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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回经适房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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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簌幻梦 发表于 2010-4-29 19: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键词 运气?作为后来者,另外两位购房者,李正和张春华已没有高岩的好运气,李正通过昼夜排队,最终搭上了经适房的末班车,而张春华历经婚姻与财产的公示后,拿到审核表两年多依然还在排队等房中。随着国家对经适房购买人资格的审核越来越严,政策补丁打得越来越多,经适房,正式告别了全民时代。
????排队 通宵排队赶上末班车  
????在高岩告别经适男的2004年,李正还和父母一起住在宣武区的平房里。南三环的三环新城开盘时他就有意购买,不过他低估了其他购房人的热情,当天上午才赶到销售现场的他着实被当时的阵势给惊着了,结果铩羽而归。转到2005年12月28日,昌平区天通苑经济适用房放号的时候,李正就做足了功课,准备充分,尽管当时号称只针对崇文区拆迁安置居民,但他根本没管这一套。官方说法是当天6点开始放号,他带着野营帐篷、棉被、肯德基在前一天的夜里就去了。放号时已来了数千人排队,但凭借着靠前位置带来的便利,他顺利拿到了选房号。  
????■经适房政策:2005年年底,北京市建委宣布2006年拟建的2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方式是定向销售。  
????事实证明,李正的庆幸是有道理的。“我们那一批虽然没有官方的说法是末班车,但是后来再申请经适房不要说排队买房,就连资格也非常困难了。不知道你是否记得2007年东花市昼夜排队的事,而他们排的队比我还长,而也只不过才拿到审批表。”李正感叹说。  
????■经适房政策:2007年开始,申请经适房资格要公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或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出租 经适房主可有权利?  
????如今,李正已经住进天通苑快四年了,他这几天却遇到了新问题。女儿今年9月就要上小学了,通过重金托人,孩子上了西城的学校,他也准备在学校附近租房。他原本打算先出租自己的房子,然后在城里租房。但现在国家对于出租经适房有了严格的限制,而他却只有这一套房子,怎样才能既不浪费自己空置的房子,又能在学校附近租房?这个问题让他非常为难。  
????■经适房政策: 2008年10月,保障性住房单月交易量首次超过商品房。2010年4月26日,住建部表示,对经济适用房准入退出进行严格管理。对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令退还,对违规出售、出租经济适用住房,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资格。对社会各界关注的“老经济适用住房”是否会执行新规,市住保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北京经济适用住房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会考虑新老“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考虑历史遗留问题,把老百姓的反映上报给住建部和市政府,最终如何实施,要等住建部和北京市政府决定。  
????摇号 等候两年多 至今没着落  
????经过了12年的发展,经适房最大的变化就是告别了全民时代。最初甭管是收入多少,有几套房,开什么车,只要有北京市户口,能够把收入证明开得出来,就都成了经适房业主,这一点从回龙观最大将近200平方米的户型以及通惠家园地库的宝马车都可见一斑。现如今,买个经适房可真是费了大劲。对于这些,张春华深有体会:“我就没赶上好时候,为了买房还要公示自己的收入和婚姻状况,好不容易拿到了审批表还要等待摇号。”  
????他拿到审批表已经两年多了,还在继续等待着。张春华说:“人家说了,如果不愿等可以选择限价房,理论上我的选择余地好像大了,但是限价房价格就高出不少,一般人还是会选择等下去。”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的顾云昌指出,未来经济适用房将失去它的投资属性,作用更多的体现在保障性上面。政府对于经适房的管理只会更加严格,经济适用房将和廉租房、限价房一起构筑起保障性住房的三驾马车。(侯振威 姚丽颖)  
????说法 收回经适房于法无据  
????“用一纸政策文件就想解决经适房问题很幼稚。”北京知名房地产专业律师秦兵告诉记者,《通知》中提到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房,或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收回房屋。但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收回经适房。仅凭一个政策或法规就要收回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与物权法相悖,没有法律依据。  
????事实上,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每个阶段的准入门槛均有不同。直到2007年8月才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那么,在2007年之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中等收入家庭,当时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现在也能对他们追溯清算吗?  
????秦兵律师认为,根据《通知》的要求,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经适房上市交易还要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不具有可操作性,这种不断变化的政策对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具追溯力。  
????秦兵律师说,经适房政策面临的问题是,应当分到经适房的人因为排号周期漫长等原因住不上房子,而不符合经适房申购人标准的人通过“努力”得到了房子。我们应该设置追查制度,查实骗购经适房的不仅要收回房屋,而诚信评价要纳入信用登记系统,还要承担罚金等惩罚,严重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让那些骗购者望而却步。  
????“经适房是照顾低收入者的一种福利分配政策,不应当通过转让社会福利而牟利,就像低保户不能出售自己享有的低保待遇一样。”秦兵说。(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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