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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分工合作用虚假材料为91人办北京户口获利1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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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弹 发表于 2009-2-13 11: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庭审现场。李钦鹏 图  
    “我们从来没有预谋,我们是在讨论通过正当渠道办理正规北京市户口。”被告人富某当庭辩解。2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四
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被告四人中的张某为首都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付某为北京市人事局车队司机,其余二人富某,胡某无业。胡曾在2001年从朋友处接手一家名为北京航空润达科贸的有限公司,因没有年检后被吊销执照。

    张某和付某因工作关系认识,后又结识富、胡二人。2002年初四人在一起吃饭时聊到学生户口问题,经事先预谋,四人决定采取非法手段为外地人办理北京市户口。

    检方指控,2003年至2006年间,被告人富某使用由被告人张某提供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被告人胡某提供的伪造的“北京航空润达科贸有限公司公章”等户籍申报材料,以及被告人付某提供的北京市人事局“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在海淀分局,先后为金小姐等91人办理了北京市户口。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富某3人收取金小姐等14人人民币共计107万元,被告人张某收取曾先生IBM笔记本电脑一台。

    庭审中,被告人胡某表示公司的公章是他在路边花100块钱刻的,找他们办户口的人都不符合申报要求。他只给四个山西人办过户口,获利4万人民币。并且在2003年到2007年一直没有参与。有关“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的来源,付某表示是从其原来同事那里得来两大本,但时间是1999年已经过期,没有使用价值。在这14人中有11人是由富某经手办理,3人由张某办理。

    另查,2002年间,被告人张某,付某使用虚假户籍申报材料为张女士办理北京市户口,张从中收取人民币2万元,付从中收取人民币3000元。

    2008年2月17日,被告富某张某被抓获,后由其二人供出胡某和付某,分别于2008年3月12日,18日抓获,上述赃款未缴获,笔记本电脑已起获并扣押在案。

    法庭上,四名被告人对其预谋一事均予以否认,但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荆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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