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公安、司法机关立功心切,将一些并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要件的犯罪团伙,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了。我所知道的一些地方,在“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每打掉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就会有一笔巨额奖金和一批人员立功。如此奖励之下,一些普通的犯罪团伙就往黑社会性质组织上靠了。"说的很好,我支持.
9 i& u% g3 _1 H! H 抚顺市公安局和纪检委他们就是这样的做法,我爱人本来没有犯罪,凭他们的主观臆断,把我爱人先双规近2个月,没有查出什么问题,,然后移交给本溪市检察院反贪局,进行了4昼夜的非人的残酷折磨,辽宁省本溪市反贪局在审理我爱人所谓的“徇私枉法”一案中,反贪局办案人员知法犯法,刑讯逼供手段及其残忍,屈打成招的违法事实。1:办案口供全部是虚假的,事先用电脑打好的,刑讯逼供威逼签字。2:在侦察,批捕,起诉三个阶段,一直没有让律师依法会见,没有享受到法律所赋予的权利。3:严重违反法律程序,该告知的权利不给告知,事后找补签告知书。4:反贪局利用手里的特权,把检察院办案的所有程序走完,法纪科和批捕科的人从来没人搞过询问笔录,材料全部是虚假的,反贪局办案人一手操作整个案子。5:案子移送法院后,反贪局办案人先后两次威胁我爱人,在法庭上不准翻供,胡说八道就判你实刑3年,听话就判缓刑,庭后就可以回家。这就是我们反贪局的权利。你上诉中法我们就让驳回。谁给他们的权利胆大妄为?枉法查办“枉法案”,枉法者却是检察官.把我爱人扯到什么"涉黑涉密"案件里来,案子在检察院阶段一直没让律师会见我爱人,检察院明确告诉不让会见的主要原因是省纪委不让见.检察院本来是独立办案机关,怎么还会受这样的控制,一切都不言而喻了.为了一个所谓"涉黑"的案子,他们竟然制造出一个令人震惊的冤假错案.我爱人告诉律师,“心底无私天地宽
5 D r" e2 N# [" W, l3 [! L( S- P6 Q,我没有枉法,事实永远是事实,真理总有一天会得到证实”请各位法律人士和有关领导,人大以及政法等有关部门密切关注此案,给予力所能及的援助或声援,我们全家将万分感激!还司法公正,为我爱人的冤案彻底昭雪,纠正错误指控,保证公正裁判。正义的人看了顶一下,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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