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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一管委会主任7年敛财800万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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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08-11-30 19: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该市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郭绍宇因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人民币。
    现年五十八岁的郭绍宇,二00一年至二00七年三月任驻马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书记、
管理委员会主任(正处级),二00七年六月十一日被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八月被刑事拘留,十天后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郭绍宇在担任驻马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七年时间里,利用土地征用、建筑规划、建筑许可、人事调动任免等职务便利,先后一百零五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七百三十八点三万余元、美金十点四万元、港币一千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多次受贿的同时,被告人郭绍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经审理查明,郭绍宇案发前曾超越职权与开发商杨某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在杨某交纳土地出让金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他决定按月息一分的利率对杨某补偿五百零一点六四五零一万元人民币。在一次公路建设中,在明知争取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系驻马店市县乡公路管理处的职务行为的情况下,仍提议并奖励杨某引资奖九十万元人民币,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鉴于被告人郭绍宇除侦查机关掌握的六十三万元人民币的犯罪数额以外,其他受贿金额均属其主动供述,且赃款已全部退出,遂于近日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 史宝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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