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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伊芦乡转让土地疑点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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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wrndf 发表于 2009-2-23 21: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灌云伊芦乡尚兴村卞庄组徐兆焕、顾廷高等15户农民来说,近一年的时间是寝食难安、痛苦难熬的日子。乡政府和村委会未经过他们同意,将他们的14.92亩承包田强行租赁给他人建厂房。为了讨回承包田,以徐兆焕为代表的村民先后到村、乡、县、市多个部门,跑了一百余趟,但问题至今没有解决,村民颇有怨气。( x+ m7 J6 _# j, M3 h& p# j' R$ T
  2001年,徐兆焕等15户农民为了响应伊芦乡政府调整产业结构的号召,把14.9亩承包田以每亩350元的价格转包给尚兴村村委会经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种植浅水藕期限为6年,严禁种植其他作物,如违约,按每亩500元支付违约金。可村委会得到这块土地后,从未种植过浅水藕,已经违约,但村民并未追究其责任。让村民意料不到的是,2003年在未征得15户村民同意下,村委会与乡政府签定租赁合同,以每亩600元的价格将14.92亩土地租给乡政府,乡政府又租赁给一姓赵个体老板建塑料厂房,但给付村民还是按每亩350元。乡政府一位姓颜的副书记介绍说,乡政府按合同如数把每亩600元钱给村里了,至于村里怎么与村民结算转包费不归乡里管。村民对此提出质疑,村委会与他们签定的合同未到期,又未征得他们同意,就重新将土地租赁,这是谁给的权利?4 e/ I! S  b( W4 T
  村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近15亩良田被乡政府、村委会抢走。无奈,他们从2004年10月起就奔波于乡县市多个部门讨要承包田及补偿费,但由于乡镇府敷衍办事,将问题一拖再拖,至今未得到解决。近日,乡政府竟对他们说,这块承包田已被征用为非农业用地。村民告诉记者,这块土地2001年才由村民转包给村里,怎么一下就变成非农用地呢?乡党委曹殿中书记解释说,2003年这块地就被规划为工业建设欲留地,在此基础上已转为建设用地。同时,曹书记解释说,对于农民的合理要求,将会尽快解决。目前,乡政府已成立工作组,但究竟何时彻底解决,还不好说出准确时间。
3 z$ j4 k! J& T% J6 g- l  就乡政府是否非法征用了这块土地,笔者采访了灌云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科工作人员。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说,占用尚兴村这块耕地建设项目,目前未经国土部门批办,属非法用地。同时,他还介绍说,今年2月国土局就给乡政府下达过依法申办土地征用手续的催办函,国土部门就此事也做了大量工作,可乡政府一直没有做好对承包户土地的补偿兑现工作。对于乡政府声称这块土地已被征用为非农用地问题,王介绍说,这块地是在2005年1月31日由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转为非农业用地。但用地单位应在3个月内,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征地补偿。对于未补偿先用地违法行为,国土局已要求乡政府做好对农户补偿工作,否则将依法查处。
/ L1 s4 {7 j' L! A. p" q  乡政府的擅自承包行为,不仅给15户村民带来了烦恼,也造成承租人的经济损失。日前,笔者在现场看到,这块良田已变成荒地,长满了杂草,低洼处积水很深。据了解,承租人在建厂房时受到查处,导致无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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