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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高管受贿挪用贪污逾亿元 云铜集团腐败窝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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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 发表于 2008-12-25 18: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备受社会关注,由云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由昆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云铜集团)腐败窝案,于12月23日至24日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涉案三名高管,云铜集团原总经理邹韶禄、副总经理余卫平,云南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汪建伟分别到庭受审。
    云铜
集团腐败窝案由云南省检察院初查。今年初立案侦查,到9月该系列案件相继侦查终结,涉案金额逾亿元,目前已有20余人被立案侦查。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3年至2007年,邹韶禄在担任云铜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640多万元、澳元40万、美元2万、港币10万。起诉书列出的18个具体犯罪事实显示,邹韶禄对行贿者基本上是“来者不拒”,其中最大的一笔受贿是在2003年5月,收受昆明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感谢其在一宗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的帮助所送的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干股。2006年九十月间,邹韶禄又收受该集团董事长人民币80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余卫平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三项罪名。据指控,2000年至2007年间,余卫平在担任云铜集团副总经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个人或单位的财物人民币2300多万元、澳元60万、美元45万余。此外,2005年11月和2006年6月,余卫平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借给个旧市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280万元,借给河口某商贸有限公司2380万元,共计人民币266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并谋取个人利益。截至2006年9月,以上款项已全部归还。此外,2006年10月至2007年11月间,余卫平还伙同廖某、陆某(另案处理),故意违反云铜集团内贸铜精矿价格管理规定,以交易的方式骗取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货款4100余万元。
    据指控,汪建伟在2003年至2007年任云南铜业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46万余元、美元1.4万。2005年,汪建伟以公司做项目需要经费为由,虚增景观绿化工程合同金额500万元。2007年10月,汪建伟从中提走现金人民币100万元,用于个人购房。法院尚未对这三起系列窝案作出判决,我们将继续跟踪报道。(肖凤珍 何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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