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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做到4个善始善终 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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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康 发表于 2009-2-6 16: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今天(5日)下午主持召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学习实践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强调,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曹建明指出,2月3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了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第
四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体现了中央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后半段总的要求。最高检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真正达到检察人员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的总要求。
    曹建明要求,最高检前一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目前,学习实践活动正处在整改落实关键阶段,也是集中见成效的阶段。抓好这一阶段的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必须做到“四个善始善终”:
    一是要善始善终地保持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势头。
    二是要善始善终地抓好学习。要就理论学习开展一次“回头看”,继续抓好理论武装工作。
    三是要善始善终地突出实践特色。要注重把学习实践活动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克服经济发展困难、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四是要善始善终地加强领导。要继续把学习实践活动放在突出位置,领导好、组织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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