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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发商和领导"牵线搭桥" 淮南市原市委书记秘书受贿被判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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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苍苍野茫茫 发表于 2008-12-13 21: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合肥12月13日电(记者程士华)安徽淮南市原市委书记秘书王传东借职务便利,为开发商与领导“牵线搭桥”,收受贿赂。近日,王传东因受贿50多万元被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6年。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安徽金蜗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淮南市谢家集区西城新香港街项目期间,王传东曾多次安排时任淮南市市长的陈世礼接见金蜗牛公司总经理王泽亚。陈世礼在谢家集区调研时,王传东又安排陈世礼及谢家集区政府有关领导到新香港街施工现场视察,使该工程进展顺利,及时交付使用。王泽亚打算开发淮南市田家庵区中兴村,王传东带王泽亚等人到陈世礼办公室汇报中兴村改造计划,获陈世礼同意。为表示感谢,王泽亚送给王传东现金22万元及面值2000元的购物卡。此外,王传东还收受安徽旭日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曹健、淮南江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葛宝伟、淮南市惠利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廖长和、复旦大学规划设计院院长王新军、淮南宏泰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华情等人的财物贿赂。
    法院认为,王传东在担任淮南市政府、市委主要领导陈世礼秘书期间,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46.8万元、美元2000元及面值2.4万元的购物卡,为他人谋利,构成受贿罪。王传东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过程中,为王泽亚、廖长和、曹健等人的经营活动积极联系,协调各职能部门予以支持和帮助,并为王泽亚等人与陈世礼联络提供方便,均是利用其职务之便。鉴于王传东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归案后能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遂依法判处王传东有期徒刑6年,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据了解,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受贿600多万近日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陈世礼判决书显示,陈世礼也曾接受安徽金蜗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旭日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公司负责人的财物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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