法10王晶
2 @8 ~# U  s0 N) s# `" X6 `6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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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2-28 09:36
法10赵玉超 发表于 2012-12-4 09: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小就比较喜欢律师、医生、警察,所以也一直希望长大后能从事其中某一职业,最后我选择了法律,可能是受电视的影响我一直很敬佩那些律师,敬佩他们可以为了当事人竭尽全力的精神和他们的对社会的责任和正义感,他们身上的那种气质很吸引我。也希望自己能成为那样的人。 大学四年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毕业后最好的归宿也许就是从事关于本专业有关的职业。其实,法律人的就业前景还是相当广阔的,可以从事的职业很多,目前中国法律职业的从业人员主要包括、企业法务、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
- l, G6 V/ {6 H) A检、法公务员;旱涝保收是最大的特点,这几年国家提出法治口号后,检察院、法院的地位和待遇都得到了提高。以后前景“稳定的收入、良好的福利、较高的社会地位”2、为公司做法律服务;规避法律获取利益,徘徊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是最大的特点,这该职业就是社会中常说的“某某公司法律顾问”。一般是律师来做,也有检、法、政的一些离退人员来做。做这份工作靠的是三分之二的社会关系、三分之一的法律知识,把老板不合法的事情合法化是这个行业的最高境界。以后前景“高收入、高风险、高社会地位” 3、教师:特点就不说了,大家都知道。可以读研、然后留校。也可以培训获取教师资格证,当政法学科类老师。
; g+ X0 `4 b3 z1 {' X! V1 a+ _- k. A- Q  在这我主要讲一下律师这个职业。在外人眼中,律师是一个身披金色外衣的高尚职业。退者,可独善其身,在个案中实现正义;进者,则兼顾天下,为天下求得公平正义。在当前的中国社会当中,时代快速发展,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法律体系初步奠定,法律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乃至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重要。这种种情形都在向年轻人昭示着法律职业远大和光明的前景。于是,每年如潮水般的法学院毕业生,个个怀揣着名牌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文凭和各种证书,还有满腔抱负和信心,投身于法律职业队伍当中。以为凭着自己四年甚至六年、七年学成的专业知识,就可以在法律职业当中大展拳脚,打出一片新天地。但是,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竟然如此之大。有太多、太多的年轻人在法律职业大门外苦苦徘徊。即便是拿到了司法职业资格证书的新人,仍然不知道自己的职业生涯应当如何起步。来律师所应聘的新人,虽然手持司法资格证,但对于法律职业和实务技能仍然还是雾里看花,如何与当事人交流、如何思考和分析法律问题、如何设计成本和效益比最佳的法律方案、如何写出既漂亮又实用的法律文书乃至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等,依然茫然不知所措。其实,一纸证书仅仅意味着上天对你过去几个月乃至数年不懈努力给予的肯定和回报,而不是就此为你将来的职业之路铺上了红地毯。你将来能不能在法律职业的大海中自由遨游,会不会被水呛着,需要的不仅仅是你脑袋当中的法学理论知识,而是可以指导你的日常言行的实实在在的实务技能。《美国律师实务入门――从学生到律师》一书列举优秀律师所必备的部分条件之一就包括:与客户沟通的能力和开发客源的能力。可见, 即使在法律服务市场非常成熟的美国, 也需要律师具备开发客源的基本能力。 同样,在法律服务市场还不是很成熟的国内,更需要律师具备开拓业务的能力。年轻律师如果不去给大律师们做受薪律师、或者不去和业务开拓能力强的其他律师搭档,总是无法回避独立开拓业务的问题。独立开拓业务确实很难,年轻律师更是难上加难。6 A1 g- p1 _! d- c
在我没学习法律时我一直以为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但是从我这三年来所学到和了解到的并非如此。从实际状况和社会评价看,中国法律职业还存在很多问题: - a) M( `0 f6 g9 c% G9 d  j
第一,法律职业赖以生存和活动的制度与社会环境使得这个共同体难以通过自治和自律抵制司法腐败,整个法律职业都缺少社会公信力。各种调研都表明,司法腐败已经不是一种存在于观念层面的东西,而是深刻地渗透于司法诸多环节的事实。近年来司法机关查处揭露出各种数据和事实,也印证了这一判断。这是一种制度性的腐败,尽管我们还无法通过准确的量化标准对其程度进行精确的判定。但是显而易见,由于司法腐败已经涉及到整个法律职业,甚至也包括法学家,因此,今天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想实际上不可能具有抵制司法腐败的号召力和实质作用。. Y6 P# G# d5 h" A+ v3 M
第二,各种法律职业之间的功能和关系尚未达到合理协调。一方面,由于对抗式审判模式的引进和审判监督程序的设置,在法律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已基本形成。但另一方面,传统的公、检、法、司的合作关系依然对法律职业内部的工作关系起着重要作用,司法机关内部和司法惯行仍然隐性地存在“潜规则”。例如,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有时会留有情面,并顾及错案追究制度可能对检察官个人带来的不利,而不轻易驳回。在司法活动和诉讼程序中,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仍受到极大的限制,如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伪证罪,以及民事诉讼中律师取证难等,都影响到了律师职能的发挥和当事人的权利。通过各法律职业之间的相互制约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尚未达到。 ! K# {4 ^0 o' _% X7 j# l
第三,法律职业专业培训机制的缺失和素质评价标准的失误。法律界把统一司法考试作为近年法律改革中最重要的成果,但是,遗憾的是,统一司法考试既未与司法机关的人事录用制度衔接,也未形成统一的司法培训制度,对于司法官的职业化并未带来显著的效果。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并非都是学法律出身。6 V5 ~2 f/ c5 |# B# o
    见于我个人的性格和现在的司法制度的发展以及各个方面的考虑我觉得我不适合律师的职业,所以我打算先通过司法考试然后考公务员。但是计划永远比不上变化快, 以后的事很难说,不管我将来从事什么职业都必须不断地学习和不断地实践,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各种难题。尤其在中国刚刚入世的今天,只有更加努力学习和努力实践,才有可能与时俱进。想要成为出色的人,就必须具有很高尚的品德和很强的业务能力,真正达到出类拔萃的程度,否则得不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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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及法律共同体”,重复几何?  发表于 2012-12-4 21:01
法10朱玉华 发表于 2012-12-4 10: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职业的个人思考
( @/ g1 D4 K9 r. G$ k+ a法律职业"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上的法律职业被等同于人们所从事的与法律相关的各种工作;狭义上的法律职业是指以专业法律知识为基础的法律工作。它有两个基本涵义:第一,法律职业与其他需要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工作一样,是一种专门的行业,是专业化的工作;第二,从事法律职业的人需要拥有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 l5 K5 a7 M* K' m目前中国法律职业的从业人员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 W  Q1 \6 r# V6 _! q9 j0 }; P5 X
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定性、职业的特殊性和更强的约束性的特征。
3 _# b% @( r$ ^! [8 r2 y# i(一)主体的特定性 ( d9 }7 `2 S+ w) J6 G- F6 U5 q! i# z
主体的特定性是指法律职业道德所规范的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 6 A1 ]  \, A( r. i! A) d! W4 f
(二)职业的特殊性
8 W. W& g* u5 S& ~职业的特殊性是指上述主体由于所从事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制度的实施和保障,对于这些职业的道德规范就应该体现职业的特点,这样才有可能保持职业的先进性和树立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法律职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O. C3 x5 ^  e: w+ p3 |第一,法律职业的政治属性。 1 t8 W' T/ I# f$ k
第二,法律职业的法律属性。 $ w; ]; \8 F6 }  v  B
第三,法律职业的行业属性。 . V: _: K2 |; a% W& z: b3 B9 A
(三)更强的约束性
5 s2 n( i( Q6 l/ I) I+ W更强的约束性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相对于一般社会道德而言,具有更强的约束性。违反职业道德的法律从业人员要承担更大范围的责任
  f; Y* f0 \" e/ \; n3 u* A; A对于以上的说法,我有以下几个观点:首先,要想从事法律职业就应该具备法律职业所需的法律人应具有的法律素质。其次,对于法律职业本身,我认为有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的一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如在某企业做法律顾问,想要在这些单位部门上班都要通过一项考试,就是被称为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对于这几个不同的看法。第一点,我以前认为的律师职业是看着和听着都让人羡慕或者说是让人垂涎的职业,对于不是很了解的人来说。律师就靠一张嘴就能挣很多钱,也就是说律师这个行业很威风,能够生活的很富足。但是通过这几年的法律知识的学习,还有在学习过程中进行的实训,对这个职业有了一些基本的了解,做律师在案件审理前要做的开庭准备工作是十分复杂的。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律师搜集证据是十分困难的一件事,搞不好会被扣一个伪证罪的帽子,律师执业证就会被吊销了。所以律师职业并不是想象的那样好,律师也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的。第二点,就是在公安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工作,这是指从事司法实践的工作就得通过司法考试这个全国第一考试。但是对于在以上单位上班还得通过公务员考试,只有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才能真正的参与到司法实践的工作,能够通过公务员考试并录用了也就走上了政治道路,就意味着捧到了铁饭碗,只要不做违法乱纪,违反党政的事,估计这辈子就会很安逸的度过。第三点,作为法律顾问,可以与律师职业兼顾也可专职。我只是认为作为法律人不能太感性,要理性的分析判断一件事。最后,就是对法律职业来说,我不是很清楚,有些迷茫。我认为想要真正的做好法律职业的工作,必须提高自己作为法律人的法律素质,或者是法律职业的素质。一定要坚守作为法律人的原则。以上是我对法律职业的一些看法。对于我个人而言我对法律职业最向往的是能在检察院工作,但是检察院就是考了公务员,也可以说是从政了吧,虽然不是政府机关,但是我自己又很矛盾。我比较痛恨那些贪污受贿的人,可是要是考公务员的话,在现在这个极为现实的社会中我怕我自己也会迷失方向,丢了自己的原则,虽然很想去检察院工作,但是不得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能做到不同流合污,能够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如果做不到,我认为我就是去了自己,没有之前自己说的具有一个法律人应有的素质。
* G7 \( }3 N# \, A2 u# R0 k        9 ]: t" _6 {4 u3 a2 B2 v!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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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生之复杂,尤在职业之复杂。希望你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  发表于 2012-12-4 20:55
法10车珊 发表于 2012-12-4 12: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法律职业的看法" K  H% a; d# A* J
    法律职业是有关于法律的各种工作,它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政府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的工作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主要就是靠自己所学的有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凭借自己良好的口才、较强的写作能力、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优秀的社交能力,以自己的高尚的道德和公平正义为当事人服务。随着依法治国的提出和法治社会的逐渐完善,法律职业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法律人在主流社会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国家对司法的重视和投入也不断加大,这就要求法律职业者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作为法律执业者,他们应当做到依法办事,公平正义,以服务于民为宗旨,知法懂法守法,灵活运用法律,是职业道德高尚的群体。
+ u2 T0 y, K% s$ w    法律职业是一项特殊的职业,它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很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从事法律职业的高素质人才很缺乏,但学习法律的大学生却很多,这就体现出我国法律高等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矛盾。
# A% ~. L/ R- ]* \, p& {    从事律师行业的人,本着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原则为他们提供服务。从事律师的人对口才的要求和逻辑思维能力的要求很高。他们无论从正面还是从反面都会有理有据的说服其他人。律师的沟通能力一定要强,并且越有工作经验的律师就越有优势。但是律师是个极富挑战性的工作,它的就业压力大,工作环境特殊,收入不稳定,资历较浅的律师很难找到案源。作为法官检查官,他们本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公平正义的原则进行工作,他们要做到公平公正客观,专业知识扎实稳固,并且能够做到随机应变。法官和检察官的社会地位很高,受到人们的尊敬,但是目前我国的法官和检查官的素质仍有待提高。这一工作具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福利、较高的社会地位等特点。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人是为公司做法律服务方面的工作,其实质上就是规避法律从而获得最大的利益,这项工作徘徊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一般是律师来做。这份工作主要靠的就是人际交往社会关系以及对法律的熟悉和对知识的灵活运用,是一个高收入高风险高社会地位的工作。
9 Z% e& X% X. ?    我通过各方面的考虑以及衡量,希望自己在今后能够从事律师这一职业.我觉得这个职业虽然没有检察官和法官那样稳定,得到的社会尊敬高,但是这更能锻炼我,使我在语言表达能力上,逻辑思维能力上,人际交往能力上以及其他能力上得到更好的锻炼.同时从事律师这一行业的收入也会更高.当然我不会空想,我会为了自己的选择去努力,争取能够达成我的目标,实现我的理想.
& O' C( B! u$ d' I3 w9 i      无论从事哪项法律方面的工作,都要首先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是通向法律职业的门槛,通过司法考试之后的工作方向就由自己来决定。但是不管从事法律方面的哪一项工作,都要遵守法律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保障,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和约束业外活动,做到公平正义,并且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和社交能力,不断培养人脉资源,才能在法律的执业之路上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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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1 19:44
法10赵晓东 发表于 2012-12-4 16: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职业的个人思考
% e5 L  a% u& n+ Z  B* H     法律职业者是法律规范的具体操作者,即法律规范的从业者。法律的创制,只是为以法律为根据而创造法律秩序提供了前提条件,法律并不自发地构成法制秩序。只有通过法律职业者对它的具体操作,呆板、枯燥的法律规范才能生成生动、理性的法律秩序。
2 z0 ]& A) U: y+ F( b. E( z0 [在没有学法之前我一直以为学法之后只能是律师其他的就不可以了,经过学习我知道了,法律职业是指直接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各种工作的总称,通常又指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公证人和法学教师等。但主要指法官和律师,特别是律师。法律职业尤其专业的内涵。首先,法律职业是公共职业。尽管任何一种私人职业者,都必不可免地要置身于社会交往中,因此免不了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但相比较而言,公共职业者更多地肩负着社会使命。但如果我们只强调律师的私人性和其作为“自由职业”者的特征,而忽视该职业对证据收集、法律审查乃至法院审判的巨大影响,从而忽视其职业活动的公共性,那么,律师职业只能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是非,而不是通过他减少是非、实现正义。至于其他法律职业-检察官、法官,更属于公共职业的范畴。其次,法律职业是正式职业。这个其实没有什么好说的。作为正式职业的法律职业是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而被体制化、从而也稳定化的职业类型。作为正式职业,法律职业具有比其他任何职业都困难的入门条件。自近代以来,凡是奉行法治的国家都对法律职业规定了相当严格的准入条件,因而使其几乎成为天底下门栏最高的、入径最难的正式职业之一。在我国就是这样,要想从事法律职业就必须通过中国第一考,司法考试。再次,法律职业是专门职业。只有经过专门知识训练和拥有某种专门知识的人才能胜任的职业类型。法律职业的从业者应当是经过专门法律训练、从而拥有法律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者。然后,法律职业是精英职业。法律职业作为精英者的职业,要求从业者既是有关法律的技术精英,同时也是有关社会道义方面的道德精英。不仅如此法律职业者即使达到博学多才也是不为过的。因为法律职业涉及广泛的,多学科的,它面对的案件或者问题都是各个方面的。最后,法律职业是精神职业。法律是主体社会交往的规范形式,但这一规范形式又是人们对主体交往行为之社会实践的规定性的思维加工,因此,它在整体上属于人类精神现象。法律职业者既以这种精神现象作为其从业的根据,同时也以此为根据产出另一种精神成果
1 X. `* `7 r: e3 X, Y# m      下面浅谈一下几个常见的法律职业。第一是法官。 建立法治社会,法官职业化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法官职业化意味着法官应具备怎样的素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但是取得法官资格也是很难的,首先要通过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其次,还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最后,要经过院长的任命,先成为助理审判员,才能成为一个法官。其实取得法官资格只是第一步,因为后来的司法实践才是对法官真正的考验。当实行法律的国家存在着腐败现象时,唯有法律是实现正义的捷径,许多关于思想、观点的审判,都将体现出人们在阶级、信仰、良知、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和分歧。 法官的人生是智慧人生,是正直与自律的楷范,儒雅与豪气并存是法官应有的气质,法官以卓越的文化形象面对社会,注重实效,强调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社会对法官高质的要求,以尽责、敬业、诚恳与信用面对当事人,以智慧,无畏的工作作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作为法官应当具备的素质。第二是检察官。其实取得检察官资格的程序与取得法官资格的程序差不多是一样的。约束法官的素养也是约束检察官的。另外,公正是检察官的职责要求,更是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的基本要求,是检察官职业崇高的价值追求。由检察工作的性质、工作主题所决定的“公正”是检察官履职的最基本要求,是检察官的法律义务。对此,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做出了明确的义务性规定。第三是律师。其实取得律师资格的程序相较于取得法官和检察官的程序就简单了。律师资格只要在通过司考后,再在一律师事务所一年就可以取得律师资格了。但是,律师的职业相较于其他也是不稳定的。因为其收入取决于所接案子的多少。也是非常累的。其实律师这个职业是不太适合女生的,当然这根本不是性别歧视,因为我就是一女生,相对于一些场合或处理事情的方式,不得不承认男生是优于女生的。当然不排斥有的女生巾帼不让须眉。我只是说普遍现象。* z9 o3 W- R+ }3 R& R
       所以经过上述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律师需要承受的压力太大。法官需要承担的责任太多。所以我的方向是检查官,虽然入门有点难但是通过努力就可以了。根据我自己的性格和现状,所以我觉得检察官是最适合我的。我也正在为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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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论法律职业”,此文与该文重复几何?  发表于 2012-12-4 20:47
法10田尊贤 发表于 2012-12-4 21: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职业之我见
; O7 J; p6 _; }: O0 S  法律职业在我眼中最初是一份神圣而伟大的职业,当我很小的时候,通过电视、报纸、书籍等等东西的影响,还有周围的每一个人都似乎在告诉,从事法律职业是非常光荣,而且值得敬佩的。但是,随着年纪的增长,见识与心智的成熟,我开始更理性的看待法律职业的好与坏。以前听的是警察勇斗歹徒慷慨就义,现在听到的是某某法官枉法裁判。这让我对法律职业的发展有了很大的疑问。
' U3 u$ s; C$ i; Q, @1 k- S   自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已经有了63年的历史,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法律职业的发展可谓是波折重重。比如那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对法律职业的大打击,再到现在改革开放的蓬勃发展。中国的法律职业可能是在一种非常矛盾,非常尴尬的境遇中发展起来的。因为法律的发展需要的是一个非常稳定与循序渐进的过程,而中国的历史现状没有给他的法律完善发展的时间,这样就对中国的法律职业造成了一种非常尴尬的际遇。那就是中国的政治程序与法律程序无法分离、各自不能独立运作。专业法律在社会管制模式中不占支配地位。政府可能会尽力遵守法律,但亦可因周围的环境及维护政权之需要拒绝遵守法律。在法律规则的日常运作中,政治权力主导型的非正式决策形式模式充斥着整个法律系统。作为一个几千年的官本位国家,他自古就提倡的是“贫不与富斗,民不与官斗”,中国几千年的人治是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消除的,哪怕是社会主义的中国,哪怕是高喊着依法治国的中国共产党。所以这就造成了我国的法律职业一种不上不下的尴尬境遇。在中国我们法律职业包括警察、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等,但在这些法律职业的从事者当中,真真正正从事法律专业,研究法律的又有几人。比如最高法院的法官、司法部门的领导等等法律职业的领导者有几人是法律专业的学生。让外行领导内行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法律职业者的一个悲哀。0 ^: B, r; H; y6 t7 S- S3 j3 V
    在这种尴尬的地位与畸形的发展中,就迫切的要求我们法律职业的从事者去努力的改变,但是法制现代化及法律职业主义的形成并非一个简单的理念或观念问题,而涉及到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难度极高。这既需法律人的全力推动,更需政治家的睿智和洞见。所以我们不可操之过急,犯文革中那种大跃进的错误。我们改革开放导致的经济快速发展,而使法律的完善与法律职业的培养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脚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能太苛求所有的方面都一步到位,这毕竟不太现实。我们应该给政府;给我们的法律;给我们的的社会一个不断去弥补,完善法律职业地位低下的机会与时间。. |' c8 I0 H: @5 f
    但是,我觉得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提倡的科学发展观一样,事物是发展变化的。我们应该看到在现代法律职业主义空前发展:法律人在主流社会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公众及媒体对司法的关注与利用日益增加,诉讼数量持续增长,国家对司法的重视和资源投入也在不断加大。法律教育的规模以及法律职业的规模和数量均以空前的速度发展。法庭仪式日益正统,法律职业人的素质亦不断提升。这是一种良好的发展趋势,我们不应只看到社会法律职业发展畸形的地方,虽然我们现在的社会是有很多的不足,但我相信这迟早会得到根本的改变。因为我们作为一个法律学生,我们将来将从事的也将是法律职业,我们会为法律职业的发展而奋斗。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必将是以法治代替人治,法律职业的前途会是光明的。我个人认为,十八大召开完毕后,新的领导人主持工作,而有法律专业的新领导人,这是一个很好的信号,我们法律职业者将迎来春天。
8 P) H* B' d3 }4 @1 ^0 \'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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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1 19:47
法10于美灵 发表于 2012-12-4 21: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法律职业的个人思考; \" h9 ?, }& W- A/ f! R( Z  K
当初报专业的时候我的第一志愿就是法律,那时候我对法律充满了美好的想象,自己想着毕业后可以做一名刚直不阿的法官,等真正学习了才知道,自己想得太过简单,而且随着这两年多的学习我对以后的择业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对法律职业也有了新的看法。下面就简单谈谈我对法律职业的看法。5 y: V* o; }6 c2 B% C
法律职业 泛指以从事法律事务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特殊性职业的总称 ,一般说来 ,法律职业主体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家。但不同的国家 ,对法律职业的范围界定各异。在大陆法系国家 ,法律职业主体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官方律师和私人开业律师、法律顾问、公证员以及法学家等。而英国的法律职业则主要指律师 ,即出庭律师和诉状律师 ;在美国则一般包括法官、私人开业律师、公司法律顾问、政府部门法律官员和法学教师五类。在我国 ,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是广义说 ,即把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如法官、检察员、律师视为法律职业外 ,还把警察、公证员、法律顾问、立法工作者、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等法律工作者也纳入法律职业范围之中。 二是狭义说 ,即法律职业仅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 u5 S5 H! n9 s0 o9 D/ e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应该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 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我觉得我不适合做检查官,太压抑了。老师也说女生不适合做检查官,不够狠。
* h; e# ^. C/ n" Z' V) M" M法官是拥有娴熟法律技艺、具有强烈民族精神和丰富知识在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司法权的执行者。法官应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制肘、大公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法官给我的感觉很神圣,它代表着公平正义,是我最向往的一个职业。
8 e9 R: _  y3 F3 \- Y* f律师,是指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具有法律知识,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工作者。作为一名一名律师,要以当事人的利益为最重,但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我觉得律师要经过实践才能成长,律师不仅口才要好,还要有很好的反应能力,我的语言表达能力还不过关,以后要多加练习啊。& C0 c  V* h" h' R, l$ q% X
当然,我们还可以做法律顾问,法学教师,公务员等,法律职业范围还是比较广泛的,但不论我们做什么,我们都要秉持一颗公平正义的心,不能为了利益,权利等外在原因而丢弃法律人的职业道德素质。但在现在这个社会,人们总是会为了这个那个原因而放弃一些原则,我不能说我一定能做好一个法律人,但我会尽力,也希望以后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人能为下一代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7 u1 z7 o5 ~6 y, z$ C; I3 U$ T.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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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1-11 19:48
法10刘春侠 发表于 2012-12-4 22: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 S8 J' _9 W) S4 `5 L: [4 f4 g$ N& x) i                                                                                                         法律职业的个人思考+ n. C' N5 m! f9 J; q+ |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不仅要学好法律知识,更应理解和懂得这个职业的价值及其与众不同之处,进而为自己的将来就业问题做好准备。提起法律职业我们常常想到的是律师、法官、检察官三种职业,但是,从广义上说法律职业还包括一切受过法律专业训练、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如司法辅助人员、法学教师、法学研究人员等等。所以,我们教材中给出的“法律职业是以指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这个定义我是十分认同的。法律职业者是法律规范的具体操作者,即法律规范的从业者。法律的创制,只是为以法律为根据而创造法律秩序提供了前提条件,法律并不自发地构成法制秩序。只有通过法律职业者对它的具体操作,呆板、枯燥的法律规范才能生成生动、理性的法律秩序。所以,我们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应该从以下几点来要求和提高自己:7 x/ x/ Z6 u5 e& T& B: ?9 [2 u9 ~! P
    首先,要遵守法律职业道德,为人首要的便是品行了,为法律人更是如此。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法律人予以把握。人们对法律人寄托的敬意和信仰,容不得法律人为自己的虚伪开脱。一个法律人都失去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的社会,是可怕的。我们宁愿你不从事法律,也不愿你成为一个道德的缺失的法律人。( R, I0 w! n1 k# W+ t! v
    其次,法律职业者要有良好的运用语言的能力。我们实习的时候常常见到,律师运用语言能力重要性的论述。法律人说明运用法律的缘由,解释适用法律的依据,回复当事人的疑问,都需要发挥自己运用语言的才能。简洁、明了的语言风格和拿捏准确的语言观点,是每个从事法律的人应该追求的境界。这是我们从事法律工作的有利武器。1 b+ E) W7 E- B, }
   再者,我们要有寻找真相的勇气。法律职业者,不管从事律师或做法官。终极使命在于找寻事实的真相。由于利益冲突,真相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看到的。于是在寻找真相的路上,我们便会遇到很多的障碍,受到很多的诱惑。要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必须具备抵御诱惑,克服困难的决心。勇敢的为真理而战斗,我们可以亵渎自己的灵魂,但是绝不可以亵渎人们对法律的信仰,而信仰是要依赖我们在运用法律的过程中给当人的映像的。) ?7 J4 h1 v7 x- \8 X
    最后,我们要有深厚的法学功底,熟练的运用能力。
& k7 q- K& v# e6 }5 z. L: D熟练掌握并运用法律的能力,是法律职业者必备的基本基本职业素养。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的法律人,如果对自己要运用的工具一知半解,是不足以承担其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使命的。法律不是凭空架构的,她的出现,有着丰富的世俗基础,从世俗中来,到世俗中去,只有放下高不可攀的法律人的架子,充分的参与到生活中,才能完善自己的学识,增强自己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2 v$ e6 z% \  G3 C# q& C9 X
     当然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职业者应该具备的素质,当然不止于此。比如博大精深的知识积淀,比如勤奋刻苦的工作精神、社交能力等等。我们现阶段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潜心学习多多积累法学知识,扎实基础,只有先通过司法考试才有资格从事法律职业。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我们仍需好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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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1-11 19:49
法10崔晓鹏 发表于 2012-12-5 16: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律信仰看法律职业
9 H( P& k. b' U老师之前的一次发问我始终铭记:你有没有法律信仰?
9 b/ t1 ?/ P' `4 t) S; }0 M" u我觉得法律职业的执业者也该如此问自己:我应不应该有法律信仰?理想中的答案当让是应该有的,但是现实中的信仰缺失也是我们不能否认的事。想要建立法律信仰,就必须回到源头去,是什么导致了信仰的缺失?现代意义上的法制在我国实行不超过100年,而实际意义上的人治观念在我国已经延续了几千年,历史的惯性犹如洪流,理性的法制在历史面前风雨飘摇。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培植了人们的“权力崇拜”和“权力至上”的信仰和权威观念。而这种观念正引导着人们在办事、生活中把权力而不是规则作为最根本的准绳。此外,对权力的信仰也使人们认为司法会因权力的存在而产生不公正,进而影响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在很多小说中我们都能看到这样的桥段:“你别告了,告也没用,我上边有人。”我上边有人。5 ~% V+ G- r+ }* O/ H5 Y
在前几周在法院实习的8天里,问了一些有关法院财政经费的事情。得到的回答是这样的:法院把各种罚金、诉讼费上缴固定财政部门,再由财政部门统一拨款下放。没错,这种财政流程把收入和支出分开,不由法院直接管理,很好。但是问题接着就来了,财政部门下放的额度和法院上缴额度完全等值。也就是说法院上缴多少,财政部门就下放多少。那么收支两条线的财政流程是否只是走了个形式?最终的结果是把罚金等收入和法院财政来源挂钩,法官在考虑判决的时候是否会加上这个因素?额外的因素本身就意味着不公正。此外法院和检察院的关系也很微妙。检察院身兼公诉人和司法审查两种身份,这种身份本身就意味着强势,如果法官身正不怕影子歪还好一些;如果法官稍有不正,岂不是要对公诉人言听计从?司法不公的情况下如何奢求法律执业者的信仰?如何奢求公民的法律信仰?
4 w; A% ?2 P' M8 y' d/ K8 Z$ V我们学法也近三年,如何树立法律信仰?如何把这种信仰延续下去?如何在步入工作后还坚守这份信仰?首先、我觉得认知在信仰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越高的认知水平就越能更好地信仰法律,也许在某些阶段会出现反复,但最终的结果会是好的。在遇到问题时习惯性的思考:如何诉、如何证明,这种习惯长久下去,就会成为一种信仰,即使你并未在法律行业中工作。其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严格依法办事。有法必依是国策,但在执行中总是不尽人意。各种各样的因素在本不该复杂的司法程序中存在,导致很多工作人员做不到有法必依,从而让人们包括这些执业者对法律失去信心,失去信任,从而不去信仰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法律的功能性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才能使人们看到希望。而希望,正是信仰的萌芽。
" c: o0 |" X" L% j; y, q我希望从我们身上延伸出信仰的种子,也许很多种子会在肮脏的泥土中死去,但时间会使那些存活下来的种子生根发芽、郁郁成林。/ E) c$ H. s( s+ x/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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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这种思考,中国的法治才有希望!  发表于 2013-1-11 19:51
法10高任 发表于 2012-12-5 17: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法律职业的看法
0 S% e' l8 F, M      我是一名法律专业的一名学生,学习法律对于我来说有可能是人生当中的一次转折点,记得高考报名的时候,填写志愿,一开始的想法只是当个律师,西装革履,受人尊敬,看起来比较有知识,后来经过一顿时间的学习,和在网络上的看到的东西,发现对于法律职业的看法有了一些改变,慢慢的从一开始的迷茫变为现在的坚定吧,下面就让我们来谈一谈我对法律职业的看法吧( U6 w( O% A" B& i# x
      人的本身是有欲望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不存在没有欲望的。在当今这种大社会的背景前提下,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最难摆脱的或许就是那贪婪的欲望吧,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出卖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自己的灵魂,我们从事法律工作最重要的不就是找到自我,完善自我,从自己做起才能做到依法,执法吧。在这里我用拉。封丹的寓言来说明。拉·封丹在人生的最后一篇寓言《法官、医者和隐士》中写到法律职业者的困惑,“第一位圣人亲眼见到财产诉讼过程中人们焦虑的心情和案子的久拖不决,对此深有感触,自愿担任法官审理案子,并不计任何报酬。人世间,他乐善好施,从不聚敛钱财。自从制定了法律以后,人们由于自己的罪恶,把人生一半的时间花费在打官司上,他可能是四分之三的时间,甚至是一辈子。这位法官还以为自己能够彻底根除人类这种疯狂而令人厌恶的欲望呢……(但法官深陷困境),因为没有一个诉讼人感到满意,当事者双方都不服从判决。他们觉得法官的判决从来都不公正。类似的说法使法官心灰意冷”。法官遂求教于隐士。隐士说:“自己要认真总结经验,谁能比你们自己更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上帝告诫每一位,首先你需学会认识自己。……看来只有找到一个宁静的地方认真思索才能找到答案。到别处去找寻幸福将是糊涂之至”。法官最终选择了隐士的生活,“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且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道德经·绝学无忧篇》)。但法律职业主义之问却遗留了下来:这也是镌刻在古希腊德尔斐阿波罗神庙门柱上的箴言——认识你自己。# N, n; W& b$ V  I7 A
      我们的法律是否跟政治分离是否跟宗教信仰分离,我们身为法律职业人员有应该如何认识国家颁布的法律。只有了解,认识国家颁布的法律才能更好的为老百姓取得更大的利益,我们的法律是保护广大群体的法律而不是保护一小部分人的法律,说了这些只是想说,法律职业要站在最广的人民群众中去,才会更好的保护我们国家额稳定社会秩序。
7 _, b! r' X3 E' j$ ^    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职业主义空前发展:法律人在主流社会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公众及媒体对司法的关注与利用日益增加,诉讼数量持续增长,国家对司法的重视和资源投入也在不断加大。法律教育的规模以及法律职业的规模和数量均以空前的速度发展。法庭仪式日益正统,法律职业人的素质亦不断提升,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及法传统已然形成。但是现在的老百姓出事之后的第一反应是找我们么,是想怎么走后门,怎么攀附高位者。我们这些法律人员在这个国家构建的法律框架中并不占主导地位。我认为只有认识了自己或许才能改变。法律是我们法律职业人员的信仰,让我们坚定这一份信仰,让这一份信仰永远的传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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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1-11 19:52
法10李永超 发表于 2012-12-5 19: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法律职业的认识:
( y, S* s& o& o: I  F+ X  Z6 F   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业的法律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
7 K$ r9 j; u% P5 Q+ P, b5 `' q在我们刚进入大学接触到法律(学)这个专业时,就对与这个专业的职业有了初步的了解,我们法学专业的就业范围比较小,无怪乎就是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学研究人员。而其中的法官和检察官的准入门槛比较高。
% s5 }4 E# \! M6 C后来,通过学习,对法律职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从事法律职业的工作者,需要掌握特殊的法律职业技能,法律职业知识,法律职业语言,法律职业思维,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素质。作为律师,要勤奋工作,讲究效率,不为商业交易,尊重法律,有自己的独立性和尊严。作为法官,要做到深思明辨,刚毅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刚正不阿,终于法律。5 t- N: p' F3 o# A- G' L9 g
    这一学期,我们进行了校外的实习,对法律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和另外两名同学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在实习期间,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参加法庭的审判,阅览卷宗,对法律职业特别是律师和法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9 F! L: b6 E' l' o2 Z5 Q  在现在中国,从事律师职业,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难。对于新律师来说,首先是入行难。新律师通过司法考试,进入律所,需要有经验的老律师进行帮带,而一些老的律师却不愿意去帮带新律师的成长。第二,接案难,对于新律师没有经验,没有社会关系,没有名气,也就自然没有案源,没有收入了。在律所,我们遇见一位新律师,他进律所实习的时间不到一年作为律所主任的助理,几乎没什么案源,即使有,也都是主任接到的小案件,让他处理。在和他的交流中,我们了解到,他在不到一年的实习中,就遇到很多的困难,并且打算通过考试,进入其他行业。第三,发展难,虽然律师是高新收入,但那是对少数律师而言的,新律师要想在这行业中获得好的发展,要至少经历五年的成长和积累。而在这五年里,可能会没有案源,没有收入。! q# E) I5 P8 J) J" |
  对于有经验有名气的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困难,比如刑辩中的取证难,会见难,阅卷难。李庄案件不就是这一现实的反映吗?同时,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往往会有控辩不平等,审判法官偏向一方的问题。在实习过程中,我阅览了一本关于受贿案件的卷宗,该案件是主任代理的,在与他交流该案件时,他说被告是因为受到刑讯逼供,法官错判而造成的冤案。同时,检方对律师施加压力,让他放弃该案件的代理。主任对此也表示很无奈。在我国,控辩双方地位不平等,法官不中立,枉法裁判,已经成为司法现状中很突出的问题。  在交流律师职业时,主任告诫我们,如果今后要打算从事律师这一行业,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 n& c' I  ?7 G; r
  对于法官这一职业,在实习过程中,也有所了解,现在很多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用律师的话来说,现在的法官都有问题。在法庭审判上,偏向一方,不公正,不中立,在法庭下,收受他人的好处,因此,他们都会害怕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受到控方的施压。往往做出不公正的判决。基层的法官,每天工作任务繁重,每年要审理三四百个案件,与高强度的工作相比,他们的收入却是很低的,这让很多法官很难做到廉洁公正,对于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很多人都不愿意从事法官这一职业。,我认为,基层法官的工资收入,独立性,应该成为当今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1 ~6 {( x; O% I, N
   说到法律职业,也就离不开法学教育。我认为,法律职业者应该如同医生一样,是高层次,高技术要求的职业。在我国,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四年的本科学习,通过司法考试就可以执业了。而在美国等西方国家,他们的法律职业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他们的大学里,本科阶段是不允许学习法律的,需要在本科阶段学习其他专业,然后到研究生阶段才可以学习法律,这和医学是一样的。研究生毕业后,要经过两年的工作实习,才能从事法律职业。而且,他们国家的法官都是从有法律工作经验,有丰厚积蓄的律师中选拔出来的。与我国的法律教育相比,他们 法律工作者培养发展要求更高,更严格。+ l( k9 H% I2 O' s
                                                                                             法10李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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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1 19:54
法10于景文 发表于 2012-12-5 20: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 z: p  T7 J: x+ [$ H) E* o; V                                                 关于法律职业的个人思考
8 S1 B- O7 _/ w6 ^4 A" X3 J讲到法律职业,综合学哥学姐以及老师们的经验与经历,面对我们法律专业的工作无非就是公检法以及律师老师了。经过有了专业的学习以及一定的实践经验的累积,我们,无非是公检法优秀职工中的一员。然而,现今公务员为热门职业,很多人去争一个岗位的屡见不鲜,因此,我们更应该正视自己的工作方向,找一专业对口并且适合自己喜好的工作。
/ K* Y+ S& u; c" ~4 [上大学以前,对法律的了解真是少之又少,文科生出身的我,在思想政治课上还是学了很多跟法律有关的知识的,只是那个时候并不清楚何为法律,更没有想过法律职业了。而今已大三的我,不得不好好思量这个问题,因为我已然接触了并学习了法律这个专业并且打算靠法律吃饭。4 R- ?3 {& x/ `8 x
学法律的初衷是因为要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小时候发现大家受到委屈或者不公待遇后,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还是少数的,他们更倾向于私了,自己私下来解决。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就是因为不懂法,虽然知道对方有过错但是根本就不知道对方犯了什么法,更不用说对其所犯法律相应的处罚了。当初就想如果我懂法那么一定要通过法律来给受害的受委屈的讨个说法。于是高中毕业后,终于选择了学习法律。
3 Y6 }3 ^3 n) @1 C& c" K对于法官这个职业,显而易见,其经常与检察官与律师以及当事人打交道。若是职业为律师或者检察官只需要忙事情的一个方面,即自己所代表的那一方的利益即可,然而法官需要做的工作就很多,在我看来,作为法官,不仅仅要凭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更需要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思考问题,理解双发各自生活的逻辑从而就更能矛盾的根本所在,权衡并作出最好的解决方案即可。法官虽有自由裁量权,但是每个决断的做出还是有一定的原因的。0 |* H* p4 J- a8 v
对于律师,是个很好的磨砺人的职业。成为律师之前必须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懂得法律,熟悉各机关的职能和权利义务,当百姓蒙冤受屈,律师挺身而出,一身正气,使得平民百姓有冤得以申,有屈得以诉;为受害者打抱不平,使恶人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简单几句意见,使当事人避免上当受骗,有效防范了法律陷阱。经过各方面的思考以及总结作为一个优秀律师应具备诚信 、勤勉、协作 、执着、 智慧、 尊严等素质。我国的法律现状律师还是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有的证据相对不好调取,有的法官并不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而凭借自己的判断直接判案子的现象也存在,还有一点就是对于像我这样法律的初学者,毕业后刚刚接触社会各个方面都不成熟,更难受到重视并且无经验可谈,因此若毕业后马上想从事律师职业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困难的。
( i) K  w8 H+ k: p4 r# e' P另外值得一谈即为检察官,如果毕业后有机会能成为检察官那么真的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代表公家办事相对律师是很容易的,并且可以接触很多律师法官,可以提升自身素质。只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8 ~  `" B/ F8 W1 s; I综合各方面考虑还是检察官好些,然而对于各个职业都有利弊,虽然已经大三了,可是对法律职业方面还是很模糊的状态,并没有一定要从事的职业也没有一定不能从事的职业,或许这就更有利于以后的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了。1 ~1 {( u  ?2 U5 s; `
                                          法10于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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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1 19:55
法10杨彦涛 发表于 2012-12-5 20: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职业之我见/ P& T$ _. p6 d( p2 u9 M- O
  谈到法律职业很多人会不约而同的想到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三类职业,诚然这三类职业确实是比较让人羡慕的也是我们法科学生毕业后的主要就业方向,但是当我们明确何为法律职业后我们也许就会对法律职业产生一些不同的看法。我国著名的学者张文显对法律职业是这样定义的,所谓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从上述定义中我理解为法律职业不仅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而且还应包括法学教师以及从事法律研究的有关人员。
3 d5 l; x0 q: |; O$ z0 T5 z' o2 @  下面就对这几项职业阐述一下我个人的观点:0 V( D2 |. i' T+ b
  法官、检察官,这两类职业从表面上看有着稳定的收入,体面地工作,舒适的工作环境以及比较良好的社会地位,是大多数法科学生的理想的工作。这两类职业在我国司法体制中也扮演着比较重要的角色,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以及社会的公平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我国现有体制下以及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存在着诸多的矛盾。首先司法的不独立性导致法官并不能够真正的依法裁判,这样也就造成了许多的冤假错案,而给人们造成一种对法律的较坏的印象,这样就严重的威胁到了法律的尊严以及社会的稳定。检察官在实践中往往被赋予较大的权利而缺乏有效地制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权利的滥用,这也是许多法官不敢对抗检察官不敢依法裁判的主要原因。另外在实践中我国也存在着司法资源极度匮乏的情况,导致很多案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从而使人们的权利得不到有效地救济,使人们产生对司法的不信任。
; v$ o9 c6 x8 p' _: x8 y$ l2 y  现实中的矛盾的确很多,也难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消除,但是我坚信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我国法律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以上的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地解决。
6 l9 ]6 C* d5 \* P* e  二,律师,相比法官检察官而言律师的工作并不稳定而且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其工作也存在极大的困难与危险,从职业环境上看属于典型的高危险高收入行业。在实践中律师的工作存在极大的困难,首先行业的入门比较困难,一般的律师从业后往往会有三到五年的困难期,在这段时间内律师由于经验缺乏而很难有案源,因而其收入很难保证,在现在这样一个生活成本极高的社会没有可靠地收入保障是很难生存的。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往往不能够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其次在实践中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也受到各种限制,司法机关往往设置各种障碍使律师的工作很难进行下去。另外现实中也存在司法机关为了完成其本职工作而置律师的权利于不顾迫害律师的情况,这也加大了律师工作的风险性。
8 B  Z4 r1 s# o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放弃,虽然律师在工作上存在太大的困难与风险,但是实践中尤其是在立法层面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并且在逐步的解决这些问题,相信经过不断地立法完善这方面的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的解决。另外我们法科学生要坚定自己的法律信仰,在坚定地信仰的指导下逐步的加强自己对法律以及司法的信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不断增强自己的奋斗意识为我国的法律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9 O+ k) j' s
  三,法学教师以及从事法律研究的相关人员,司法事业的进步与完善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学理论的指导,而法学理论的发展与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学教师以及从事法律研究的相关人员。法律职业技能来源于法学教育,发达的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形成的可靠保障,法学教育提供给法律职业的是系统的全面的法律学问,这也是法律职业技能统一的前提。考虑到我国的实情,有必要加强我国的法学教育,也必须要重视我们的法学教育。
' }% m* H/ @/ v6 G) w: M  我作为一名大三的学生,已经必须要考虑自己的就业问题。法学的就业率极低是得到社会的普遍的认同的,也许我会遇到很大的困难,也许我的就业道路会充满坎坷,但是既然我选择了这个方向我就会一如既往的坚持下去。做律师是我一直的梦想,我会为了我的梦想而继续努力。
/ E# V5 N8 B4 C; J法10杨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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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1 19:56
法10潘倚天 发表于 2012-12-5 21: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法律职业的个人看法4 k+ E4 {9 K0 C& U5 u/ H' o3 [/ i+ M" Z
    一提到法律职业,人们最先想到的会是律师、法官、检察官三种职业。事实上,法律职业就是以这三类人群为代表,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可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理论的法律人说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广义上的法律职业还包括一切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如司法辅助人员、企业法律顾问等。% ?# @9 Z# R/ M: [) x
    作为一名法学本科学生以后有很大的机会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职业者。回想起当初为什么选择法学作为自己大学的第一专业,其实理由很简单甚至有些功利:一是不学数学,二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以后考公务员等就业之路。随着依法治国的逐步推进,司法改革的深入进行,法律人的作用日益彰显,法律专业型性人才将受到热捧。众所周知,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是目前在我国从事法律职业的唯一途径,但本人对法律职业的准入资格或者说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存在异议。目前的针对考试资格的表述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而这个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究竟要达到怎样一个程度,是一年以上的自学学习亦或是其他条件并没有具体的表述。在实践中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往往演变成了具有法律兴趣的本科学历以上的学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实践中也不乏“半路出家”通过考试的个例。那么从事法律职业究竟要不要专业的法律学习呢?或者说法律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要不要建立直接的联系呢?个人认为法律是具有专业性和严谨性的,只有接受专业的法学教育才能从事法律职业是必然的。通过两年多的学习,我逐渐知道解决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并不是简单地、查字典似的查找法条,而更多依靠的是法律素养和法学思维。就像“退伍军人能否进法院”之问一样,如果可以进法院,那么为什么不可以进医院呢?纵观法律史,我们可以发现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两者的关系的某些规律。第一,没有法律教育就没有法律职业。从历史来看,法律职业的形成是以法律教育的出现为前提的;第二,法律教育训练了法律职业特殊的职业素养;第三,法律职业一定程度上引导法律教育的方向;第四,法律职业能够促进法律教育。法律执业需要法学教育的观点由此可见一斑。从法律职业考试与培训来看,一些国家报考条件和考试程序十分严格,采取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比如,德国和日本都规定,法官资格经两次考试及格才能取得,德国还规定须在大学修习法学至少三年半才能才加第一次考试,通过考试后须经两年实习后才能才加第二次考试。相比之下,无论从报考条件还是考试程序上我国都比较松散,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培养出一批真正适应依法治国和法治现代化进程的法律专业人才,还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 Y2 R" t2 D" X5 H$ l/ G3 C. Q     无论怎样,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我仍然坚信我国的法律职业前景是光明的。
  F/ d  @# M+ e/ C( S" a8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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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1 19:58
法10文乾南 发表于 2012-12-5 21: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职业我之见" M( r# y% m( y8 g
以前从没想过从事法律职业,但是大学专业的选择让我开始真正地了解法律,特别是法律职业。
; ^+ j2 m6 G3 T7 O  [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从狭义上说,法律职业主要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三种具体的职业,从广义上说,法律职业还包括所有从事的与法律相关的各种工作的人。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一定要经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职业技能的训练不但要有系统的理论知识为基础,还要有特殊技能的训练,比如说法律职业的语言,思维等等。由于法律的严谨,法律职业的准入也一定要非常的严格,加入法律职业必将受到认真的考察,获得许可证。在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证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符合相关条件,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对证书的申请、领取、补发、更换都有明确规定。可以知道司法考试的考试会非常的难。8 D" R* S6 \7 c* e9 m% L
我认为法律职业最重要的不是职业技能,而是法律职业的伦理。法律职业不同于其他的社会职业,它是基于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将法律运用到具体的人和事。所以他要求从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 W' y# @1 Q$ k  ^& E5 E% ^+ n律师的职业道德是是争议最大的,当律师的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冲突时,到底该如何取舍?3 R9 W5 G, y1 K$ W( K
作为一名律师,他的天职就是要为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哪怕一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从职业道德上讲,没有正当理由,律师一般不应该拒绝其的委托。而履行司法机关的指定辩护,更是律师一项不可回避的法定义务。律师之所以要为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那是因为在一个法治的国家,我们不但要保护那些普通公民的权利,也要保护那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不但要维护实体正义,保障公共秩序和社会公益利益,也要维护程序正义,要让被惩治的罪犯感受自身受到了尊重,对他的惩罚不是任意处罚而是经过严格法律程序,能经受住历史的检验。每一位律师,同时也是一个普通公民,他拥有普通公民的社会道德意识,但他又必须具备律师的职业道德,必须履行律师的法定义务。因此,律师经常在社会道德与职业道德、法定义务的冲突中煎熬。但是,在冲突中,律师只能首先坚持法定义务和职业道德,而不能将社会道德凌驾于法定义务和职业道德之上,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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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1-11 20:01
法10韩继聪 发表于 2012-12-5 21: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职业之我见: o2 Z! r' S* U, c& A
      高考之后的志愿没填好,使我无条件的服从到了法学系这个专业,对于学理科的我来说,我对这一专业很不感兴趣,但是经过了大学的学习和现在社会的发展,我觉得法律变得越来越重要,我也渐渐的喜欢上了它,我觉得当时选择上大学,而没复读是正确的选择。) B7 v1 W+ y& I/ ~; k, M
既然学习了法学,将来首选的工作就是与法律相关职业,也就是当个律法,法官,检察院和公安局,这几个大家都爱去的地方,这与我个人来说我最想去的是法院,做一个法官。首先先抛开法官的社会地位,工资和福利。先谈谈我对这一职业的看法。我觉得法官这个职业是个神圣的职业,他要求我们必须的做到公正,不要偏袒任何一方,要按照正规的法律程序去审理案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平二字,想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较好的职业道德,这是由其权利、职业、群体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权利的特殊性,表现在审判权的权威性、重大性和导向性上。权威性,是因为司法权是调节社会各种矛盾的最终裁判权。不论个人或单位,对生效的判决必须执行;重大性,是因为审判权是生杀予夺大权,一纸判决,可以影响或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单位的命运;导向性,是因为法官判案,也就是判断是非,审判的结果是要体现社会的正义、导向和价值标准。正是由于这四点性质特殊性所在法官的职业道德是尤为重要的。二,就要求以后的判决不只是要求只写主审法官的意见,还要加上陪审团的意见,要不陪审员只是陪坐,没有实质作用,而却还浪费诉讼资源。从而也避免主审法官的独断。三,我们应该把法院完全分离出来,不受政府财政和检察院的监督,这样法院就可以完全的不受到外界的影响,法官这样就可以完全就独立的审理案件,可以保证行政案件的公平,给大众一个诉苦的机会。! O2 i& B+ o# K2 q8 j" P, {2 G
在谈论下我对法院的看法,一,我觉得法院的诉讼资源缺少,法官太少了,尤其是基层法院,而却基层法院接收的案件又多,这样每个法官每天至少要审理一个案件,有事要好几个,这么大的工作压力,而却还要写完整的判决,这样是法官会有种工作疲劳,让他在办案是会带有情绪,这在日常是很现实的,所以有可能导致他们在判案时有失公平,所以要多加几个法官,这样就可是法官专心办案,减轻他们的工作压力。二,我觉得法院的办事效率过低,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效率观念淡漠;二是法官怠于履行职责,办事作风(行动)拖拉;三是多次(经批准)超越审限,或者未经批准超审限,或无限期拖延;四是因个人能力限制而导致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职责;五是怠于利用各种有利于提高效率的工具或措施、制度,从而造成效率低下;六是恶意拖延,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七是浪费司法资源,增加国家支出;八是无谓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等。使得有些案件被拖了好多年才解决,这样不仅当误当事人的时间,而且还在浪费法院的诉讼资源。对这个问题我认为我们要抓紧建立个完备的法律制度,只有制度完备后执法人员才按期把案件审理完成,严格遵守审理期限。要加大对法官的考核,对不合格法官要及时的踢出这个岗位,定期的进行实质考察。要加大独审案件的范围,对于没有必要的正常程序审理的案件进行独审,这样会大大的节省诉讼资源,法院就能更多的处理案件,就能为更多人做主。
8 ^7 P7 m; E% Q4 I' c2 j* Z8 [; s               法10--韩继聪
8 [4 y; @! x)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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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1-1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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