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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探寻开门立法:法律草案公开走向“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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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心跳本人 发表于 2009-2-25 20: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制定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中国普通民众正拥有越来越响亮的话语权;在立法实践中,最高立法机关也积累了丰富经验,倾听公民意见正逐渐成为中国立法的规定程序。

    2008年,随着法律草案公开走向“常态化”,中国的科学民主立法之门开得更大。据统计,2008年4月以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11部法律草案,均公开征求意见。
  汇万民之智 集百家之言
    社会保险法草案收到意见7万多件
   
2009年2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征求社会保险法草案意见结束,各界群众共提出意见70501件。其中,通过中国人大网提出的意见68208件,通过主要报刊刊登的意见49件、来信2244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公众对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关心和热情,体现了国家立法和人民意志的一致性。在公开征求意见的1个多月时间里,各地群众高度关注草案,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献言献策。无论是元旦还是春节,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有群众提出自己精心准备的意见和建议。

    从地域看,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全国31个省区市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从人群看,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企业职工、城镇居民、自由职业者、农民工、农民、军人、学者、公务员和退休人员等。

    北京市民王俊红的希望是:把自由职业者和农村的老年人纳入社保范围。“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我和丈夫每年都能攒下几万块钱,本来早有买车的打算。但一方面我自己没有社会保险,另一方面我的公婆都来自农村,也没有社会保险,所以,我们攒下来的钱一分也不敢动,就是怕哪天我或者老人有需要。特别希望我们都能有社保,那日子就更好过了。”

    很多人对养老保险非常关注。他们建议“取消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确立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待遇计算原则”;还有人建议基本医疗保险应该覆盖大学生,关注农村大学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阚珂认为,公布法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项重要举措。“立法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才能集思广益,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有机统一起来,使法律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

    阚珂表示,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将进入“常态化”。这对于人民群众充分反映自己的意见和愿望,对于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做好立法工作,对于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更好地贯彻实施法律,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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