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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集资诈骗2300多万 案犯被投入监狱服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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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pxvgpd 发表于 2009-2-20 20: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2月20日电(宋景军
焦云峰)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经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在赤峰市轰动一时的集资诈骗犯2300多万元、受害群众120多人的魏冉冉,于2月11日被顺利地投送到呼和浩特女子监狱,开始了她漫长的劳改生涯。

    魏冉冉,女,34岁,内蒙古敖汉旗新惠镇人,高
中文化,个体工商户。2007年6月16日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2007年7月23日被逮捕。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03年至2007年6月间,魏冉冉以高利息为诱饵,编造事实,向亲属、同学以及同城熟人借款,并通过亲属、同学和熟人帮助向他人借款高达2300多万元,受害群众120余人。

    据介绍,这起案件由于涉及人员较多,社会反响强烈,人们关注度较高,判决书长达52页之多。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魏冉冉非法集资诈骗案。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7年6月,魏冉冉编造借款用途,以给付1分至3角高月息为诱饵,向百余名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余万元,用来购买土地、楼房、汽车等财产。在此期间,为掩盖其罪行,采取用借后款还前款及支付高额利息的方法,造成其具有偿还借款和支付高额利息的假象,蒙蔽社会公众,以达到继续以高额利息向社会公众募集集资的目的。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财产的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金融秩序。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魏冉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魏冉冉不服,提出了上诉。

    魏冉冉身体情况不好,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她开始提出手脚麻木、胸闷,去赤峰市医院检查结果为精髓多发性硬化,病情较严重,办案机关于2008年8月1日对其取保候审。由于案情复杂,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6日又将其收监。入监后,魏冉冉一直不进食,始终卧床,每天靠输液维持。为防止意外发生,敖汉旗公安局看守所将其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专门抽出警力去医院进行陪护。魏冉冉在住院三个多月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终审判决书下达了。2009年2月11日魏冉冉被顺利投送进呼和浩特女子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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