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城管殴人致死事件追踪
核心提示企业老总魏文华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不经意的一次手机拍摄,竟会招来杀身之祸。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他还是未能明白,他到底哪里错了?
⊙《法制周报》特派记者李俊杰发自湖北
“爸爸,亲爱的爸爸,您怎么还不回家;就要过年了,我和妈妈一起要接您回家……”
平常并不怎么喜欢写诗的女儿,写了下了这首诗。
在父亲魏文华去世后,女儿悲痛不已。这一切都缘自2008年1月7日的那场变故。
那天下午,湖北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魏文华驾车途经湾坝村时,亲眼目睹了天门城管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的场面。在他习惯性地掏出手机拍摄后,被天门城管活活打死。
事件发生后,包括城管局局长齐正军在内的上百名相关人员,均接受公安、纪检等机关的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已控制涉案人员24人,其中4人被刑事拘留。
对于这起恶性案件,天门市委书记别必雄9日晚在听取汇报后称:“天理不容。”他要求不遮不掩,依法严惩肇事人,决不姑息迁就。对参与的当事人、组织指挥人,无论是谁,无论涉及多少人,都要依法严惩。
魏文华之死
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述堂是事件的目击者之一。他称,1月7日下午4时许,他与魏文华一起从工地赶回天门市,行至位于湾坝村6组的垃圾填埋场处时,魏文华对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王述堂说了句:“城管好像在打人,我下去看看。”说完,便下车,站在马路边,用自己的手机拍摄。王来不及多想,也紧跟着下了车。
魏文华的举动很快引起了城管人员的注意。一名城管指着他大声说:“干嘛呢,你拍什么拍?”接着,几名城管一齐冲上来,意欲抢夺魏文华的手机。站在一旁的王述堂发现魏被围在人群中,“只看见拳头在头上飞”。
在城管动手打人期间,魏举起双手大声喊:“我是天门市本地人。”但城管执法人员并没有理会,继续殴打。
在场的一村民事后回忆说,他听见旁边有一男子起哄说:“干脆打死他算了。”
大约5分钟后,魏文华倒在地上,无法动弹。见状,城管执法人员慢慢散去。
王述堂拿起魏文华的手腕,把了一下脉搏,“魏总的脉搏很弱,脸部由白转为青,后来又转为紫色。”由于自己手机放在车里,王述堂急忙从围观者手中借过一台手机,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他向已经离开现场10余米的城管执法人员愤怒地喊:“你们把人打成这样就不管了?”
王述堂将魏扶到马路边,准备拦车。他当时的想法是,只要路面堵车了,政府肯定会出面管的。
5分钟后,一辆城管执法车调头,几名城管将躺在地上的魏文华抬到车上,准备送医院抢救。
等魏文华被送到医院时,医生发现他已瞳孔放大,确诊为死亡。
1月9日下午,多位村民在事发现场向《法制周报》记者指认说,事发时,魏在马路左侧用手机拍摄,而最后他却倒在了右侧,中间还有一条马路,当时,不时有汽车穿梭而过。
一村民说,魏当时被围殴时,他本能地想冲出重围,但未能如愿,因为“一群人追着他打”。
在被送往医院后,王述堂在魏的口袋里找到了拍摄的手机,“可手机里这段视频已被删除”。王推断说,极有可能是城管执法人员之后将手机塞进了魏的口袋。
良田变垃圾场
村民与天门城管之间的纠纷缘于竟陵镇湾坝村垃圾场,当地村民坚决不允许将垃圾倒在那里。
40岁的湾坝村村民李文华在这次冲突中被送进了医院治疗。他说,早先,“被垃圾覆盖的地方都是良田”。2005年11月,村里与城管签订了两年协议。但村民普遍反映,他们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根据当时的协议约定,环卫部门要在垃圾处理场定时消毒、植树、拉网,以防尘土飞扬。但是,直到现在,“天晴时,垃圾被风刮得到处乱飞”。
“夏天根本就不能开门,臭气熏天。”李文华说,他家就住在离垃圾填埋点不远,为了能有一个好的生存环境,村民不止一次向上面反映。
除此之外,数名村民说,由于村民全靠挖井取水。垃圾深埋在地下后,渗透至井水里,味道都变了。
不少村民对此怨声载道,“村委会与天门城管局签订协议我们并不知情”。因此,2007年11月协议到期后,村民便阻止环卫部门再往此处倒垃圾。
最早发生摩擦是今年1月5日。这天上午,环卫车像往常一样前来倒垃圾,这次,村里10多名村民自发组织一起,强烈提出抗议。在场的一位工作人员答复村民说:“按协议办事”,经过一番商讨之后,城管口头答复村民,等倒完这车垃圾就给他们处理。
第二天,城管并没有兑现承诺。村民们将道路入口拦住,结果来了10余名城管执法人员,将他们强行拉开,让环卫车进去。当天下午3时左右,村民一气之下,便将道路挖断。10余村民就站在被挖断的另一边。当时有人在现场放出狠话:“用垃圾车辗死一个赔2万”。不久,环卫车运来一车废砖土填满了这个坑。
1月7日下午5时左右,突然先后开来五六辆城管执法的车辆,迅速下来五六十名戴头盔、穿城管制服的人。此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多名村民受伤。
天门市副市长汪发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管执法人员到湾坝垃圾处理场去,不属于执法行为。”他透露,8日晚,魏文华遗体已经解剖,湖北省公安厅派来的刑事法医专家参与检验,目前检验结论尚未得出。他表示,天门市委市政府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渎职行为,决不姑息。
事后,记者再次去确认此消息时,汪发良称还不能确定城管是否真的不属于执法行为,要等到警方尸检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当记者追问尸检结果跟是不是执法行为没有必然联系时,他没有正面作答。
“两个天塌了”
魏突然离去后,整个家族都沉浸在悲痛之中。9日,千余名群众自发来到魏文华的灵堂吊唁。
胡某是魏文华生前比较要好的朋友。胡说,魏为人很厚道、本分。1987年,魏文华从吉林勘测技术学院毕业,进入天门市水利局工作。
在胡某的印象中,魏的人生还算顺利,工作不久后,魏就担任了局财务科负责人,一干就是10多年,很少在朋友面前提及过工作上的事。直到2005年,魏通过投票选举当选为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经理。
在魏文华去世的前10天,胡曾提出让魏帮忙将公司的小车借给他去趟九江,魏一口回绝说:公家的车,他也没办法借。
“他是一个原则性极强的人”当初,听说魏当上了公司经理,胡还有些不相信。在胡某看来,魏是个“死脑筋”, 他是村里那个年代为数不多的大学生,父母都是农民,家里没有任何背景。
胡说,当时几个副职领导同时竞选,竞争激烈,魏能成功当选,完全是依靠自己的能力和人缘。
“一般搞工程的,都在外面接洽业务,应酬比较多,但魏是个例外”。胡某说,而恰恰事发当天也或多或少地证明了这一点。
“要是1月7日那天晚走两个小时,也不会出事”。胡某说,出事那天,天门市有关部门在魏的公司考察,魏也去了,有领导提出让他留下来,但他硬是要往工地上赶。在途中,就出了这事。
有人曾质疑,魏是否在工作中得罪过天门城管局?胡认为,魏的工作跟城管没有半点往来和关系,无任何利害冲突。
魏的工作干劲同样让单位的年轻同事都有些自叹不如。事故发生的当天上午,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跟魏通了一个电话,好不容易等到了魏,正当他准备拿票据让魏去签字时,魏接了几个电话,十分抱歉地说,下午他要出去,没签完的票据等他下次一起补签。“每一天都看到他不停地奔走”。
魏是一个很正直的人,偶尔,朋友一起聚会闲聊时,胡某也会提醒魏,“做人,不要太直白”。
魏却总是笑笑,点着头。
“如果他当时假装没看到,开车离开的话,就什么事也没有了”。魏的妻子曾静芳甚至有时埋怨说,看不顺眼的事在魏的眼中就好像一颗沙子,“非要吹出来不可”。
但是,生活上的魏文华却是个十分随性的人。办公室小张说,他经常看到魏总在办公室吃盒饭。
到现在为止,曾静芳还没能明白丈夫魏文华当时的想法,她很难理解。
夫妻俩最后一次见面是1月7日下午,魏从外面带回两盆花,然后他说要出门到工地上一趟。曾静芳说,丈夫对她一直很好,两人感情也不错。
不料,这盆花成了两人最后的人生礼物。
天门市水利系统内,魏文华连续数年都被评为水利系统的“十大标兵”和天门市优秀党员。
“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单位,魏文华都是顶梁柱。他的离去使两个天都塌下来,一个是我们公司,另外一个就是他的家庭。”王述堂与魏共事近20年,他很了解魏的实际情况,爱人原来在天门市啤酒厂工作,后来下岗在家待业,魏文华的收入成了家中唯一的收入。
1月9日下午3时20分许,天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爱国来到魏文华的舅兄家看望、慰问了魏文华的父母亲及其亲属。
张爱国说:“魏文华是一位出色的企业干部,他不幸身亡,我们非常痛心。对致死魏文华的肇事者,我们坚决公正、依法惩处……”此外,张爱国还向其家属通报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有关情况。
缺失的家庭
突然的变故,让15岁的女儿一下子变得懂事起来。
“她已经两天没吃饭了”。魏的家属告诉记者,为了不耽误正在念初三的女儿的学习,事发当天,家里故意隐瞒她,不打算让她知道,大姨善意地告诉她,她爸爸去武汉投标了,她妈妈去走亲戚了。
知道情况后,她哭得死去活来。
在女儿的眼中,父亲永远是“高大的”。
平常并不怎么喜欢写诗的女儿在父亲去世后,写了首诗:爸爸,亲爱的爸爸,您怎么还不回家;就要过年了,我和妈妈一起要接您回家;爸爸,亲爱的爸爸,您怎么还不回家;假如您不回家,就没有人给我辅导作业;假如您不回家,我和妈妈就没有一个完整的家。
……
记者见到她的时候,她一脸憔悴。亲戚偶然提及过去,她都会忍不住流泪。
早日抓到凶手一直是家属迫切的希望。
反思:执法者应依法行政
⊙本报记者蒋伟
1月9日晚,天门市委书记别必雄在听取“城管人员殴打致死人命案”案件侦破和善后处理专班人员工作汇报后深刻反思:“这起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我市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着严重问题。我们要从此事件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加强干部队伍的法纪教育,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
作为受害者魏文华家属的代理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扬告诉《法制周报》记者,天门市委、市政府对此事处理态度十分积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严惩肇事人,决不姑息迁就、做好家属安抚赔偿等七点意见。
李扬教授谈到,这是继2006年北京1名城管人员被小贩杀死之后,城管粗暴执法和暴力执法最为恶劣的事件,城管部门与老百姓尖锐的矛盾冲突层出不穷,实际上暴露了城管权限合法性的深层次问题。
李扬认为,城管部门作为政府机构及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本身值得怀疑,城管部门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政府机构改革的产物,同政府原有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最重要的是,目前其行政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缺少制度和规范约束,容易造成“越位”、“违法”和滥用职权。
一个良性的社会,尊重和允许公民的自由权利,做到依法行政,是执法者必须时刻遵守的两条原则。实际上,把城管部门纳入法制规范已经引起了一些省份的重视,2007年8月份湖南省发布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这一在全国堪称首部规范城管执法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了城管执法的程序和文明执法的义务。
李扬说,魏文华案值得各级行政机关反思和警醒,同时,国家应尽快完善关于城管部门统一的立法,明确其职责范围和行政手段,各级地方政府形成地方性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此类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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