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咋就成了背黑锅的?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人民法院最近被网上的民意批得一塌糊涂,他们因为某个“上级精神”,中止了几件输血感染艾滋病医疗事故案件审理。就这么个语焉不详的“上级”和他的含糊其辞的“精神”,居然能够让进行之中的民事诉讼“不再予以审理”,甚至还要对还未起诉的同类纠纷“不再予以立案”。到底是哪个上级的什么精神可以阻止司法的裁判?面对记者的调查,铜山县法院没有作答,而如果能够揭开这层黑幕,自然可以有效缓解司法面临的舆论压力,就笔者所知,从最高院到江苏省高院,从未对“涉艾”民事诉讼作出过什么特别的规定。但是由于种种众所周知的原因,这家基层法院显然宁愿背上这口黑锅,也不肯出卖他的“上级”。
于是乎,司法注定将再次成为舆论猛烈抨击的对象,无论是案件的当事人,还是其他的社会公众,都会将他们的怒火倾泄于司法的头上。
我承认,在这个案件之中,直接作出不再审理决定的确实是铜山县法院,他们理应要为此而受到舆论的批评。但是,另一方面,熟悉中国基层司法的人都会清楚,所谓的“上级精神”所具有的现实、巨大并且在某种程度上不可抗拒的威力,在这种威力之下,基层法院基于现实的考虑只能服从于“上级精神”,他们别无选择,所以他们也就成了背黑锅的。
我们无从猜测铜山县法院的那个“上级”到底是谁,但我们可以肯定,当舆论的矛头一起对准法院和司法之时,那个“上级”将会长舒一口气,他们不用再担心由于媒体的纠缠而导致“不稳定”的事情发生,而被人骂臭的是法院而不是自己。
所以,司法背上黑锅倒也罢了,现在的当务之急在于纠出那个“上级”,并且必须要让他们尝尝干涉司法的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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