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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不少城市都在考虑设置“禁讨区”,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赞成的与反对的似乎都很难说服对方,而这种讨论也并没有使此类政策设想乃至实施放慢脚步。继广州、上海、成都以后,目前北京就设立“禁讨区”的合法性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 f, X/ }, P6 \/ E$ S1 \
笔者以为,在城市划定禁讨区,恐怕不能简单地说合法或不合法,关键在于划定的标准是什么,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因为法律不可能直接去规定哪里可以乞讨,哪里不可以乞讨,法律需要执法者在执行中去贯彻它的精神和真义,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人们成为它的奴隶,而是为了让人们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在由其守护的自由中追求幸福。
3 j# n4 F: J( U) f, |% R “人生而平等”是现代法制社会应有的人权理念,既便是乞讨者,也首先是人,是人就有人权,这种权利在于他们来说突出地表现为生存权,保障这一权利得以基本实现的是他们的人身自2 Q0 L; |6 e8 k" Y0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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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不得受到非法的限制。也就是说,只有当他们的乞讨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a>的具体规定或侵犯了他人的权利,才应当受到限制和追究。如果仅仅是城市人因为乞讨者存在于他们身边而感到不快或碍眼,则不能成为限制乞讨者自由的理由,法律更不能以加大一部分人生存的艰难去换取另一部分人的感官愉悦和虚荣心。中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号口激励下,如今的贫富悬殊越来越大,尽管国家正在努力缩小这种差距,但即使现在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乞讨也是其社会无法回避的现实。而且,越是民主化程度高的国家,城市里越不难见到乞讨者,人们对待他们的心态是平和的,很少有人会做出损害乞讨者人格的举动。 & n4 ]' I0 r% [% o2 D- v9 j/ Y0 Z: B3 }
如果以立法的方式来划定禁止乞讨的区域,赞成者或许能列出许多看上去合理的理由,但这样一部法律的精神在本质上却注定是一种歧视,说穿了还是强势对弱势的暴力,它实际上便是把人从人格上分成了高贵和低贱、优等和劣等,因此是不人道的。说实话,把乞讨者从城市的绚丽画卷上移走是不现实的,没有乞讨者的城市也是不真实的。从某种角度讲,城市里的乞讨者对城市的良心是一种提示,是保持城市人社会责任理性的警钟。 , T# g' [- p/ o5 U: \
当然,社会的发展进步需要秩序和良好的形象,依法进行管理是必要的,但这种管理必须是符合人道的。只有符合人道的管理才是文明的管理;只有认真处理好城市形象与乞讨者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展示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试想如果划定了禁讨区,整天得组织人员在禁讨区内与乞讨者打游击战,而且既然是禁讨,那么他讨了你又采取什么手段让其离开?如果需强制该怎么强制?管理的成本算过没有?强制的方式对这个城市究竟会起到树立良好形象的目的,还是可能会更多地给人留下不良甚至恶劣形象这样的结果?这一系列的问题,决策者都应当往更深处想一想,从本质上多想一想。我们的城市要想成为一个现代化的文明城市,一切努力都必须建立在这样一个根本性的理念上,这就是——以人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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