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是看到出版预告时,就感到波斯纳这一次又要“下毒手”了,而且还不是哪一个人,而是要四面树敌。似乎波斯纳是不打算在学术界呆下去了。
预感并不是来自书名,而是来自波斯纳1999年的两部专著:《法律与道德理论的疑问》以及《国家大事》,均出自哈佛大学出版社。前者把一拨子“校园道德家”和宪法理论家都给损了一遍;特别是指出,就行为而言,大老粗反要比文化人更道德一点,以及为什么会如此;《疑问》已经列入了这套丛书,因此不多介绍。后者则讨论了克林顿“拉链门”事件中宪法和法律问题以及相关知识界(不仅仅是法学界)的一些表现;此书也已在中国翻译出版,市场有售,译名为《国家事务》。在这两部著作中,波斯纳都尖锐、犀利地指出了一些学界人士——其中基本都是本书分析、讨论的公共知识分子——的一些问题,抨击了他们的脱离实际、政治正确、意识形态化、言行不一以及用学术包装意识形态等等。有些抨击是如此尖锐,几乎闹得要上法庭似的——2000年春德沃金就指控波斯纳对拉链门案件的写作违反了法官的职业伦理(听起来是伦理,实际就是法律)。原以为波斯纳此后会收敛一点,没想到,很快,波斯纳就预告本书将出版。一年多以后,果然,波斯纳如约而至,不但把同德沃金打的笔仗扩展了,而且扩大了打击面:不仅仅讨论了法学的或与法学关系相近的公共知识分子,而且扩展到一些与法学根本无关的著名知识分子。其中有些至少名字是中国学者也非常熟悉的,斯蒂格勒、贝克尔、乔姆斯基、罗蒂、普特南(Robert Putnam)、萨伊德等,其中不乏波斯纳的好朋友。
一.
但是,这本书并不是一本意气之争的书,否则就不会进入这套译丛之列。说到底,这是一本知识社会学的著作,波斯纳把他的研究对象扩展到公共知识分子这一领域,也进一步越出了他的老本行——法律以及经济学。并且,通过这一著作以及此前的有关性、老龄、艾滋病等明显的社会学专著,也进一步确定了他自己作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身份。因此,在这一层面上,这本书也可以说是对自己的工作的一种批判性反思。
研究知识分子,这不是一件新事,许多著名知识分子的传记研究,对他们的学术、政治、社会思想的研究,事实上就属于这种研究;斯蒂格勒也曾对知识分子与市场做过一番颇为精彩的分析。波斯纳的这一研究有什么特点或推进的话,在我看来,主要在于他的社会学的问题(不是个别学者,一种思想,甚至不是一个学派),主要是来自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和研究进路,统计学的分析以及一些针对问题的个案的研究。正如波斯纳自己说的“要证明可以系统的并且是富有成果的研究公共知识分子”。波斯纳力求从总体上把握当代社会公共知识分子这种现象。所谓总体,这里有空间的意味,涉及到各个专业学科领域,也有时间的意味——此书的副标题是《衰落研究》,而衰落意味着过程和时间。
波斯纳的基本假说和思路实际来自社会学家韦伯的专业化的概念,韦伯认为限定于专门化的工作,放弃那种浮士德的世界,这是现代世界中任何有价值的工作的一个前提条件。当然,这种思想也是经济学强调社会分工的基本思想,社会分工带来的比较优势会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包括思想。
波斯纳发现,在当代知识界似乎不是如此,似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公共知识分子”,即在自己专业范围之外就公众关心的政治、社会和意识形态等热点问题在各种公共媒体和讲坛上发表评论的人;他们常常非常真诚、自信地说出一些蠢话,作出种种一再落空的预言。尽管偶尔也会遇到尴尬,但——波斯纳指出——情况并无改观,反到是愈演愈烈,特别是在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微软案件、2000年美国大选等问题上。波斯纳称其为“公共更多,知识更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假如说社会对这种评论的需求也构成了一个市场的话,为什么这个市场的扩展(更多的媒体、更多的公共知识分子投入)没有改善这种状况?
波斯纳拒绝从公共知识分子的个人品德和智力上分析这个问题,而是坚持了制度经济学家和法律经济学家的立场,从制度角度入手分析了这种情况。首先是社会发展,表现为公共媒体的增加,社会中有许多人们平常关注不多、研究不够、难于应对但现在又急于了解的突发事件(例如黑哨事件、9. 11事件),因此对公共知识分子参与讨论这种热点问题的急剧增加,在一个急剧扩张的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很容易找到藏身之处,包括公共知识分子提供的这种“符号产品”。我们往往以为媒体提供的都是信息产品,是“知识”,但是,波斯纳提醒我们,其实并非如此。媒体提供的这种符号产品中,往往有很多其他因素,或者说是大众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具有强化观众之预设、重申并满足观众复杂愿望的作用(波斯纳称之为solidarity),甚至有很多的娱乐成分(请想一想如今挺常见的知识竞赛、大学生辩论赛以及所谓的智力抢答等节目,就非常明显了)。由于信息的爆炸、由于时间有限、由于问题的复杂,其实人们并不真的想而且也没有能力理解那些复杂的社会、政治和国际问题,他们需要把问题简单化、而不是复杂化。事实上,这也是大众文化的特点,用王朔的话来说,大意是,大众文化的目的不是提升,而是降低人们的智力(《无知者无畏》)。
其次,由于信息费用的问题,这些知识分子出售的产品是一种“信用品”,而不是“检验品”。检验品是在消费前就可以大致察知其质量的产品(例如,购买蔬菜时,我们会注意菜是否新鲜、水灵);信用品则无法事先确定其质量,只有在消费中才能了解,例如只有听了课,才知道教师讲的好不好;只有看了电影,才知道电影好看不好看。由于信用品的这一特点,如何在这个公共消费市场上保证产品质量就成了一个问题;而根据经济学原理,当无法预先监督产品时,人们往往会通过监督产品投入的原料来替代监督产品本身。因此,名人、权威、身份在这种产品的出产中非常重要。我们为什么往往根据葛优、冯小刚、姜文、张艺谋等人的名字决定看不看一场电影,就是这个道理。尽管这种机制并不完全可靠,但是,它需要名人。
现代学科制度也创造了提供这类符号产品的公共知识分子。现代学科制度是高度专业化的,学者的知识往往相当狭窄,而且要真正有所创新,往往还必须狭窄、极端(所谓学科前沿都是极端的),脱离社会。并且最成功者也往往是在某一方面有天赋和专长的人,不能是“万金油”或“通才”。因此,这就造成了现代社会的一种奇怪现象,最优秀的学者往往“同时是极为聪明又极为愚蠢的”(据说罗素连茶都不会泡)。专业化还使如今的大部分专家都待在校园或科研机构中,集中关注专业的文本或实验,“常常无需同人合作,或者干脆是不能同任何人合作”,因此脱离社会生活,缺乏对事实的直接感受;他们事实上大都不谙世事。但他们的优越智力和丰富大胆的想象力使他们很容易排斥、厌恶社会或政治生活中更需要的平庸和妥协,喜欢简化变量,按照逻辑或模型分析,而社会生活强调的是细节。此外,由于分工,也往往解脱了知识分子对实际操作的责任和对后果的关切,使他们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因此,专家虽然促使了知识生产的专业化,但是他们的视野狭窄了。
应当注意,这里还有一个悖论,这些学者在他们事业高峰并取得成就之前,并没有媒体相邀,而且由于机会成本,他们也会拒绝媒体,把精力都投在专业领域;而一旦出了名的时候,媒体蜂拥而至的时候,却大都不再是他们个人专业上的黄金时代(再请想一想78年以后的陈景润,甚至解放后的许多已经几乎没有什么作品的著名作家、诗人)。因此,频繁在各种媒体出现的可能是著名的学者,却已不是顶尖的学者,尽管在中文世界,人们很容易把著名与顶尖当成一回事。由于布迪厄的符号资本理论,我们可以很容易理解这种特定场域的符号资本会流通到另一个场域,甚至转化为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出场费、商业书籍的版税)。
当然,这也不是说所有的人老珠黄的专家学者都变成或可以变成公共知识分子。符号产品市场也有其筛选机制,但是剩下来的往往都是能言善辩、妙语连珠的,不一定要深入但一定要浅出,甚至干脆就是浅入浅出的,能够同读者、听众或观众心连心的,甚至要在适当的时候走点极端,因为——如同王朔所言——“激进的总是比务实的在话语上更具有道德优势”。由于观众也不知道这些问题的深浅,甚至不想知道问题的深浅,因此这种“临时转行”的公共知识分子几乎是不受监督,可以信口开河,纵横天下,发布各种预言和判断,实际上扮演了古代社会的巫师和祭司的角色。此外,这种市场的热点变化很快,即使说错了,预测错了,也没有什么人回过头来反思、追究。这些公共知识分子还大都只是到媒体客串,就业是在学术机构,有“铁饭碗”的(tenured),因此“打的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也没有被炒的危险。
波斯纳指出,历史上的公共知识分子(从苏格拉底开始)则不同。第一,那时的知识分子也参与公共问题讨论,或讨论了公共问题,但是那时的知识分子没有现代的专业化,社会生活也不像今天这样复杂,他们往往都是一些多面手,而不是专家。其次,以往的公共知识分子绝大多数(著名的思想家中,可能只有康德除外)大都不是书斋里的学者,往往更多是革命加、实践家、改革家,都从事过其他职业,学术仅仅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是附带的一部分。这种身份和经验迫使他们更关心实践,他们不满足于提议,更要关心提议的可行性和可能的后果。
因此,不同的学术环境和学术制度塑造了不同的公共知识分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韦伯强调的专业化在带来知识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成为一种知识交流的障碍,创造了一个看起来很繁荣,却没有多少质量控制的产品市场。产品质量“衰落了”;“更确切地说,公共知识分子的作品正变得越来越差、越来越没味道、并且也越来越不重要”。
既然从社会结构、制度条件来看,现代公共知识分子的产品质量衰落不可避免,那么,怎么办?波斯纳建议,所有学界人士每年把上一年有关这类热点问题的言辞都贴在自己的或所在大学的网上,以便利公众评价这些教授在同公众交谈时,是否大致接近符合学术作品所要求的那种准确、细心和公道标准。他还提议公共知识分子要公开自己的“出场费”,让观众对他们的话也有所留心。甚至他提议——至少目前根本不可能的——美国大学废除终身制和“铁饭碗”。
波斯纳的这几招看起来太“毒”了,本来骂骂人也就算了,而且还要砸人家的饭碗,出人家的丑。显然,这会令左右两翼的公共知识分子——要知道只有著名的、有权威的知识份子才能成为公共知识分子的呀——都恼羞成怒;的确,是恼和羞成怒。
反击是肯定的。
二.
而且,还很容易反击。
首先,什么是公共知识分子?甚至什么是“知识分子”?感觉似乎很清楚,但是要说明白,我们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奥古斯丁的难题”。甚至只要想一想我们当代中国,界定也已经很成问题了。如果说20年前,在中国,知识分子的边界还比较清楚,那么今天,已经很不清楚了。你既不能用学历来界定,也不能用职业来界定。比方说,20年前,作家和诗人肯定是知识分子,可自打王朔点出“过去有些作家是流氓,如今有些流氓是作家”之后,恐怕已经没有多少人还笼统地认为作家诗人都属于知识分子了。又比如说,20年前,大多数人会把许多演员——至少是明星演员——当作知识分子,而今天,他们都有了自己的名号,娱乐圈人士或演艺界人士,请问谁把赵薇或陆毅当作知识分子呢——尽管他们也大学毕业了。
这个问题在美国也一样存在。并且由于波斯纳是要做一个经验研究,这个定义还必须操作化。而任何操作定义都不可能令人满意,注定会受到各种批评。波斯纳的做法是首先区分出一些职业行当,具体的操作定义是“媒体提及”(media-mentions)或“网络提及”,也就是各种形式的媒体曝光次数。他利用了各种网络和杂志数据库所提到的人名次数作为测度公共知识分子的基本单位。应当说,这种测度方式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如果我不高兴,那么这就是软肋。
而且,波斯纳许诺要研究“衰落”,但他只是对当代美国的知识分子(60年代到今天)的一个研究。虽然这里面也有一个时间段,但基本上只能算是一个横断面的研究。这就该受到批评,用法律的话来说,波斯纳没有信守承诺;或者是“说了大话”。
也许,波斯纳的衰落研究是隐含的:他把从苏格拉底开始的西方(而不是人类)历史上许多著名思想家都带进了他的分析讨论。但这种辩解也大有问题。首先,以这些大思想家作为参照系就令人置疑。即使假定这些人物都可以界定为公共知识分子,他们也是西方国家几十年、上百年、甚至上千年才出现一个的思想家,用他们来对照美国(欧洲)当今(有些已经去世)的数百名教授、学者,显然有点不伦不类。这就如同拿今天的遍地都是的“诗人”同李白、苏东坡比。其次,波斯纳在《超越法律》第二章中就曾引用过塞缪尔·约翰逊的话,大致是,作家活着时以他最差的作品来评价,死后则以他的最好的作品来评价;因此,你用西方当今绝大多数仍然活着的公共知识分子犯的错误(假定确实是错误)在同已故伟大思想家的成就相比,这种对比不是完全不可以,但是至少应当有所保留,有所警惕。(事实上,波斯纳自己也清楚的意识到这一点,他说:“文化悲观主义的一个主要来源就是喜欢拿昨天的最好同今天的一般比,因为时间会过滤昨天的最糟”)。第三,按照波斯纳的实用主义,作品和思想都要经历时间考验的标准,因此今天也许为波斯纳认为荒唐的、错误的观点也许还需要时间的检验。尼采的“上帝死了”在他那个时代的大多数知识分子看来无疑会是荒唐的,大逆不道的。奥威尔也曾不被广大读者欣赏。因此,除非波斯纳自认为自己已经有了某种客观的标准;他根本无法用他现有的数据和方法证明公共知识分子的衰落。
三.
不能证明,并不意味不能相信,或不给人以启发。
在我看来,波斯纳实际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应当科学的系统的研究公共知识分子。近代以来,我们都习惯了,把知识分子(等于公共知识分子,下同)当作社会的良心,当作社会的代言人,作为真理的代言人,事实上取代了上帝或波斯纳所说的古代祭司的角色。我们赋予他们太高的社会道德地位,结果不仅有时给社会带来灾难,而且他们自己也被这个角色压的透不过气来,因此出现了各种方式的表里不一。
但是如何研究这种现象?我们此前习惯的研究方式是把这些问题都归结到个人品质上去,归结到受到某种错误的思想(例如,唯理主义或经验主义)的影响。前两天,我刚好看了美国人保罗·约翰逊的《知识份子》一书;该书以及译者的序言,都典型的反映了这样一种思路。这本书显然选择性地把卢梭、雪莱、易卜生、托尔斯泰等20位著名的(公共)知识分子所谓言行不一的“丑事”都揭发出来;尽管其中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但是作者集中关注的是所谓人品或思想。看完以后,让人感觉的就是这些人都是伪君子、贪财、好色、无情、虚伪、不道德,诸如此类。我并不认为作者说的事都是编造的;事实上,这些人当中,有些我自己就不喜欢。但是,读这样的书,你感到世界上的问题就是好人和坏人的问题,诚实与虚伪的问题;感到我们以前都是一些上当受骗的傻瓜。剩下的事,仍然是要追求“真理”。
波斯纳的独到之处把知识份子现象作为现代社会结构中的一部分来研究。他雄辩地指出了,美国的公共知识分子是美国现代社会的产物,他们的问题——如果是问题的话——不是个别人的道德修养问题,而是现代社会制度的问题。不错,他“毒”、狠,他对哪怕是朋友、老师、同事(斯蒂格勒和贝克尔都是他的老师或师长,罗蒂是他的好朋友,努斯鲍姆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的学术错误也毫不留情;但他没有人身攻击或诛心之论,最多是质疑一句,大致是,在这样的证据面前,你也真的这样或那样认为吗?在这个意义上,他是宽容的。但请注意,这种宽容与严酷的交织,这种温和与犀利的互补,不完全是波斯纳的性格使然,而是因为他有了自己的学术进路和视角(这也证明了制度会改变人的行为方式)。当然,他的许多分析也不是定论,但这是一个新的视角,是一种开拓。
波斯纳自己就是一个公共知识分子。在本书的序中,他就强调了这一自我参照的悖论。他曾经是全职教授,今天仍然是兼职教授;不仅撰写司法意见和学术著作、论文,而且给一些杂志撰写时评文章,讨论过克林顿丑闻和2000年大选,还有眼前这本书的话题以及预期读者。在其他地方(《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波斯纳虽然批评了“学院道德家“——一类公共知识分子——脱离实际,“从来不曾出过校园。没有教职前,不敢冒任何职业风险。有了教职,也很少冒职业风险,而从来不会冒个人风险。他们过着一种舒适的资产阶级生活,也许稍带点放荡不羁。他们思想左翼,生活右翼,或者思想右翼,生活左翼”。但笔锋一转,他接着说,“我这样说并不是批判。我喜欢学界人士。而且我自认为基本上是其中一员;我和他们一样缺乏英雄气概;一样是安逸的资产阶级。”他明白,自己这本书也许就是在犯着“猪背乌鸦”的错误,射出的箭说不定会伤了自己。
但也就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另一种参与观察者的著作。一种对自身职业乃至自身所属的社会阶层的反思和批判。这里面有反讽,有一点美国特产的反智主义,甚至有一点虚无,但不“主义”,也不犬儒主义(他最后提出了改善公共知识分子产品市场的建议,提这种建议的人不可能是虚无主义或犬儒主义)。这是一种清醒的、尖锐的自我反省和反思,是对自己所属职业利益的集团的反思和批判。对波斯纳来说,这并不是第一次;先前,他就曾对置身其内的法律职业界以及法学理论界做过深刻的分析批判(《超越法律》),这本著作可以说只是一次延伸和扩展——在批判精神和研究进路的意义上。
第三,前面说过,看起来很“恶毒”,但是波斯纳并没有拒绝公共知识分子,他没有主张回头路,也没有主张审查甄别公共知识分子的产品。细看他的主张,会发现他是“批判从严,处理从宽”;那些所谓的“损招”其实都很有分寸,是完善市场,强化竞争,以此来建立一些机制来促使公共知识分子对自己的说话更负责任一些(accountability),少信口开河。这些措施不多,也未必有力,但导向是向前的。从制度着手,不是泛道德主义,这就是制度派法学家的一贯进路。
而且,也就在对公共知识分子的犀利批判和制度完善中,波斯纳也许正复活着、重塑着公共知识分子的形象。
四.
中国事实上也进入了一个公共知识分子活跃的时代,因为这是一个改革开放的时代,是一个强调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时代,是一个“焦点访谈”、“对话”、“今日说法”、“欢乐大本营”交织的时代,一个《南方周末》、《读书》与《生活周刊》的时代,一个媒体英雄的时代;而且这也是一个有许多人试图仿效康德、福柯追问“什么是启蒙”,以便复制和模仿公众知识分子的时代。急剧膨胀的媒体尽管仍受到许多限制,但这些限制都正在逐步减少、弱化。尽管言论自由还是一个现在进行时,但是现有的空间已经需求着大量的公共知识分子。
事实上,大量的学者已经以各种方式进入了或接触了各种大众媒体。在电视下方、报刊文章作者名下已不断出现提醒观众或读者的“教授、博士、院长、著名学者”等字样,他们讨论着从经济增长率到“包二奶”、从官员腐败到本·拉丹、从西部开发到足球“黑哨”等各种社会热点问题。
我们欢迎这个时代!
但是我们也应当想一想波斯纳提出的问题。我们应当想一想刚刚获得2001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的王选院士在几年前的一个题名为《我是一个过时的科学家》讲演中的一段话:
我发现,在……我真正是权威的时候,不被承认,反而说我在玩弄骗人的数学游戏;可是我已经脱离第一线,高峰过去了,不干什么事情,已经堕落到了靠卖狗皮膏药为生的时候,却说我是权威。当然一直到今年61岁,我才卖狗皮膏药,讲讲过去的经历、体会。……有人讲:“前两天电视上又看到你了”;我说:“一个人老在电视上露面,说明这个科技工作者的科技生涯基本上快结束了.”(《思想的声音:在北大听讲座》,中国城市出版社1999年)
王选是明智的。但我引用他的话的要点不在于证明他是公共知识分子(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他不是),而在于他的经历反映出中国产生公共知识分子的另外一些社会条件。这里不仅有民众对名人的好奇心更强,各级政府的某些“重视人才”的政策导向和措施,而且有社会专业化不够本身对专业知识分子的不理解和缺乏支持,以及名声(文化资本)对于获得研究经费(经济资本)和社会支持(社会资本)的重要。而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界,由于缺乏测度的硬指标或有些专业本来就没有多少传统,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问题的专业化研究与非专业化评论边界模糊,社会问题容易产生轰动效应,许多中壮年知识分子大都有“文革”中自学经历并兴趣广泛,许多学者人过中年后的专业竞争能力下降,对跨学科研究或交叉学科的强调,以及急剧膨胀的媒体与名人的相互需求和合谋关系等等,因此,公共知识分子是有很大诱惑力的。
而且,由于中国的特殊社会背景和历史时期,我们身边还正在出现一批决心要充当社会良心并且一定会永远正确的学者,其坚定性与他们痛恨的保守派难分高下。有老人,也有年轻人。据说他们已经发现了新的永恒真理,因为他们懂得了“正义”、“人权”、“信仰”、“启蒙”(这后两个词实际是有矛盾的,但这对他们没有关系)、“爱心”等根据定义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的大词,就像另一些人懂得“革命”、“斗争”一样。他们准备评判一切,也能够评判一切,而且不需要了解太多的事实;因为只要有这些大词就够了。至于为什么这些大词这么神奇,因为据说洛克、卢梭、康德、杰弗逊等伟大的思想家都用过这些词,而且因为美国也流行这些词(尽管他们承认文字不同)。他们已经把自己明确界定为公共知识分子,认为自己这辈子就是批判,当然,是一种“文革”习惯上的批判。他们愿意用全称判断,喜欢看和用“世界潮流”。
其实,我并不担心这些现象。最令人——更准确的说是令我——担心的问题是在这种现象后面的非专业化以及这种现象对非专业化、非职业化的激励和引导,而在我这个不可挽救的唯物主义信徒看来专业化、职业化是当代中国的市场经济和社会转型最急需的。许多人把认为专业化、职业化同“天职”观念联系起来,强调学者应当“以学术为业”。我赞赏这种观点,但不相信韦伯对“天职”的解说,我相信“天职”更多是社会分工和激烈职业竞争的结果,因此“天职”不过是对这一过程的一个简单的、精神化的概括,是韦伯或阅读韦伯者犯的一种把概念实体化的错误。人或多或少都有点机会主义。如果能够在报刊上指点一下江山,激扬一下文字,在电视上露几回脸,“混个脸熟”,就能成为著名学者,那么谁还会去啃啃吃吃研究最前沿的专业问题呢?如果一个博士的学位、一个教授的头衔就会带来声望,那还有谁会把自己的职业真正当作一种使命呢?如果知识创新仅仅在于开几次会,说说“知识创新”的历史意义,那还有谁真正会去关注生活中新的问题呢?如果一切都以时代潮流甚至流行话语来评判,对主流的任何质疑都被视为“异端”、“后现代”或者“反动”,怎么可能指望人们在专业学术上标新立异呢?而没有专业化,就不可能有市场交换,也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在知识的市场上同样如此。既然你有的,我也有,那为什么要交换呢?结果社会要么是同仇敌忾,同气相求;或者只关注言辞上的差别,追求政治的正确。
时光不能保证我们不“重复昨天的故事”。数年前,不就到处都有人问:“这一张旧船票可能登上你的客船?!”
五.
其实,我也是一个公共知识分子。我上过电视,上过报;我给《东方》、《读书》都写过不少文章,甚至这一篇也许就会交给《读书》。我的许多文章尽管发表在法律专业杂志上、是写给法律人看的,但鉴于中国法学的现状,也有“普法”的色彩;甚至自认为最有价值的著作《送法下乡》,据说,在书店也常常被人当作“普法书”。我也还算喜欢搞讲座,尽管不敢太出专业的格,但往往会追求某种号称是“学术的”氛围,增强听众对修辞的感受而不是思想的清理。我搞法律社会学,喜欢一点法律经济学和法律人类学,也喜欢其他的法律与XX或XXX,还正在修改一本《法律与文学》。我有波斯纳笔下公共知识分子的种种坏毛病。和波斯纳的自述一样,“我喜欢翻花样,这也许就是说,不安分”。我喜欢听别人说自己“博学”,又担心别人会说我,“样样通,样样松”或者干脆“万金油”甚至“法盲”(据说,就有人这么说了)。也正因此,我才在前面说,波斯纳一定会令人“恼羞成怒”;因为这就是我阅读此书的经验,而且还不时提心吊胆,生怕还有什么会给波斯纳捅破了。
但是,当我敢写下这一点时,我知道我已经在反省自己,在警告自己,在批判自己,也就是在试图超越自己。试图;不一定成功。重要的是制度。
而且,我们必须注意,在强调专业化、职业化的同时,我们必须也要注意不局限在自己的专业小圈子里,跑马占地,关起门来称大王,拒绝跨学科研究,拒绝公共知识分子。事实上,波斯纳分析表明,这种公共知识分子之衰落、这种特定的非专业化现象就是专业化、职业化本身带来的一种副产品。专业化本身并不包治百病。“在几个领域内撰文的人都会犯专家可能避免的错误。但越野者也许可能看到专家可能错过的联系,而这些联系可能会给他的著作带来一本专家的专著所缺乏的新意”。
更何况,正如波斯纳在本书中指出的,韦伯之命题成立的前提是,在同等的条件下,专业化更能产生出新的知识;但问题是,人并不相同:兴趣爱好有不同,智力上有不同,勤奋程度也会有不同——鲁迅先生就曾言自己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到读书上来了。现代社会理性化、专业化并不必定是“铁笼”,并没有规定我们不能或不应成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从道理上看,也完全可能出现真正出色的、能就几个领域写作的公共知识分子。也许,波斯纳本人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看来,又遭遇哈姆雷特了:“当,还是不当,这是一个问题”。
2002年2月18日于北大法学院
--------------------------------------------------------------------------------
Richard A. Posner, The Problematics of Moral and Legal Theorie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An Affair of State, The Investigation, Impeachment, and Trial of President Clint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国家事务:对克林顿总统的调查弹劾》,彭安等译,蒋兆康校,法律出版社2001年。
George Stigler, The Intellectual and The Marketpla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知识分子与市场》,何宝玉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
Richard A. Posner, The Problems of Jurispruden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 保罗·约翰逊,《知识份子》,杨正润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
【注释】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将出)
【出处】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将出)
【写作年份】2002
【学科类别】法学理论->法理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