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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选举强占矿山 湖北钟祥市一“矿霸”领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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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r 发表于 2009-2-4 09: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今日(3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2008年,湖北共有29个犯罪团伙被定性为涉黑组织,涉案人员有200多人。而湖北省钟祥市的“矿霸”汪应合最为典型。
    汪应合是钟祥市胡集镇杨店村人,2003年以来,他通过发放工资,向骨干成员提供资助等方式,逐渐形成了以汪应平、敖顺高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
性质犯罪组织,成为当地“矿山老大”。
    “黑手”伸向村级选举
    2005年,汪应合想开采位于胡集镇泉口村的红土山磷矿。他让汪应平、敖顺高分别找该村党支部书记胡某做工作,让胡某以村里名义给该矿设置障碍,阻挠该矿的投资方刘某进行磷矿开发。胡某对此断然拒绝。
    2005年8月,红土山开始生产磷矿石。汪应合等人决定借泉口村换届之机,把胡某从村支书的位置上拉下来。选举前,汪应合、汪应平请部分村民吃饭、抽烟,公开拉选票。选举结果,胡某落选,向某当选村主任兼书记,汪应平当选为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向某当上村里的“一把手”后,在红土山磷矿的事情上并没有受汪应合的摆布,汪应合对向某极为不满,于是又安排手下组织材料,让与向某有矛盾的村民出面,到相关部门反映向某、胡某的经济问题。直至向某无法开展工作,外出打工。汪应合逐渐把持了泉口村的政务。
    暴力抢夺采矿权
    2004年9月,汪应合通过非法手段签订腰子山矿8号井承包合同后,因原承包人王某与原业主单位存在遗留问题未解决,王某一直未退出。汪应合便雇请社会闲杂人员强行把王某从8号井赶走。
    2004年10月14日,在汪应合的指使下,一些无业人员携带砍刀、钢管等凶器乘车到8号井,驱赶生产人员。2004年11月8日上午,王某委派副经理陈某和业主单位一起,到8号井清点设备,并找汪应合一方准备办理设备移交手续,遭到殴打。原承包者100多万元的设备、房屋和生活办公用品,以及1000多吨矿石被汪应合强行占有。
    2006年初,熊家湾矿法人代表张某的任期将满,汪应合打起了该矿的主意。为达到搞垮张某的目的,他们称张某涉黑,随后将相关材料投递到有关部门。
    5年巧取豪夺逾千万
    2007年,荆门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着手调查汪应合团伙犯罪事实,最终以偷税为突破口,逐渐将该涉黑团伙案情揭开。至2008年4月,该团伙14名骨干成员全部落网。
    2008年12月26日,钟祥市人民法院以涉黑、寻衅滋事、非法买卖爆炸物、非法采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行贿以及偷税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处汪应合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00万元。其他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6年到1年的有期徒刑。(记者 胡新桥 见习记者 余飞 通讯员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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