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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车的愤怒”能否唤来出租营运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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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闻鱼了了 发表于 2009-1-1 09: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段时间,重庆、三亚、广州等地先后发生出租车“罢运”事件。综合各地情况看,系列“罢运”事件尽管直接起因不尽相同,却都直指当前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三大弊端:“特许经营”积弊甚深,“婆婆”太多管理混乱,诉求表达机制缺失沟通不畅。   
    目前出租车
公司使用的出租车经营权是政府以“特许经营”方式转让的。所谓特许经营,就是政府对出租车经营采取“市场特别准入”,将出租车经营权授予特定公司,公司再向出租车司机出售营运证,收取租车费和管理费(即所谓“份儿钱”),从而形成政府垄断资源、公司垄断经营的格局。
    这种体制的实质就是政府与出租车公司“分肥”。政府对限定数量的出租车通过竞价拍卖获得收入;获得经营权的出租车公司,变成了出租车司机的老板,不仅坐享其成,而且随时提高“份儿钱”以渔利,成为名副其实的“食利阶层”。一名出租车司机告诉半月记者,出租车公司几乎没有什么服务,要说有,就是“经常提醒我们在哪里交通违章了”。
    在各地发生的出租车“罢运”事件中,引发出租车司机不满的一个共同现象就是黑车泛滥。众多无证黑车,与需要向公司交纳“份儿钱”并给国家交税的出租车司机相比,营运成本要低得多。哈尔滨一名出租车师傅赌气地说:“我也想养台黑车,可是咱老百姓养不了,车上的检车贴、营运手续搞不到不说,遇到交通管理人员路检、交警查车也没内线给咱通风报信。大家都心知肚明,养黑车的除了交通局、交警内部人以外,还有很多社会闲散人员。”
    黑车的泛滥,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目前由政府、出租车公司双重垄断的管理体制,已非常不适应由供需决定蓬勃发育的营运市场现状。试想,当每个有条件的人都可以“自由出入”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又何来黑车肆虐?
    哈尔滨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市对出租车仍是政府多头管理,交通局负责行业法规的落实,公安局管运营及手续,物价局管运价,工商局管经营资质,质量技术监督局管计价器计量。多头管理的后果很容易变成“以罚代管”,“肥肉人人啃”、出事没人理。据哈尔滨某出租车公司一名驾驶员透露,2006年政府曾向社会公布,任何出租车都被允许在飞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营运,但事实上这些地方被少数人把持至今没有放开。出租车司机把乘客送到机场后,只能空车返回市里,如果载客被抓罚款500~2000元,但某些有“点头票”的司机却能随便载客不受处罚。
    “我开出租多年,见到的、亲自经历的不公平事情太多了,心里怎么能不满腹怨气?受的委屈积累了,天长日久却没有发泄和解决渠道,不罢运才怪呢!”这样的抱怨其实道出了导致系列“罢运”事件的重要因素:出租车司机群体诉求表达机制的缺失。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杨建华曾有这样的疑问:杭州市有锅炉协会、生猪协会,为什么像出租车驾驶员这样庞大的群体反而没有协会?
    “罢运”事件发生后,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与营运公司和司机座谈沟通的方式共商解决之道,一些地方提出诸如责令出租车公司降低“份儿钱”、车用燃油燃气不许提价、打击黑车等措施。这些举措可解“燃眉之急”,但绝非治本之策。
    最近,杭州市有关部门在经过28次座谈、恳谈和听取意见后,出台13项措施给“的哥的姐”减负,却并未引来多少欢呼。一些出租车司机表示,交给企业或老板的“份儿钱”和油费才是压在他们头上的“两座大山”,而杭州市的最新政策基本没有减轻“两座大山”的重压。
    看来,能否平息“白车的愤怒”,根本还在于现行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能否取得突破。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张鸣建议,政府可以考虑放弃对出租车的数量限制和许可权限制,如改特许经营或公司垄断经营为备案制的低门槛进入,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政府加强监督执法,勒令不合格的经营者退出。有专家认为,从经济学角度看,出租车公司没有任何价值,因为所有的税费都是来自司机,而政府收到的税金比公司收入少得多,只要方法得当,出租车行业完全可以个体化。
    针对出租车行业工会组建率低、职工入会率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等问题,目前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在推动出租车企业建立工会组织,重点推进以车辆承包费、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为主要协商内容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确保职工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
    改革现行管理体制,还需要加快出租车行业立法步伐,明确行业管理责任,厘清政府部门、出租车公司、司机之间的关系,重构行业利益分配格局。据了解,国务院明确交通部门为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后,后者正着手对出租车行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调研,并拟尽快理顺行业管理体制,使出租车行业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颜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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