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一的时候,学习法学导论,感觉所学的东西模糊抽象,于是,对这门学科也就不怎么感兴趣。在后来学习其他部门法的时候,我发现了法理学的重要性:因为在学习部门法时,遇到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利用所学的部门法是解决不了的,而这些问题可以用法理的知识来解决。遇到这种情况,我开始学会去翻法理课本,去找课本中所能用到的内容,通过这种不断的回顾,我对法理学这门学科的态度也就发生了变化,切实感觉到它的重要性。 9 K/ k; x; w, I( Y X) E' h& p) W. p 这学期,我们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老师引入了很多社会上的案例,社会上的热点时事新闻,感觉这种教学方式很好,既能摆脱枯燥的理论学习,又能让我们主动去思考,联系理论,探讨现象的实质。; C! f: p) s X, T* X
建议:继续保持这种案例教学的方式,有必要的话,可以把案例添加到课件中。 3 c' D" `) o/ i% }9 }5 ]& b" Q 看过最新的法理教材,发现现在的教材变得很薄,里面的内容也少了很多,不该删的也删了。所以,建议老师在以后的教学中,能继续按照老的教材讲授,否则学弟学妹们会更晕。; S5 y z. ^9 I
发现这个论坛上发帖最多的是老师你,其实,我觉得其他任课老师也可以参与到这个论坛中来,和我们一起交流。不要求所有的老师,只建议一部分就好了,比如,民、刑、民诉、刑诉、行政法等比较大的学科。都知道,老师们很忙,所以只是建议而已。{:soso_e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