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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律师生涯》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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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ccmxn 发表于 2009-2-7 17: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灭顶之灾
   
    “幸运所需的是美德是节制,厄运所需的美德是坚忍”。逆境时常成为弱者心安理得地向命运屈服的借口,厄运往往成为强者与命运抗争、奋力拼搏的契机。多数人一生一帆风顺,平淡无奇;不少人曲折坎坷,九死一生;许多人历经磨难,磨砰了棱角、磨掉了斗志,最终听任命运摆布,随波逐流;唯有那些面对任何艰难困苦不屈不挠,奋斗不已的人,才有可能驾驭命运之舟,越过急流险滩,到达理想的彼岸。
    事业和爱情是人生的两大支柱。功成名就而爱情失意者有之,得到爱却碌碌无为者有之,唯既有辉煌的事业又有甜蜜的爱情两全者甚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古今中外无数英雄豪杰为了爱情,不惜赴汤蹈火,许多动人心弦的爱情诗篇,记载了人们的美好追求。然而因为寻觅真情、挚爱反遭恋人无情抛弃,落井下石,必欲置之于死地者虽较为鲜见,我竟不幸成了其中的一个。
    从性格上说,我是个诚实、自信、刚毅、坚强的人,同时又很轻信,还有些虚荣。母亲的“听毛主席的话,做个勤劳、诚实的好孩子”的教诲,儿时读的:“狼来了”、“铁杵磨成针”、“孔融让梨”等课文,以及数十年的长跑训练,对我性格的形成影响极大。从骨子里看,我是个热情奔放,外刚内柔,情感丰富的男子汉,一方面,多情善感,对他人的点滴关心、帮助、鼓励、支持铭记在心;另一方面,无论环境如何艰难困基础,从不低下高傲的头。就本质而言,我则是个理想主义者,追求真、善、美,认为世界的本质就是爱,从不记仇,水不思报复。对爱情的憧憬也是理想化的,这也许注定了我在爱情生活中要扮演悲剧角色。
    对事业的追求我确有一股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因而几乎总是能够过关斩将,攻克堡垒;对爱情的追求则缺乏耐心、执着、过份的自尊和虚荣,自然屡战均败。1984年的“精神病风波”,彻底摧毁了我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在昔日女友眼中则成了“四等残废”。然而我始终坚信自己的清白无辜,不仅能在事业上进取,也能找到那颗能信任和理解我的心。
    1985年7月初,我以一封英文信应一则特殊的征婚广告,认识了北国一位经历与我相似的L姑娘,她容貌出众,而且热情如火。起初10天半月一封的情书,不久就变成两天一封,言辞越来越热,感情也与日俱增,很快我们便双双堕入情网,在不到4个月时间里相互写了近百封情真意切、热情洋溢的信。阅读这些来信成为我最大的享受。两次北国相聚,双方均有相见恨晚之慨,海誓山盟,非尔莫嫁,非汝不娶之类的话语不绝于耳。当然在我们之间也发生了不少青年男女在热恋中自然发生的事。结婚已摆上议事日程。我奉行的绝对诚实准则,令我必须于婚前把自己的一切无保留地告诉她。1986年1月10日晚,我花了数小时,详细地把我如何思考哲学、法理,如何将自然科学原理与社会科学原理联系起来比较分析,以及一一论证得出的结论,向她讲述,她听得津津有味,不时点头称是。最后我坦诚地告诉她因此我被误当作精神病患者强制关入医院。她则表示理解我的想法。当时还真把我激动得热泪盈眶,我以为自己真的觅到了真情挚爱。可是事隔两月,事情便急转直下,初时她来信渐稀,继而于1986年5月10日邮来断交函,最后于6月又发来最后通牒,若我不同意解除婚约,她将永远不给我回信,迫于无奈我只得同意了她提出的双方友好分手的决定。
    失恋的痛苦并不好受,我深知根源在于那场使我名誉扫地的风波,恰在此时,我又得知厦门大学因我没有硕士文凭拒我于门外,这使我决心报考研究生。结果轻松地通过了上海海运学院海商法专业研究生考试。自以为十拿九稳,可以实现研究生、学者梦了,岂料一场更大的风暴再次将我从事业的高峰推下了万丈深渊。
    L姑娘也是事业心极强的人,在与我分手之前她便与北京的一位研究生相恋,并准备考研究生,不料力不从心。因此,那位研究生又另有新欢,便将她抛弃。L姑娘面对事业和爱情鸡飞蛋打的双重打击不知所措,在他人的挑唆下,她把自己的不幸的责任一概推诿给我,以为我诚实相等的风波之事纯属杜撰,目的是抛弃她。于是怒从心起,恶向胆生,对我发起了场骇人听闻的诬告:玩弄他人感情──流氓──强奸!并正式和司法部门、公安部门、厦门大学要求追究我的刑事责任。而这一切,直到监察处长找我谈话时,我才知道。我坦然告诉处长我与L姑娘确实有过一段恋情,但并非我玩弄他人感情,而是她抛弃了我。在我的要求下,有关部门派了两位同志前往L处调查核实,结果证实我所说的完全属实。领导数次要我写检讨,都被我拒绝。因我认为自已谈不上有何过错。不久B主任以事务所名义上报了对我“取消律师资格、行政警告处分”的材料,理由则是我在给L姑娘的情书中发表了“对人事制度、民主制度不满的言论”、“写了下流话”。此建议材料竟然被批准通报。这是我第二次臭名远扬。许多人就是从通报中认识了我的。
    经过3年多艰苦努力,我好不容易刚从精神病风波的创伤中恢复过来,却又遭受了一场寒透脊梁骨的重创──宣判了我政治生活的死刑。
    该处分以私人感情纠纷和私人信件为根据,明显违法、违宪,严重侵犯了本人的通信自由权、名誉权和隐私权。我深知申诉之难不亚于“上青天”,但我还是写了一份情理并重、法律为据的详尽申诉书。然后躲进陋室,埋头撰文、译书去了。结果利用1年多的业余时间翻译出版了《提单》和《审判的艺术》两本书,发表了10余篇文章。在许多了解、同情我不幸境遇的同志诸如赵修果主任、林顺生主任、陈立达处长的帮助支持下,我的律师资格于1年后得到恢复。实际上在这1年时间里,我主办了一起令我终身为之骄傲的涉外大案。
    然而这场灭顶之灾远未结束,热衷政治运动的遗风犹存,某些人对整人之事乐不思蜀。接着连续3年我要求报考研究生,要求参加赴英进修律师考试,均被无理拒绝。1990年我第四次要求报考研究生,结果以优异成绩通过考试。按理说我是考生中素质较高的一个,已办理近百起各类案件,其中海事、海商、涉外经济案多起,发表论文、译著等20余篇(册)。然而上海海运学院、厦门大学、北京大学却均拒我于大门之外。一打听方知有人在我的政审材料上做了大手脚,令我义愤填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曾请调华侨大学、福建社科院,开始他们都表示欢迎,可一看档案便打退堂鼓。这种认档不认人的做法断送了多少人的前途!
    在个别人以整我为乐事的同时,我却赢得了众多师长、同事、朋友们的支持与鼓励。1987年我报考朱曾杰教授的研究生时,把自己的不幸遭遇告诉了朱教授,他不仅没有冷落我,反而不顾年事已高,公务繁忙,抽空为我的《提单》译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校,纠正了不少错译。同时朱教授还时常写信勉励我继续努力,为我国的律师事业和海商法研究多作贡献。朱教授的真诚翔成为我在最艰难的岁月里的精神支柱。游劝荣律师、李伟民律师、林华榕律师也时常鼓励我继续走自己的路。尤其感人的是我的专案调查组成员林军同志,他在了解了全部事实真相之后,毅然向市府主要领导推荐我为市长秘书,因为市长需要一位精通法律、熟练掌握英语且文笔较好的秘书。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比这种信任更可贵的了。如果我们的人事干部、领导都能象林军同志那样真诚待人、信任人,我们的事业肯定要兴旺发达得多。林顺生主任力排众议,聘请我为“福建涉外律师培训班”两次举办国际贸易法讲座;还聘我为首批福建律师赴港学习考察班讲授律师实务(英语)。庄仲希主任出于信任又让我主办了“进口5000吨智利鱼粉品质纠纷案”和“海关首例败诉的特大行政诉讼案”。侯立主任则顶住层层压力将我调至新单位,同时放手让我单枪匹马飞越太平洋主办了一起国际商事仲裁案,并圆满地解决了这起复杂的国际争议。
    事后,L姑娘在了解了事情真相之后,尤其是在两位专案调查人员当面核实情况后,曾要求恢复恋爱关系!当然这是别人在3年之后才告诉我这一情况的。然而即使当时让我知道,这种关系也是难以为继的。
    记得我给L姑娘写最后一封信的结尾是这样的:“我原谅你,也不恨你,同时衷心地祝您获得幸福,我曾真诚地爱过您,即使现在此种爱也未消逝,不过那是过去的您,如今的您已面目全非。人的一生会犯大大小小许多错误,我的最大错误是太信任您,而您的最大错误则是不信任我。您过低地估计了我,正如母鸡需要的不过是一把谷子,而我却喂它一把钻石一样;我则过高地估计了您,正如把黄铜当作黄金一样,您将来一定会后悔,因为您踏碎了人世间一颗善良、真挚的心。世界上英俊少年有的是,达官贵人也有的是,然而郭国汀只有一个!鹰有时飞得比鸡还低,而鸡永远也无法飞得象鹰一样高。我一定会、也一定能成就自己的事业的。历史将会证明谁是谁非,时间会对一切作出公正裁判。再见了,昔日的好友,永别了,昔日的恋人,再次为您祝福”当时我是流着泪写这最后一封信的,这大约不会成为她再次攻击我的炮弹吧。
    经历了种种令常人难以忍受的磨难,我没有沉沦,相反,又重新开始了拼搏。
   
   
    【出处】
  《我的律师生涯》法律出版社【写作年份】2002【学科类别】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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