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387|回复: 0

广西兴安枪杀森林公安局长的涉案民警被判死刑

[复制链接]
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08-12-21 16: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广西频道桂林12月19日电(记者陈瑞华)广西兴安县森林公安民警枪杀局长一案12月17日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涉案民警李雪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39岁的李雪明案发时系广西兴安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一级警司警衔,曾任兴安县林业局林业站副站长、站长、兴安县森林
公安分局副局长等职。2008年2月17日17日上午,兴安县林业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优化组合、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大会。在当天的选岗中,李雪明没有择到公安岗位。后来,李雪明想到林业局处理纠纷办公室工作,也未能如愿,便怀疑是县林业局局长秦跃翔从中作梗,遂心生怨恨。当天17时30分左右,李雪明持配发的七七式手枪突然冲进秦跃翔办公室,开枪击中正在主持会议的秦跃翔头部,在场人员当即将其制服。秦跃翔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终因头部受伤导致颅脑损伤过重,28天后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雪明持枪近距离对他人头部射击,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2-4 16:54 , Processed in 0.089687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