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da1b 发表于 2009-8-3 23:37:15

法律于我而言

  我的一位初中同学a>,家中房屋不幸被政府列为“大规模拆迁范围区”。面对开发商给出的极低的安置价格,他非常不满意。他通过QQ问我法律上有什么办法。请你相信在农村,我这个年龄能上QQ的,绝非平常之辈。


  我说“没有办法”。


  他非常不高兴。认为“我们同学a>都以你为荣耀,你竟然这么不帮忙!”


  我的委屈没法对人说。


  即便你是法律人,对这种政府主导的强势拆迁有什么办法。


  人人都想当钉子户,但能当成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2007年,以一个孤绝的“钉子楼”为背景,一位穿着大红唐装,手中握着同样鲜艳的宪法文本的中国重庆妇女吴苹,头头是道地阐述着个人物权,并以知法守法的理性姿态坚忍不拔地捍卫个人财产的努力,把自己锲入中国城市化运动的历史,被称为“史上最牛钉子户”。仔细分析:《物权法a>》刚通过及国内在拆迁问题上民怨沸腾的宏观背景;“钉子户”女户主吴苹风韵犹存的外表,知法守法的理性姿态,使她成为镜头前最好的发言人及辩护人;“钉子户”男户主杨武渝州散打冠军的身份增添了事件的娱乐性,他站在屋顶挥舞国旗的场景深具震撼力与感召力;媒体几乎一边倒的支持姿态更稳固了网友的民意基础;几个因素促成了这起网友口中的“一个伟大的标志性的事件”。


  你怎么能确定你有这种好运气?


  几乎每天网上都一些受到侮辱或欺凌的弱者向我咨询,“法律能不能给我帮助?”


  我当然不是法律,我甚至似乎也不能代表正义。


  因为我只是个普通的学习过/也正在学习的法律人。


  我只能抱歉。


  他们很失望,“难道说法律真的没有用?”


  我只能说不是法律无用,是我这个人没有用。如果我是一个大点的干部,可能假法律之名解决一些问题。可惜我只是个以法律为谋生手段的小职员。


  我有时到一些场合发表一些与法律有关的言论。听者往往说,“别谈法律了。现在的政府都是无法无天,有法也不遵守”。


  我脸红,因为我所服务的这个机构竟然为人所如此评价。


  但我想说的是,“如果说有些官员现在无法无天是事实的话,更要靠法律。因为现在有法律的约束,有些官员还如此弄法,如果没有法律,那岂不是没有了民众的活路?”


  我经常在书店的法律书架前看到一些饥渴的“读书”人。他们抱着法条在认真的研读,我凭自己的直觉相信他们一定是遇到了某种麻烦。否则,相信不会有人对法律如此执著。可是,可是,我想问的是:他们即便读了一些相关法条,能解决遇到的问题吗?或者能用这种现学现卖方式打赢官司吗?


  我怀疑,因为就算是我,学了18年法律,让我打官司我也不敢,怕打不赢让人耻笑!


  有位平常相熟的朋友供职于党的机关,也是法律工作者,受过法学科班教育,他看到我书的名后说,“你认为法律有用吗?”我说,“没用”。“那你还写这样的书?”


  我无语。我不想争论法律有用无用的问题,我也不愿意陷入无所谓的争吵之中。如果一个学过法律且正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认为法律无用,你“无法不谈”又有什么用?


  经常有人问我,到底法律是什么。我总是报之以脸红耳赤。我回答不出。


  其实,我也在经常思考,法律是什么?


  我只能从个人的感觉去分析。


  法律对我来说是一个饭碗。我就是个普通人,不过是以法律为业,与街上杀猪的、卖菜的并无两样,我也有一般人的喜怒哀乐,我也会有许多难题,遇到了也是一筹莫展。


  法律于我是一种坚持。不管现实如何让我们的不如意,但毕竟我们有一种希望,这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如果连这点信念都没有了,那我们的生活还有什么色彩?


  法律于我而言是一种职业。在法律文凭贱如粪土的今天,由于我出生较早谟得了一份还算体面的这份职业。我常常想,如果是在今天,我能找到一份法律工作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知道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所以,我特别羡慕今日那些政法毕业的学弟学妹们,他们都比我强。如果是今天的我,估计毕业后就是失业。


  法律于我是一种信念。我喜欢法律,一方面是“谁抓住了法官的饭碗谁就抓住了法官的脑袋”这种饭碗决定论;另一方面,也是我幼年那种包青天思想在激励我。不能说自己做到了多少,在职务和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给需要帮助的人尽一点责任。仅此而已。


  法律于我而言,就是如此。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法律于我而言