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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保护主义担忧并未发生 歌星孙悦送锦旗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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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fanzeng 发表于 2009-2-6 16: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歌星孙悦委托其经纪人殷女士向广东佛山中院送锦旗。佛山法院网  
    “与时俱进好法院,秉公执法好法官”。日前,著名歌星孙悦委托其经纪人殷女士向(广东
)佛山中院送来锦旗及孙悦亲笔签名的感谢信,感谢佛山中院公正高效的执行工作。
    不久前,顺德区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经孙悦本人许可擅自使用孙悦的肖像,被孙悦以侵犯肖像权为名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顺德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孙悦的肖像权,判决其赔偿孙悦肖像使用费105万元以及公证费、律师费等共计约110万元。判决生效后,孙悦向法院申请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佛山中院执行。

    得知案件被委托至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孙悦的心情最开始有些忐忑不安,她担心佛山法院会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可是很快这些担忧就烟消云散了。
    2008年5月27日,佛山中院执行法官贾法官接手案件后,冒着倾盆大雨,和书记员立即前往顺德杏坛,到涉事的某化妆品公司住所地的工商、国土房产、车管、银行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登记情况,发现该公司名下除正在使用的机器设备、部分原材料及产品外,无其他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随后,贾法官在该地驻村的法院干警蔡俊杰的协助下,了解到被执行人虽仍在正常生产,但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经营状况较差,偿付能力有限。此时如果贸然采取强制措施,将不可避免导致被执行人倒闭,使其属下一百多名工人失业,而且拍卖所得款也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全部债权。

    6月中旬,贾法官再次来到该公司,直接找到公司副总经理做工作,该公司表示要马上履行的确存在困难,但其在外尚有几百万元的未收货款,将加大追讨力度,尽快履行义务。

    贾法官认为,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才能实现双赢。在贾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多次的电话联络,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孙悦表示可适当减少赔偿款,对方分期四次履行完赔偿款,去年12月30日,公司主动按约履行完毕。

    孙悦在收到最后一笔执行款后,特意委托其经纪人殷女士前往佛山中院送来感谢信,以表由衷的感激。她深有感触地在信中写到,自己以往在其他地方也有案件执行,
“一些法院都是等着申请人提供线索后才去执行,可是(佛山)贾法官并没有坐等。” (曾伟荣 陈笑尘 赖大军)


  
孙悦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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