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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恶性犯罪 山东省法院公布五起死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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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ivec 发表于 2009-1-17 01: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近春节,为了震慑犯罪分子,近期山东省各地相继宣判了一批重大恶性案件。15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5起非常典型的死刑案件,这5起案件的被告人已于当日被执行死刑。
    这5起死刑案件是:刘俊杰、王兵暴动越狱案;薄利军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案;孙永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邢守
军爆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和赵奎利放火案。省法院副院长侯建军表示,这5起案件不是一般的杀人、抢劫案件,而是很有代表性、警示性的案件。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应当对其适用死刑。
    暴动越狱案的两名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给了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两人却暴动越狱。薄利军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多次抢劫、强奸、杀害女乘客。这起案件提醒女性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孙永来是一名负案在逃犯,在网上认识了女大学生付某,约付某见面后欲与付某发生性关系被拒,孙永来害怕其负案在逃身份和罪行暴露,残忍地将女网友杀害。现在不少女孩跑很远去和陌生网友见面,危险很大。邢守军则是为报复他人,在民用住宅内爆炸杀人,危害公共安全,性质恶劣。赵奎利只因与女友的纠纷而迁怒于女友姐姐,放火烧了女友姐姐家,烧死两个孩子。
    记者了解到,自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行使以来,山东省严格控制死刑,死刑案件大幅减少,但对于一些严重刑事犯罪,比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计划有预谋进行的爆炸、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屡教不改的累犯、惯犯等,坚决依法严惩,该重判的坚决重判,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始终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2008年,全省共有10350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重刑率为14.7%,有效遏制了犯罪的高发势头。(记者 高园 通讯员 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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