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vabv 发表于 2009-5-18 12:15:21

交强险是笔“糊涂账”? 1045名车主质疑交强险听证程序

  媒体直斥交强险a>是笔“糊涂账”STRONG>


  11月30日,中国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交强险a>专项审计报告,这项报告,比原先承诺的“9月份之前”晚了几个月,对于违背承诺,保监会未给出任何解释。


  这项报告显示:全国交强险a>业务承保各类机动车5755万辆,承保率约38%,保费收入507亿元;交强险a>赔款支出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141亿元;以国内会计准则核算,交强险a>出现账面亏损39亿元。


  有媒体在分析保监会公布的几个关键数据后,直斥“交强险a>仍然是一笔‘糊涂账’”。


  媒体认为,全国机动车交强险a>承保率约为38%,这个数据可信度不高,因为交强险a>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险种,任何机动车必须承保。钻空子逃避交强险a>的车辆,不可能高达62%。


  记者在南京车管所办理汽车上牌手续时亲身体验到,要想上路,交强险a>是个根本绕不过去的弯,不缴交强险a>,那汽车上路的手续根本办不起来。记者在身边有车一族的随机调查中,也没有发现谁能逃避缴纳交强险a>,被调查的车主也认为这个数据有问题。就算真的有62%的车主未办理交强险a>,那保监会是否属于严重失职?


  关于交强险a>赔付支出139亿元,而各类经营费用高达141亿元,车主们更觉得不可思议,有车主提出,出钱购买交强险a>,是用来赔付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不是用来养活保险公司的。


  至于交强险a>出现账面亏损,却要提高保额、下调保费一事,一位车主直指这有违常识,并怀疑其背后是否有猫腻,是否是采取“让利”来掩盖“暴利”?


  保监会14日召开“交强险a>听证会”STRONG>


  对于保费的调整,记者打开了保监会的官方网页,看到12月3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交强险a>费率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称将于本月中旬在北京召开交强险a>费率调整听证会,就交强险a>费率调整方案听取各方面意见。


  这次费率调整听证会将设听证代表22人,其中投保人代表12名,社会公众代表4名,有关协会代表3名,专家代表3名。


  投保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须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6日12时整,保监会将在报名者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代表,抽取时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这份公告还称,交强险a>费率调整听证会还将设旁听席15个。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国公民均可申请旁听。


  5日,保监会公告称,交强险a>费率调整听证将于14日召开。


  1045名车主质疑交强险a>STRONG>


  对于交强险a>的保费与保额问题,记者曾专访著名经济学家易宪容(详见本报5月22日《我代表车主质疑交强险a>A>》),易宪容和许多车主一样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作为易宪容的代理律师a>,北京德润律师a>事务所律师a>刘家辉已先后收到全国1045名车主全权委托书,对交强险a>的保额、保费提出质疑。


  12月5日下午,刘家辉给记者发来邮件,对交强险a>听证程序等方面提出疑问和建议。


  刘家辉对本报记者说,交强险a>听证在车主们争取大半年后,姗姗来迟。对于这个迟到的听证,车主们无法感到欣慰,因为从保监会发布的听证公告,以及听证代表选取方式来看,这个听证会是极其仓促和草率的。


  律师a>向保监会提出书面建议STRONG>


  目前,刘家辉已代表1045名车主向保监会提出书面建议。


  这封代表1045名车主的建议书认为,保监会于12月3日发布公告,拟就交强险a>费率调整、责任限额举行听证,这是朝着依法行政的方向迈出了重要而正确的一步。但仅仅是要举办听证还是不够的,只有采取必要的、合理的安排,保障举行一场程序公正的听证,这才是举行听证的意义之所在,这同样是行政机关的义务与责任。


  就目前保监会发布的公告中的听证程序而言,千名车主认为存在较大的程序瑕疵,严重漠视听证相关方投保人的权利,没有真正将车主等相关方面的听证权利落到实处,予以实质性的保障。也与我国各行政机关的通常听证程序差距甚远。


  千名车主在建议信中提出,保监会于12月3日发布听证公告,报名截止为12月6日中午,前后不足3天,在如此短暂的时间,根本无法充分让全国的车主——听证权利人得知该权利,从而影响到车主们行使该权利。保监会作为听证的发布机关,有义务使权利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充分知悉听证公告,而不是突然袭击性质。


  此外,从听证代表产生的程序来看,车主们认为保监会所采用的方式不妥当。因为抽签这种对所有听证申请人貌似公平的方式,掩盖了实质上的不公平。抽签产生的听证代表,无法保障其有一定的听证能力,即熟悉交强险a>领域的相关知识与资料、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代表,这样的代表能否代表1.5亿机动车投保人对交强险a>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还值得怀疑。


  刘家辉律师a>还提出,从听证代表产生到举行听证,准备期为8天。时间太仓促,没有给听证代表以合理的准备时间,熟悉并掌握听证的相关资料,达成所代表群体的共识。这样出来的听证结果有可能是草率的、欠公正的。


  为此,作为千名车主全权委托律师a>的刘家辉发出建议,为保障权利人有充分的时间知悉听证事项,行使其权利,建议保监会修改目前不合理、不公正的听证程序,以保证代表推选的科学性及时间的合理性。


  建议信发出后,刘家辉律师a>打电话确定保监会已收到。但截至发稿,保监会未对此作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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