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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大盗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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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fgs1s 发表于 2009-2-4 12: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股市大盗的幸福生活
    木西中
   
    “向一千万个人下手,但每次只偷取5元。如此这般,盗窃50,000,000元后,我不是仍然可以逃脱责任追究吗?”对这种行为说“不”的,只有证券集团诉讼制度。
    ——Schubert&Reed律师事务所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以“通知”的形式最终决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因虚假陈述而引发的证券集团诉讼,但同时明确证券损害赔偿“不宜以集团诉讼的形式受理”。集团诉讼制度错过了一个在中国大地上降生的良机,众多股市大盗终于松了一口气。
    在股市大盗的庆祝大会上,有盗贼指出:即使有了赔偿诉讼,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我们在每一股票面上只取几分、几毛、最多不过几元,中小投资者握有的一支股票往往也就只有一两手,算下来最多损失几百、千把块钱,没有几个投资者真会闹得去对簿公堂。而伟大的证券交易机制将成千万上万个几分、几毛、几元集合起来自动进入我们钱包。一个中小股东不就被盗几百元、上千元,他们犯不上花几万、几十万甚至更多的钱,又请律师、又出诉讼费,投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来威胁我们的幸福生活。至于“上海一投资者诉宏光”事件和正在吵吵的几起诉讼动议,那只是特殊情况,不会有那么多“维权雷锋”;再说,就有那么几个股东吵着要赔偿,我们还了他们也无所谓——毕竟我们的钱袋里是“进多出少”。至于大股东?在我们出手的场合,大股东是我们自己人,否则,就凭你空空两手还想从监管部门眼皮下捞出钱来?
    不过,与会的一个在美国股市上失手的老盗说,美国有一种“集团诉讼”制度,老盗一次时出手被人瞅出端倪,这种制度竟然准许嚣张的律师纠集一两名小股东提出证券集团诉讼,说是代表所有的被盗众生,将一支股票在市场上发生的所有损失全部算到老盗头上。美国律师看着老盗手中的大把票子不服气,使出浑身解数,不但为原告一方投入了几十万美元的票子交诉讼费、发集团诉讼通知,还动用数名法律高手外雇几名会计师、几个月甚至几年不领一分工资通宵达旦玩命找证据、搞材料,在法庭上对可怜的老盗穷追猛打,眼看盗窃密局不保,老盗不但要出钱赔偿、还有可能要锒铛入狱。逼得我们这位美国同行向集团诉讼代表人要求和解,和解吐出的钱比偷盗到的钱还多!这个老盗在美国确实混不下去了,想来我们物华天宝的华夏大地,重操其“妙手空空”的手段混口饭吃。
    老盗在美国的遭遇确实太可怕了!会议主席决定,勒令该老盗不得在中国市场上乱说乱讲,并要求与会代表就该问题对外保密。最后,会议一致同意,日后虽有虚假陈述侵害诉讼,但没有制得住我们的手段,我们的幸福生活就可以继续下去。
    【写作年份】2002【学科类别】刑法->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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