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ZZ-NA 发表于 2009-5-17 21:52:40

城管粗暴执法与派别无关

  最近,以湖北天门城管残暴打死公民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城管违法行为,揭开了全社会热议城管制度存废问题的序幕。1月20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对天门城管殴人致死事件作了回应:“粗暴执法、粗暴管理”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打骂管理对象是一种践踏人权的违法行为,必须旗帜鲜明坚决反对。


  这种表态本是应该肯定的积极行为,但笔者注意到,在这一表态背后,相关人士就城管执法倾向总结出两派:强硬的“鹰派”执法,崇拜权力的威力,配备有盔甲、防割手套等精良装备,往往讲话蛮横、行动粗野;而温和的“鸽派”执法,则主张亲民、文明执法,堵疏结合以疏为主,教育处罚结合以教育为主,能不罚款就不罚款,为弱势群体想出路谋生路。


  粗略一看,这样的划分似乎很符合事实,这种办法借鉴了西方政坛的派别划分方法,让人印象深刻。可仔细分析,这种划分其实是很危险的——它通过对概念的偷梁换柱,混淆了合法与非法的区别,将粗暴执法行为美化为一种意识形态派系,实在值得警惕和排斥。


  众所周知,在欧美政坛存在类似“鹰派”和“鸽派”的派系,尽管两派在很多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态度上迥异,但不管哪一派,都强调维护国家利益,都强调尊重民主、依法办事。


  而在中国城管执法的某些问题上,粗暴执法乃至残暴执法,其实质不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也不是对法律的理解和执行方式不同,而是十足的暴力和非法,它既践踏了法律的程序正义和基本规则,更是对全社会公序良俗和善良正义的违反。


  认清两种行为的性质后人们就能发现,粗暴执法和依法行政,与派系完全没有关系,以“鹰派”、“鸽派”来对城管执法粗暴与否进行分野,实质是美化违法行为,值得全社会警惕。


  将城管的粗暴执法美化为“鹰派”,很容易让人误会为这种执法方式依然具有正当性,只是“方法欠妥”,这样的托词,也正是长期以来有关部门纵容行政执法者违法行政的借口,它让各种违法行政行为大行其道,目的是想得到其他公权部门的同情和支持。


  早在多年前,我国已经明确了中国法治的发展思路,要实现中国的法治,首先是要实现依法行政。作为违法行政的典型,某些城管的暴力执法行为,已经沦为全社会的公害和公敌,是必须被彻底摈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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